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二十天的保安,可以辭職哆,我在一家很坑的保安公司上班,快要到辭職時間了,我做了三個月,一個月就兩天加班費

2022-05-05 14:41:06 字數 2808 閱讀 7682

1樓:司馬晟宇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員工在企業工作了就建立了勞動關係,企業必須按照實際的工作日給員工工資,所以你做了20天的保安也是可以辭職的,而且也可以得到相應的工資。

2樓:百折不撓

做工作最好能夠持之以恆,

穩定性好的話,

有助於提升自己的信譽。

其實無論做什麼工作,

只要有一顆純善的,奉獻的心,

那麼普通的工作都可以做得出色

3樓:匿名使用者

做了20天的保安室,可以辭職的,因為辭職是你自身的原因,是自己可以想幹,可以不幹二值天寒處於試用期

4樓:

住了20天的保安可以辭職,這個問題我們不到一個月,不知道他會不會給你算工資。

5樓:冷語良言說職教

當了20天的保安可以辭職。但是辭職必須得符合勞動協議的程式要求。

6樓:

看單位規章制度。有的地方規定要提前一個月辭職。

7樓:

不要說二十天,你只幹了一天都可以辭職,問題是你能拿到工資嗎?

8樓:匿名使用者

幹滿20天那麼你這個工資怎麼計算呢?你最好把一個月幹滿吧。

9樓:愛興不悔

辭職可以,但是會影響你的信用度,所以,如果可以,希望你能考慮清楚了再做決定。

10樓:

當然可以了,這是的的選擇權利,不過工資怎麼算就要看單位了,不過勞動法規定必須發

11樓:老吳是胖

辭了職可以,但是錢不一定能拿得上。

當保安如果幹2天都辭職可以走人麼

12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做了2天是可以辭職的,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13樓:

不可以。實習要提前3天申請離職。

我是做保安的,因為有急事,需要當天辭職當天走,我是試用期,去辭職領導不讓走我該怎麼辦?

我在一家很坑的保安公司上班,快要到辭職時間了,我做了三個月,一個月就兩天加班費

我上了二十天班,辭職了,不發工資,我該不該投訴他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 優點 方式簡單。缺點 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 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

我的女朋友主動和我說分手已有二十天左右了,我們已經十多天沒有任何的聯絡,之前我挽回她的時候,她的態

糾結什麼啊?你子不知道自己想什麼啊?想和好直接和她說,態度好點,結果怎麼樣那就看你了,不想和好那就不要bb,有用嗎?懦夫 她大概是有點後悔吧,或者只是想和你做朋友 肯定還是有你的 再去追一次 為什麼那麼強硬的分手 到最後卻忽然回頭來找你呢?想想 有的!她應該是捨不得你。有個辦法,不過你要說為啥分手?...

為啥分手二十天才傷心難過的哭我是女生哈,是我提的,他沒挽回,只是說尊重我的決定。我們已經分手

情侶之間不能說分手。說一次感情淡一點。到最後就一個結果了。你提出分手了他為什麼要挽回呢?要走的終究會走,就沒必要挽留了。錯是在你。如果你放不下就去找他吧。以後戀愛不要輕易說分手。一旦說出口就很難回到以前的你們了。如果放不下他放下面子挽回吧,分分合合次數多不好 夜路走多了總要遇到鬼的,沒事拿分手當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