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握刑事中的犯罪地,刑事案件中的主觀故意應如何把握

2022-05-03 21:43:07 字數 4399 閱讀 4770

1樓:

犯罪地指的是與犯罪行為全過程相聯絡的地域範圍。包括犯罪預備地、犯罪實施地、犯罪結果地和銷贓地等。從犯罪結果的嚴重程度來劃分,還可分為主要犯罪地和一般犯罪地。

主要犯罪地,指被告人所犯數罪中最嚴重的犯罪發生地,或者是一個犯罪活動中最主要的犯罪場所。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

第十五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犯罪行為發生地,包括犯罪行為的實施地以及預備地、開始地、途經地、結束地等與犯罪行為有關的地點;

犯罪行為有連續、持續或者繼續狀態的,犯罪行為連續、持續或者繼續實施的地方都屬於犯罪行為發生地。犯罪結果發生地,包括犯罪物件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實際取得地、藏匿地、轉移地、使用地、銷售地。

居住地包括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戶籍所在地最後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釋或者其他規範性檔案對有關犯罪案件的管轄作出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2樓:淮安浙江人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犯罪行為發生地,包括犯罪行為的實施地以及預備地、開始地、途經地、結束地等與犯罪行為有關的地點;犯罪行為有連續、持續或者繼續狀態的,犯罪行為連續、持續或者繼續實施的地方都屬於犯罪行為發生地。犯罪結果發生地,包括犯罪物件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實際取得地、藏匿地、轉移地、使用地、銷售地。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2、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犯罪行為發生地,包括犯罪行為的實施地以及預備地、開始地、途經地、結束地等與犯罪行為有關的地點;犯罪行為有連續、持續或者繼續狀態的,犯罪行為連續、持續或者繼續實施的地方都屬於犯罪行為發生地。犯罪結果發生地,包括犯罪物件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實際取得地、藏匿地、轉移地、使用地、銷售地。

3、居住地包括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戶籍所在地最後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4、法律、司法解釋或者其他規範性檔案對有關犯罪案件的管轄作出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3樓:熱浪人間

以犯罪人實施犯罪的地方,確定「犯罪地」。在**實施的犯罪行為,**就被認定為犯罪地。

其中還包括一種特殊情況:流竄作案、多地作案。對於這種情況,一般來講,**的案情更為嚴重,就應該被認定為主要犯罪地。

這種情況在追究刑事責任時,應該由「主要犯罪地」負責案件的具體辦理和審判。其他地區的**應該予以配合。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關於犯罪地問題的規定:

第十五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犯罪行為發生地,包括犯罪行為的實施地以及預備地、開始地、途經地、結束地等與犯罪行為有關的地點;犯罪行為有連續、持續或者繼續狀態的,犯罪行為連續、持續或者繼續實施的地方都屬於犯罪行為發生地。犯罪結果發生地,包括犯罪物件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實際取得地、藏匿地、轉移地、使用地、銷售地。

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刑事案件如何確定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4樓:豬棟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中,對刑事案件的管轄由明確規定的。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十五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第十六條 幾個公安機關都有權管轄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關管轄。

必要時,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第十七條 對管轄不明確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關公安機關協商確定管轄。

對管轄有爭議或者情況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

第十八條 縣級公安機關負責偵查發生在本轄區內的刑事案件;地(市)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經濟犯罪、重大集團犯罪和下級公安機關偵破有困難的重大刑事案件的偵查。

第十九條 公安機關內部對刑事案件的管轄,按照刑事偵查機構的設定及其職責分工確定。

第二十條 鐵路、交通、民航系統的機關、廠、段、院、校、所、隊、工區等單位發生的刑事案件,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工作區域內和列車、輪船、民航飛機內發生的刑事案件,鐵路建設施工工地發生的刑事案件,鐵路沿線、水運航線發生的盜竊或者破壞鐵路、水運、通訊、電力線路和其他重要設施的刑事案件,以及內部職工在鐵路、交通線上執行任務中發生的案件,分別由發案地鐵路、交通、民航公安機關管轄。

林業系統的公安機關負責其轄區內的盜伐、濫伐林木、危害陸生野生動物和珍稀植物等刑事案件的偵查;大面積林區的林業公安機關還負責轄區內其他刑事案件的偵查。未建立專門林業公安機關的,由所在地公安機關管轄。

第二十一條 公安機關偵查的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檢察院管轄的案件時,應當將屬於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刑事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涉嫌主罪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的,由公安機關為主偵查;涉嫌主罪屬於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公安機關予以配合。

第二十二條 公安機關和軍隊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轄分工如下:

(一)軍人在地方作案的,當地公安機關應當及時移交軍隊保衛部門偵查。

(二)地方人員在軍隊營區作案的,由軍隊保衛部門移交公安機關偵查。 (三)軍人與地方人員共同在軍隊營區作案的,以軍隊保衛部門為主組織偵查,公安機關配合;共同在地方作案的,以公安機關為主組織偵查,軍隊保衛部門配合。

(四)現役軍人入伍前在地方作案,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由公安機關偵查,軍隊保衛部門配合。

(五)軍人退出現役後,發現其在服役期間在軍隊營區作案,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由軍隊保衛部門偵查,公安機關配合。

(六)軍人退出現役後,在離隊途中作案的,以及已經批准入伍尚未與軍隊辦理交接手續的新兵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偵查。

(七)屬於地方人武部門管理的民兵**倉庫和軍隊移交或者出租、出借給地方單位使用的軍隊營房、營院、倉庫、機場、碼頭,以及軍隊和地方人員混居的軍隊宿舍區發生的非侵害軍事利益和軍人權益的案件,由公安機關偵查,軍隊保衛部門配合。

(八)軍隊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實行企業化經營管理的公司、廠礦、賓館、飯店、影劇院,以及軍隊和地方合資經營的企業發生的案件,由公安機關偵查,軍隊保衛部門配合。

辦理公安機關和軍隊互涉的刑事案件,公安機關和有關軍隊保衛部門應當及時互通情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對管轄有爭議的案件,應當共同研究協商,必要時可由雙方的上級機關協調解決。

本條所稱的「軍人」,是指現役軍人、軍隊在編職工以及由軍隊管理的離、退休人員。

第二十三條 公安機關和武裝警察部隊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轄分工依照公安機關和軍隊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轄分工的原則辦理。

列入武裝警察部隊序列的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門,以及武警**、交通、水電、森林部隊人員的犯罪案件,由公安機關管轄。

刑事案件中的主觀故意應如何把握

5樓:繁華落日空城杯

只能定位為民事糾紛,因為尚未達到交通肇事罪的定罪標準,且刑事案件的賠償要比民事案件少。該肇事者應承擔全部責任,對你母親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賠償金等全額支付。注意訴訟時效為一年。

如何理解我國刑法中犯罪的基本特徵

6樓:婚姻家庭

根據我國刑法第13條的規定,我國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有以下三個方面的特徵:

(1)犯罪是危害社會的行為,即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質的特徵。我國刑法之所以將某種行為規定為犯罪,是因為該行為危害了我國刑法所保護的社會主義社會關係,具有社會危害性。

如果某種行為根本不可能給社會造成危害,就不可能構成犯罪,更不可能加以懲罰。如果某種行為雖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但是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也不能認為是犯罪。因此,沒有社會危害性,就沒有犯罪,社會危害性沒有達到相當程度,也不構成犯罪。

(2)犯罪是違反刑法的行為,即具有刑事違法性。刑事違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徵,是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在法律上的表現,犯罪是危害社會的行為,但並非危害社會的行為都是犯罪,只有為刑法所禁止,並具有刑法所規定的犯罪構成要件,即達到了一定嚴重程度的行為,才能構成犯罪。其他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如民事、經濟和行政的違法行為,只能適用有關法律加以調整,而不能適用刑法,認定為犯罪。

(3)犯罪是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即具有應受懲罰性。犯罪行為同其他違法行為一樣,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對於違反刑法的犯罪行為來說,則要承擔刑罰處罰的法律後果。

應受刑罰處罰也是犯罪的基本特徵之一,如果一個行為不應受刑罰處罰,就意味著不是犯罪。

犯罪的三個基本特徵是緊密結合不可分割的。社會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質的具有決定意義的特徵,而其他兩個特徵是由社會危害性派生出來的。正由於三者存在著這樣的關係,所以它們都是犯罪的基本特徵。

7樓:匿名使用者

大學的法律基礎上應該很清楚的寫著呢吧?

如何正確理解犯罪現場在刑事案件偵查中的重要作用求答案

律師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在刑事案件中,律師的作用大嗎

會見犯罪嫌疑人 為其提供相應法律幫助 向公安機關 檢察機關 瞭解案情 反映案情及相關證據 調查收集證據 申請取保候審 參加法庭 審理,為犯罪嫌疑人辯護 代為上訴 申訴。大致如此 參考文獻 北京楊文戰律師 在刑事案件中,律師的作用大嗎 可以非常肯定的說,刑事案件中,律師的作用是非常大的,聘請專業的刑辯...

群架刑事案件,打群架屬於刑事案件麼

你哥應該是涉嫌聚眾鬥毆罪,在這個鬥毆的過程,可以說是積極分子,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因此,判刑是免不了的,以下是詳細分析 根據以上資訊,在此參加的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涉嫌聚眾鬥毆罪無疑,對於造成他們重傷的直接行為人則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規定,聚眾鬥毆罪一般處三年以上有期 拘役或管制,但本次鬥毆人數...

刑事案件賠償

既然是私了在對方的承受範圍內商量著來就是了。參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99次會議通過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 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 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 住宿費 住院伙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