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分的自留地應該確權嗎,農村自留地能確權嗎 自留地歸誰所有?

2022-03-09 22:45:53 字數 4838 閱讀 3458

1樓:土流集團

自留地是中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政策規定分配給成員長期使用的土地。根據2023年釋出的《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的規定,當時由生產大隊或生產小組劃出耕地面積的百分之五到七,分配給社員家庭作為自留地,長期不變,用於開展家庭副業生產。

歸誰所有?

自留地屬於集體所有,其成員只有使用權,不得出租、轉讓或買賣,也不得擅自用於非農業生產用途。目前國家沒有規定取消自留地,但在一些地方,如在劃農民宅基地時,規定要使用本戶的自留地指標。自留地經營權受國家保護,不得隨意侵佔。

自留地生產的產品歸農民自己支配,在沒有取消農業稅時,國家不徵農業稅。農民經營的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種的莊稼、果木、藥材等,則為農民個人所有。農民去世後,這些收益可以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

需要確權嗎?怎麼確權?

首先,自留地也是需要土地確權的。按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政策解答》第七條規定:關於自留地和園地的確權登記問題,要本著尊重歷史、實事求是的原則妥善處理自留地、園地等確權問題,凡是納入承包地的繼續作為承包地確權登記:

1、農村實行家庭承包經營制前劃給農戶耕種的自留地(含自留山),第二輪土地承包時已併入承包地的要一併計算承包地面積進行確權登記;

2、第二輪土地承包時未列入承包地的,按實有地塊數量、面積、邊界、位置登記,徵求多數村民意見,可以納入這次承包土地一併確權,但必須在表冊、臺帳和經營權證書上註明是自留地。

2樓:星枋蕤

首先,農村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權屬於集體。而國家及集體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確定由個人使用的。即公民對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的權利。

其次,村民只是享有使用權。

最後,由此可見自留地所有權是歸村集體或者組集體,而村民只是有使用權!

農村自留地能確權嗎?自留地歸誰所有?

3樓:匿名使用者

農村自留地不用確權,有糾紛時才要確認。

根據法律規定,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權屬於集體。而國家及集體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確定由個人使用的。即公民對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的權利。

因為遺產必須是公民個人合法擁有的財產,所以,公民是不能將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作為遺產繼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權。

農民經營的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種的莊稼、果木、藥材等,則為農民個人所有。農民去世後,這些收益可以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

另外,因為我國農民使用的自留地、自留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都是按家庭人口、勞動能力。以農戶為單位分配的,一般不作過多調整,以保持其穩定性。家庭個別成員死亡,並不妨礙農戶其他成員對自留山、自留地的經營權和使用權。

但並不是繼承,只是家庭共同生活人繼續經營和使用。

所以,自留地是不能按遺囑繼承的,它的所有權是一直歸集體所有的,如無特殊情況,親人過世後,其它家庭成員是可以繼續使用的。

首先要明確,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要覆蓋全部農村範圍內的集體土地,包括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農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遺漏。

目前林業部門、草原部門都有各自的法律依據,在實際工作中,落實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全面覆蓋,與林地、草地登記發證有效銜接確實存在管理上的協調難度。對此應當堅持一點,土地證書與林權證等其他證書的關係,應當是「身份證」與「工作證」關係,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應包括全部農村範圍的集體土地。

其次,根據《物權法》、《土地管理法》和**檔案要求,對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應當「是誰的就發給誰」,屬於村一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確權發證給村一級農民集體;屬於村民小組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確權登記發證給村民小組一級農民集體;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確權登記發證給鄉(鎮)一級的農民集體。實際中,屬於村集體、村民小組和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在實地也是比較清楚的。

最後,土地登記具有嚴肅性和權威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嚴格規範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行為,《意見》明確要求,嚴格禁止通過土地登記將違法違規用地合法化,對於違法宅基地和建設用地必須依法依規處理後方可登記。對於借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非經法定徵收程式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

對於沒有權屬**證明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要求查明土地歷史使用情況和使用現狀,認定合法後,方可走程式並確權登記發證。對於違法違規登記發證或登記不規範造成嚴重後果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對於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和農村土地整治等重點工作中的集體土地確權登記問題,要儘快完成綜合改革試驗區、農村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地區、城鄉接合部等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滿足改革發展的需要。

農村自留地使用權都需要確權登記嗎

4樓:孤九i小童鞋

自留地也是需要土地確權的。

按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政策解答》第七條規定:

關於自留地和園地的確權登記問題,要本著尊重歷史、實事求是的原則妥善處理自留地、園地等確權問題,凡是納入承包地的繼續作為承包地確權登記。

1、農村實行家庭承包經營制前劃給農戶耕種的自留地(含自留山),第二輪土地承包時已併入承包地的要一併計算承包地面積進行確權登記;

2、第二輪土地承包時未列入承包地的,按實有地塊數量、面積、邊界、位置登記,徵求多數村民意見,可以納入這次承包土地一併確權,但必須在表冊、臺帳和經營權證書上註明是自留地。

自留地是中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政策規定分配給成員長期使用的土地。根據2023年釋出的《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的規定,當時由生產大隊或生產小組劃出耕地面積的百分之五到七,分配給社員家庭作為自留地,長期不變,用於開展家庭副業生產。

5樓:未來法律

您好:首先要明確,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要覆蓋全部農村範圍內的集體土地,包括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農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遺漏。

目前林業部門、草原部門都有各自的法律依據,在實際工作中,落實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全面覆蓋,與林地、草地登記發證有效銜接確實存在管理上的協調難度。對此應當堅持一點,土地證書與林權證等其他證書的關係,應當是「身份證」與「工作證」關係,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應包括全部農村範圍的集體土地。

其次,根據《物權法》、《土地管理法》和**檔案要求,對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應當「是誰的就發給誰」,屬於村一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確權發證給村一級農民集體;屬於村民小組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確權登記發證給村民小組一級農民集體;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確權登記發證給鄉(鎮)一級的農民集體。實際中,屬於村集體、村民小組和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在實地也是比較清楚的。

最後,土地登記具有嚴肅性和權威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嚴格規範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行為,《意見》明確要求,嚴格禁止通過土地登記將違法違規用地合法化,對於違法宅基地和建設用地必須依法依規處理後方可登記。對於借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非經法定徵收程式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

對於沒有權屬**證明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要求查明土地歷史使用情況和使用現狀,認定合法後,方可走程式並確權登記發證。對於違法違規登記發證或登記不規範造成嚴重後果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對於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和農村土地整治等重點工作中的集體土地確權登記問題,要儘快完成綜合改革試驗區、農村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地區、城鄉接合部等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滿足改革發展的需要。

6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自留地的矛盾都是侵權引起,自留地早已與分配時就已經完成確權行為,村裡應有原始分地記錄,如發生矛盾,調取自留地分配原始記錄,都有尺寸位置的詳細說明,對方是否侵權一目瞭然,所以不需要再次確權。

如發生在兄弟姊妹內部的侵權行為,在沒有內部劃分清楚的情況下,或者申請村裡相關部門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只要是站在公正處理的角度,情況都可以推理清楚。

自留地確權一般是村集體統一申請確權,**和法院都不會受理單個村民自留地確權(法律沒有規定單個村民確權條例,因為在分自留地時已經由土地管理部門按大家庭成員合計田畝確權好了,並且都登記造冊,所以原則上不再受理細部劃分的確權申請,如果受理了是因為辦事員不懂政策法規,所以也不會有結果,遙遙無期。),但是**和法院都可以判斷侵權行為是否成立,並做出公正裁決(前提是案宗處理人員是否公正)。

7樓:匿名使用者

農村實行家庭承包經營制前劃給農戶耕種的自留地(含自留山),第二輪土地承包時已併入承包地的要一併計算承包地面積進行確權登記;第二輪土地承包時來未列入承包地的,按實有地塊數量、面積、邊界、位置登記,徵求多數村民意見,可以納入這次承包土地一併確權,但必須在表冊、臺帳和經營權證書上註明「自留地」。

有人在自留地上蓋房,能確權嗎

8樓:愛喝粥

如果你的土地原來屬於宅基地,只要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鄉村建設規劃,可以由本人申請,經依法批准後使用,就可以蓋房子了。

但需要指出的是,確權並不會改變土地的性質。也就是說,原來是耕地,確權之後還是耕地,確權之後也是不允許蓋房子的。

《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並且對於農民承包的土地,其所有權屬於國家或集體所有,農民個人只有使用權,在使用過程中不得改變土地耕地的性質。並明令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等。

能在確權後的土地上隨便蓋房子嗎?總之,土地確權之後想在自己家耕地上蓋房子是違法的。如果是宅基地的話,經過申請批准後還是可以蓋房子的。

9樓:

不可以!農村土地確權,指的是明確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並是指確權後的土地就歸農戶個人所有了。國家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

在我國,在任何地方蓋房,都必須事先經過審批,否則,就是違法建築。

農村自留地人死了自留地歸誰

根據法律規定,公民的自留山 自留地,所有權屬於集體。而國家及集體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確定由個人使用的。即公民對自留山 自留地 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的權利。因為遺產必須是公民個人合法擁有的財產,所以,公民是不能將自留山 自留地 宅基地作為遺產繼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權。農民經營的自留地 自留山的收益,如種...

自留地和承包地的區別,農民的自留地與承包地有區別嗎

1 自留地是中國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按政策規定分配給成員長期使用的土地。農戶經營自留地是一項家庭副業,可以充分利用剩餘勞動力和勞動時間,生產各種農副產品,滿足家庭生活和市場需要,增加收入,活躍農村經濟。2 承包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3 承包地不得買賣。簡介 ...

農村宅基地旁邊的自留地裡能建房子嗎

中國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按政策規定分配給成員長期使用的土地。農戶經營自留地是一項家庭副業,可以充分利用剩餘勞動力和勞動時間,生產各種農副產品,滿足家庭生活和市場需要,增加收入,活躍農村經濟。自留地生產是集體經濟的 必要補充。自留地的數量決定於人均佔有耕地的數量。1955年11月公佈的 農業生產合作社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