十年前輸的官司十年後還能上訴嗎?急急

2022-02-26 12:04:01 字數 2666 閱讀 4465

1樓:杭州小律師

理論上講當然可以申請再審。但是需要滿足(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違反法律規定,管轄錯誤的;

(八)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九)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十)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一)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二)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三)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而且即使滿足以上條件,也未必會再審。因為年代久遠事實難以查清,且你的理由也未必足夠啟動再審。

2樓:周律師

1、法律規定,上訴的時間是在判決後15天內上訴,也就是在你領到判決書的次日起15內,你已經過了該期限不能上訴了。

2、關於申請再審期限,法律規新的規定,申請再審必須是經過二審後,符合再審條件才可以申請,而且必須是在二審生效後的2年內。

綜上,你沒有機會上訴,也沒有機會申請再審了。

3樓:銀州老者

年深日久,不能再受理。

十年前的事現在可以打官司嗎

4樓:是皮皮拐啊

十年前的事實,只要是法院沒有裁判的,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訴。但是,一般的債權訴訟時效為二年,人身損害賠償時效是一年,從債務償還期限屆滿起,或者應當知道權益被損害起計算。

因此,十年前的事基本是過了訴訟時效,雖然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也應當受理,但是有敗訴的風險。具體看實際情況。

5樓:深海龍

打不成,因為訴訟時效已過。你可以通過上訪反映解決。通過行政手段實現維權。

6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過了訴訟時效了,很難通過訴訟解決了。

7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你起訴的是誰了。如果是國家機關,那屬於行政訴訟,行政訴訟的訴訟時效是一般是3個月(行政訴訟法第39條),特殊訴訟時效,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特殊訴訟時效,其中有15日 郵政法、統計法、水汙染防治法、藥品管理法等 、30日 漁業法、森林法、土管法等 ;經複議向法院提起訴訟的特殊訴訟時效,其中有5日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30日 海關法 、3個月 專利法 。還有最長的訴訟時效,是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訴權或者起訴期限的,起訴期限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訴權或者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具體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年。

還有一種是行政相對人不知道具體行政行為內容的,涉及不動產的為20年,其他的5年。即第42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知道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內容的,其起訴期限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計算。對涉及不動產的具體行政行為從作出之日起超過20年、其他具體行政行為從作出之日起超過5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這裡的2年、20年和5年是對行政相對人起訴權的最長保護期限。

如果起訴的是開發商(非國家機關),就是用民事訴訟。民事訴訟時效一般情況下是2年。特殊的證據難以儲存的為1年。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

十多年前被人打傷現在可以起訴嗎

8樓:勞動法行家

可以起訴,但主張人身損害賠償的時效為一年,十年後起訴被告可以主張已過訴訟時效,經審理成立的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法律規定: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宣告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第一百三十七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第一百四十條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第一百四十一條 法律對訴訟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一十九條 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受理後對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抗辯事由成立的,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9樓:戚廣利

如果十多年被人打傷,已經超過訴訟時效,不能起訴了,就是起訴也失去了勝訴權,打官司也不會支援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當時報案了嗎,如果報案立案就可以,否則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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