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正商觀察者
雖然雙方離婚後有協議不用對方給付撫養費,但是可以根據情況變化而改變。根據規定,雙方離婚後,取得撫養權的一方可以根據情況變化,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用。根據《婚姻法》第37條第2款規定: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8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其他正當理由如給付一方收入明顯增加等。
也就是說,隨著時間的推移,原先確定的孩子撫養費的前提條件可能會發生很大變化,如物價**,生活、學習費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傷害,以及父母經濟能力改變等,都可能導致子女所需實際費用的增加。在這個時候,是否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就可以會根據以上情形來判斷了。
2樓:ooo夏柒寶
既然離婚協議不要撫養費
那麼就不需要支付撫養費
之後變更了孩子的撫養權
這就要看變更撫養權時的協議了
如果沒有約束,可以主張撫養費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但必須雙方同意
離婚協議寫明瞭不需要女方給孩子撫養費,以後孩子需要補償合理麼?
4樓:陽光的
撫養是義務,所以在簽訂類似協議時應該以折價方式表達成已經支付撫養費給帶孩子一方就妥
離婚後對方拒不按著離婚協議給孩子撫養費,因此我起訴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對方不到庭怎麼辦?
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
可以變更撫養權是否能得到支援看具體的證據
縱橫法律網-湖北成和誠律師事務所-詹定東律師
6樓:鄭州律師原紅兵
變更撫養權的訴訟,被告是必須到庭的,因此,法院兩次傳票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規定: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7樓:籍語
兩個孩子:男i孩是否可以給女方呢
8樓:臻愛無疆
你的問題有點矛盾
夫妻離婚後,與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對孩子的「監護權」,另一方沒有「監護權」但是要承擔撫養責任,即給付撫養費。
你的問題是「沒有和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沒有給付撫養費」!!!!
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只需以孩子的名義起訴對方,要求法院判令對方給付撫養費,不到庭也可缺席判決,生效後即可執行!
如果你沒有和孩子共同生活,那就意味著你不享有對孩子的監護權,如有監護權的一方沒有履行監護義務,你可以起訴對方,請求變更對孩子的「監護權」。
法律上沒有變革撫養權的規定!
離婚協議不要撫養費,離婚後以孩子的名義起訴要求撫養費需要什麼證據
9樓:2014阿土
要撫養權一方為了順利得到孩子,又可以迅速離婚,使用了欺騙手段,欺負對方是法盲、文盲,使對方中計了。這種事情,就像老人狀告兒子不盡贍養義務一樣,只要起訴,被告就是輸家。不盡法律義務,原告只要把事情敘述的清楚合理就可以。
10樓:郭易
這個不需要什麼證據,只要存在著血緣關係就可以了。
11樓:重慶王律師
協議約定後就撫養費承擔問題再次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是否支援,要視撫養孩子一方的家庭、工作等情況是否發生重大變化而定。如無重大變化,法院是不會支援的。離婚時自願不要撫養費 事後索要被駁回
12樓:滿天星亮亮
你好請問你有起訴成功了嗎?
離婚協議不要對方給孩子的撫養費,現在可以起訴要回嗎
13樓:小七卓早
可以的。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15、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16、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離婚後,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14樓:四川文典律師事務所
可以,我國《婚姻法》第37條也明確規定,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15樓:罕國英蓬午
可以要的,但是要以孩子的名義起訴,撫養費和醫療費都可以要,撫養費可以要求按月或者按年支付,醫療費可以帶實際發生後要求支付,但是特殊情況下,可以要求先予執行。你和他可以協商一下,不行就起訴,因為訴訟太慢,如果你要是太吃力,建議請一個律師
16樓:塔儉犁姬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和判決,不妨礙子女的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要求。」請求方應就情勢的變更負舉證責任。
求一份離婚協議書,孩子跟女方,男方不支付撫養費,就今後撫養權變更問題採取不要回,不起訴態度,無房產 5
17樓:烏博達
為什麼要離婚呀?如果不起訴的話,應該協議離婚,商量財產怎麼分,然後就小孩給誰。
18樓:看報廢車
呵呵,你這樣判女方會行?!!
離婚協議中孩子撫養權歸我,孩子的爸爸不用支付撫養費,還可以重新要求他支付撫養費嗎
19樓:
可以的,即使離婚了,孩子的爸爸也是要付撫養費的
20樓:區蘭澤
可以的,因為孩子的爸爸有義務要給孩子撫養費,可以資詢一下專家
21樓:
可以的,如果他不支付可通過法律手段討。
22樓:智籟
撫養孩子是父母兩個的責任可以和孩子父親坐下心平氣和的商量
23樓:士平心
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的,除非你遇到特殊情況了?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協商解決,
24樓:
可以的他有撫養義務的
夫妻離婚協議孩子撫養權歸父親沒有要母親給撫養費 但是現在因為再婚
25樓:匿名使用者
可提起訴訟要求變更撫養關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5、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16、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因此,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另行起訴。
26樓:煩不了
可以申請變更撫養關係,但是我想說這位父親,你活著就是為了自己嗎?真應驗了那句話,有後媽就會有後爸,自己的親生孩子,竟然說是因為再婚無法撫養了,那麼你結婚幹嘛的?就是為了再娶一個女人照顧你的生活,並且再給你生一個孩子,這個前面的孩子就活該被你遺棄的?
做人做到這份上,我想正常的人都會瞧不起你的,好吧?再婚的女人如果真愛你,怎麼就不能一起撫養個孩子了,怎麼就不能善待這個孩子了?可見,你再婚的妻子也沒怎麼在意你,在意的不過是自己的利益罷了,你只是幫人家創造利益的工具。
真是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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