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鑽誠投資擔保****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領取失業金流程如下:
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影印件。
領取失業金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攜帶本人身份證;
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
失業保險金繳納手冊,繳費證明和1張1英寸近照。
綜上,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2樓:穎警督
你有新工作後就不能再領取失業金了,除非你再次失業,重新辦理失業證後又可以領取失業金,失業金是指在你失業狀態才可以領取的,退休以後領取的是養老保險所辦理的養老保險金
失業金未領完能繼續領嗎】
3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的,失業金是可以累計計算的。
能領上次失業後沒有領完的失業金嗎?謝啦!
需要再次辦理相關手續之後才可以的。
問題補充:如簽了合同後,自己提出辭職,能拿之前沒拿完的失業金嗎?
肯定不可以。
其享受失業金是有一定條件的: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按規定辦理失業和求職登記的。只要滿足以上條件,是可以享受失業保險金的。
其失業金的領取有這樣方面的規定:累計交納滿一年不足兩年的時間的,可以領取到三個月的失業金,滿兩年不足三年的為六個月,以此類推,最長不超過24個月即兩年時間。
4樓:昆重帥師
完全可以的
補充:主動辭職是不符合領取規定的,所以不能接著領取
5樓:生命天空保險網
1、可以領取的。
2、已辦理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但未領完失業保險金,又重新就業,可辦理結轉手續。即可將未領取的失業保險期限結轉,與下次失業時的享受期限合併計算,但合併計算後的領取期限最長為24個月。
3、主動離職不可申領失業金,需因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才可以,因此辦離職手續時需注意。
6樓:黑nu兒
可以的 不過要重新申請
個月又失業了沒領完的失業金還能繼續申請領取嗎
7樓:鑽誠投資擔保****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領取失業金流程如下:
1、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2、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3、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4、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影印件。
領取失業金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攜帶本人身份證;
2、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
3、失業保險金繳納手冊,繳費證明和1張1英寸近照。
綜上,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金沒有領完又工作了 還能領嗎
8樓:匿名使用者
失業金未領完能繼續領嗎】
當然可以的,失業金是可以累計計算的。
能領上次失業後沒有領完的失業金嗎?謝啦!
需要再次辦理相關手續之後才可以的。
問題補充:如簽了合同後,自己提出辭職,能拿之前沒拿完的失業金嗎?
肯定不可以。
其享受失業金是有一定條件的: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按規定辦理失業和求職登記的。只要滿足以上條件,是可以享受失業保險金的。
其失業金的領取有這樣方面的規定:累計交納滿一年不足兩年的時間的,可以領取到三個月的失業金,滿兩年不足三年的為六個月,以此類推,最長不超過24個月即兩年時間。
9樓:王元頁
單位招工辦理社保參保,失業金就停止發放
剩餘沒領取的失業金期限可以累計到下次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時,按新標準一起計算領取期限
《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後重新就業的,再次失業時,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失業人員因當期不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原有繳費時間予以保留,重新就業並參保的,繳費時間累計計算。
失業金尚未領取完從新就業,未領取完的部分怎麼辦
10樓:蓋普希金
重新就業不能再領取失業金了。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這一規定有兩層含義,一是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也就是說,不管依據之前累計繳費年限確定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是否已經全部使用,之前的繳費時間均不再累計計算,而是根據重新就業後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二是對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所對應的權益予以保留,可以與根據再次失業時的累計繳費年限計算出來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
失業金未領完再就業後又失業,失業金怎樣領取?
11樓:匿名使用者
失業金沒有領完就業,則不可以再繼續領取失業金。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有關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再就業後失業,需要看再就業繳納失業保險是否滿足1年,且是非出於本人意願的失業,如果滿足此條件,可以再次申請領取失業金。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
12樓:昆重帥師
原來沒有領取完的月份,可以繼續領取,繼續交了1年的失業保險,那麼還可以再增加2個月領取時間
13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 這個問題可以諮詢下相關的企業或者部門查詢下第二 同時可以諮詢下相關的當地社會保險中心查詢下第三 因為是定向的問題所以要定向的解答
第四 祝福你工作順利 事業發達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羊年大吉
失業幾年了現在還能領失業補助金嗎
失業多年已經超過了失業保險金領取時間的,不可以領取失業金。根據 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六條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
就業失業證丟了怎麼辦,遺失了失業證應該怎麼補辦?
回答一 流程 1 攜帶本人身份證到社群或就業局在網上查詢 就業失業登記證 編號 發證機構 發證時間。2 到報 社刊登報紙宣告作廢,公示七日。3 攜帶以上資料到就業局填寫補辦 就業失業登記證 申請表一套,科長簽字後重新打證,由本人簽名領取。二 材料 1 補證申請書 丟失時間 地點 原因 1份。2 刊登...
辭職快三年了,一直沒有工作 可以領取失業金嗎
如果是因為個人的原因辭職,並且辭職已經三年了,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依據 失業保險條例 具體規定如下 一 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 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