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水鄉泥人
不可以,孩子是你丈夫和別的女人生的,那孩子的母親另有她人,不是你。
2樓:
這要看錢有沒有實際的明細,像這樣的情況,即便以夫妻名義追回,大多也是固定的財產,比如給第三者購買的房產,車輛等,這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有依據,可以進行追回。如果是平時的零花錢,想追回就比較困難。
3樓:才不會不要敷衍
除非你們離婚,否則無法要求他歸還這些錢,因為你們只要還是一對夫妻,你們雙方的錢財都是你們自己的,還與不還都是一個結果。
4樓:
我以為就是說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你怎麼可以要回這個財產是我認為哈?就是也是你丈夫掙的他也有權利可以給別人的呀。
5樓:添宇好個秋
如果是婚姻存續期發生的,是可以要求分割的
丈夫外遇並且有了孩子,其間陸續拿了有100萬左右,作為配偶可否要求外遇對像歸還?
6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這個問題最好找律師幫助你。而且你需要向律師提供詳細的情況和證據。如果你手上沒有什麼證據,律師可能也很難幫助你。
對方生了你老公的孩子,你老公需要給那個孩子付撫養費,醫療費,教育費等。而且那個孩子以後可能還會分你們家的財產。
7樓:情感小兔
按法律來講,應該是可以要回的,是在婚姻存續期間,他私下動了共同財產而妻子不知道。
丈夫有外遇應該如何對待呢
關係存續期間妻子有外遇,丈夫可以要求第三者賠償嗎
8樓:金爺雜貨鋪
沒有權利要求賠償。當然起訴離婚可以要求配偶賠償精神損失費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求你的妻子賠償。
10樓:o尐旎旎
你只能對你自己老婆提出精神賠償
丈夫有外遇,妻子離婚能要求什麼法律權益?
11樓:oo0瑤瑤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具體說來,涉及到離婚時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可以就財產損害、人身傷害、精神損害要求賠償。如果丈夫與他人同居,購買房屋等,就是損害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可以要求賠償。此外,也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但前提是,確實有以上事由(有確切證據證明),否則,程度不是很嚴重的,只能在共同財產分割時享有受照顧權,就是多分一點。
12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時,夫妻雙方無過錯的一方可以向有過錯的一方提出賠償請求。也包括精神損害賠償
根據您說的情況,由於丈夫一方的不忠行為,妻子可以以此為由提出損害賠償。並且,由於妻子喪失勞動能力,在分配財產時可以適當多分一些。
具體的賠償數額要結合丈夫的經濟能力與當地生活水平。這個比較複雜,建議當事人找一個經驗豐富的專攻婚姻方面的律師,會有很大幫助。
13樓:匿名使用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告他重婚罪,從而在起訴離婚時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權益
具體還是要在律師事務所裡商談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16樓:匿名使用者
打律師事務所的**諮詢一下吧````
丈夫有外遇,提出離婚,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20
1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是他是因為什麼跟你離婚,如果你知道是有小三了,你也要有證據,有了證據才可以賠償,要不按照法院的程式走,孩子如果不跟你,你得到的東西就很少了,證據是最有利於你的賠償的多少!!!!
18樓:八三老人
如果有證據,作為無過錯方你可以要求更多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和一定金額的精神賠償。
妻子患有尿毒症,沒有工資收入,丈夫又有了外遇,可以起訴離婚嗎?
19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可以起訴離婚,但是女方現在重病在身,不離婚比較好,要求男方承擔扶養義務,支付醫藥費。
我是頭婚,丈夫是二婚,並且有孩子,我們又生了孩子,我們婚後有兩處房產
按你的表述,你們婚後的財產應屬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你丈夫先於你過世,且沒有留有遺囑,那麼他與前妻所生的孩子也是法定繼承人,可以依法繼承他的遺產。我是頭婚,我老公是二婚頭婚有兩個孩子一男一女,現在兩個孩子都判給女方了而且孩子的戶也遷走了,我和我 你嫁給一個二婚的男人,因為他有一對兒女,所以就造就了現在你...
我是25歲已婚男人並且有了三歲的孩子。而我有愛上個23歲的未婚女人。我現在是真的無法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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