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芳兒
跳樓砸死人要分開送到不同的殯儀館,是為了防止家屬到殯儀館館以後互相進行開戰,打上對方發生衝突。
2樓:
如果在一個殯儀館,我想被砸死人的家屬情緒非常激動,會把跳樓這個人挫骨揚灰的。你自己想死,還害了別人。就得讓他死後也不安寧。
3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跳樓砸死的人跟跳樓自殺的人的遺體送到一家殯儀館,其遺屬容易打架。
4樓:無所謂的犛牛
這很正常啊,如果在同一個殯儀館,那被砸死的家屬不得把跳樓者的家屬打死啊!
5樓:孟子故里人
跳樓砸死人為什麼要分開送到不同的殯儀館?可能家屬要求的吧。
6樓:匿名使用者
有可能是家屬的意思吧,畢竟跳樓的人把一個無辜的人給砸死了,如果送到一起,那家屬看到就生氣就傷痛啊,畢竟這算是**了吧,雖然說他是跳樓,不一定是故意砸人,但是自己的親人是因為他死的。
7樓:知道百科沈大大學姐
之所以要分開送到不同的殯儀館,因為這是不同的事情導致的。
8樓:皇上皇上皇上皇上皇上
不能吧,可能是避免兩家人發生衝突,但是隻有一個殯儀館,就不好說了!
9樓:苦雨齋小主
跳樓砸死人,送兩個不同的殯儀館,是因為家屬想送不同的殯儀館
10樓:星雲裳
因為他們兩個人所屬的性質不同。所以要分開送到不同的殯儀館。
11樓:
跳樓砸死人為什麼要分開送到不同的殯儀館?都把人砸死了就挺倒黴的,人家還能和你在一個殯儀館嗎?
12樓:珈藍修敏
這個估計跟你自己的戶口有關吧畢竟你這個地方應該就送到各個戶口所在地的殯儀館吧
13樓:在天生橋地質考察的墨蘭
這個可能是因為有所忌諱吧,一個人因為另一個人而死,怕是兩個在一起的話會有什麼不好的事情出現吧。
14樓:
跳樓砸死人正應了古話,拉個墊底的,太悲傷了
15樓:位壁
跳樓砸死人為什麼要分開送到不同的殯儀館?因為過錯方要調查。是否為故意傷害。
16樓:奶奶和萌娃
跳摟砸死人為什麼要分開送不同的殯儀館因為怕死者家屬見面會引起衝突所以分開送到不同的殯儀館
17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這種自殺,卻傷害到了其他人,往往被傷害的人會有很大的怨氣,將它們的屍體送到不同的地方,就可以分隔開
18樓:情感生活能手
跳樓砸死人為什麼要分開送到不同的殯儀館?不知道哎
19樓:滿初藍
不是一個地方的人?分開到不同的殯儀館?
20樓:夢幻青春
這個就是要看家屬的意願要送到**
21樓:零一衣
可能是太冤曲了吧,家長也會不開心了
跳樓沒跳死但砸死人要負法律責任嗎?
22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不能一概而論的,要分情況。1,如果你是知道或應當知道會發生砸死人的情形,但是由於過失沒有預見,那麼成立過失殺人罪。2,如果跳樓當時預見到了會砸死人的情形,還往下跳的話,成立故意殺人。
3,跳樓當時,不可能預見會發生砸死人的情形的話,為意外事件。4,過失殺人成立過失殺人罪,故意殺人成立故意殺人罪,意外事件不成立犯罪。也就是說不負刑事責任。
但還需負民事和其他責任。
23樓:匿名使用者
造成輕傷以上結果的可能構成(間接)故意傷害罪,特殊情形下還可能構成過失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出現重傷/死亡結果的場合),要主客觀綜合判斷,
24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要,犯傷人罪侵犯了別人的健康權
跳樓砸死人犯罪嗎????
25樓:善良的
跳樓砸死人是犯罪行為。主要依據如下:
依據刑法中有關規定:
概念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於普通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過失致人死亡罪必須是過失,即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結果。客觀上必須實施了致人死亡的行為,並且已經造成死亡結果,行為與死亡結果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係。
特徵(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
(二)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的表現是:
1、行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為;
2、客觀上必須發生了致人死亡的結果;
3、行為人的過失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結果之間有因果關係。
(三)本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年滿十六週歲以上、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主體;
(四)本罪在犯罪主觀上的表現為過失,包括過於自信的過失和疏忽大意的過失兩種,該過失是針對死亡結果而言。
26樓:無忌曉軒
算吧,前些天有個大學生跳樓砸死學妹就被判刑了。
27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犯罪啦,如果你還活著,就得算到你頭上,如果已經不在了,你家人就得吃官司了。賠的是什麼?錢啦!
2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跳樓的沒死 應該算是過失殺人吧
29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犯不犯罪,但賠錢是一定的!
殯儀館這麼幫死人沖涼的?是每個送到殯儀館的死人都會沖涼麼?火化死人是怎樣一個過程? 40
30樓:匿名使用者
有謠傳,火化人時,躺著的死人會站起派手脊來。實際上則完成不是這樣,因為出殯多是早晨,也是殯儀館最忙的時候,全部臺爐一起執行,親人與死者告別之後,被運入燃燒室,這是外爐。一進去,屍體就會被鋼錠或刀片弄破,然後內臟就會外流(如果不弄破,燒的時候,由於突然受熱,體內產生薯衡壓力,屍體會**)接著,就會噴柴油或汽油在屍體上,然後才真正送進爐門。
因為機器連續火化了幾具遺體,此時爐膛內的溫度是最高的,周圍的耐火磚牆體給燒得紅得刺眼。遺體剛到爐膛裡面,身上蓋的壽被頭髮馬上劇烈的燒起來,不過 30秒,身上的附著物全部燒完,整個人的**也僅緊跟著收縮,看起來很緊繃,再過一會整個人開始發脹緊繃的**開始擴張,就像吹氣球一般,整個人看起來變大了。緊接著的事情真是有點應驗民間中的謠傳,兩腿微張開,且往上曲弓,上半身也略仰起,呈雙()型。
先燒破的是肚皮和頭部的**,肚皮燒破時裡面的屍水有時呈噴泉往上噴,頭部的**燒得快,很快頭骨就顯現出來了,因為視線的影響,只能看到頭頂的骨頭。十幾分鍾後整個肚皮和胸膛的肉燒得最旺,看上去很像故事中描寫狼吃人把肚皮掏光的樣子,肚皮看上去空空的,兩邊是兩排排骨,之間還有肌肉連線著,因為溫度高,不停的有油吱吱的冒著,順著往下流,再過十多分鐘,身上附著的肌肉差不多燒完,整個人的骨架明顯的顯現出來,最難燒盡的是腦吧,腦燒的同時其水分也迅速蒸乾。不斷的縮小,但到骨骼都給燒斷燒裂成塊狀的碎片時,腦還是花生般大小的焦黑焦黑的冒著黑煙,拿鐵鋼釺撥弄擠壓也不爛,似乎還有點彈性,像橡皮團一樣。
很快就會顯露出骨頭.尤其是頭部很明顯,頭髮瞬間沒了,成了禿頭,然後眼睛在烈火中,很快消失在眼眶中,留下黑的眼眶洞。
就這樣,屍體在焚燒半個塵滲小時後,就趨於散架的形態,有的還要翻一轉,再接著燒.最後,一個小時以後,從爐門退出燒得幾乎發紅的臺子,冒著很大的白煙,是一股肉骨頭燒焦的味道。
因為爐膛內是負壓,氣流只有從外面往裡面吸,所以屍體燃燒時是聞不到多少異味的,如果操作失誤,裡面氣壓大於外面那就倒黴了,屍體燃燒產生的廢氣全部要往外湧,這個誰都不想。火化完畢後關閉火源,讓其自然冷卻,半個小時後吧就去將骨灰刨出來了(高檔次的爐是炕板直接順著進爐的路線退出來,冷卻裝置冷卻同時吸走骨灰中因衣服等遺物燃燒時產生的雜質,完後由工作人員揀灰,或者家屬親自揀也行)刨出來後冷卻,再用綢布包起,放入骨灰盒,交給家屬,結束火化過程。
工作人員會用錘敲碎一些大骨頭,然後用掃走掃骨灰為一堆,用小簸箕裝好,倒入骨灰盒中,當然,只是象徵性的裝一點,其餘的都倒掉了,如果全裝的話,三個盒子都裝不完。
望採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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