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沒結婚,同居在一起屬於非法同居嗎?判什麼罪??如果起訴的話,誰起訴

2022-06-08 17:15:17 字數 4028 閱讀 3584

1樓:kr奇異果

以下回答由「濟南商律師」提供,如需轉述請註明出處:

這種關係,如果發生在2023年2月1日以前,且如果二人的各方面條件都達成了婚姻的事實要件,則按照事實婚姻進行處理,如果發生在這個日期之後,這為同居關係。

這種同居行為是不違法的,就更談不上犯罪了。

先行法律上已經沒有了非法同居的概念。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2樓:庭庭

現在法律上已不再使用非法同居這個詞語了,可以負責地告訴你:法律上不存在非法同居的概念,不構成犯罪,也沒人會起訴你們。

一、原先出現"非法同居"的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8月30日《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法律政策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定:「沒有配偶的男女,未按婚姻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是違法的」。

2、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4月《關於適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通知》中規定:「自2023年2月1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其婚姻關係無效,不受法律保護。對於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應按非法同居關係處理。

」二、不再使用非法同居詞語的依據:

1、2023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2、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3樓:匿名使用者

這事太多了,誰管啊?這叫試婚。婚後的只要妻子不發怒你說誰還管?女朋友,非營利性質就是再嚴重不過也屬於通姦。

4樓:匿名使用者

同居關係不違法,所以談不上起訴,只是法律不保護同居關係.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兩人都沒結過婚應該沒事。如有人結過婚,可能會是重婚罪。

和未成年人同居,女方父親可以起訴我嗎?

6樓:

不會的,只有對14週歲以下的才有規定。

7樓:匿名使用者

和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有罪的。

8樓:匿名使用者

有罪``但是你女朋友不站出來控告你`你應該沒什麼大事的!

9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違法,但法律也不保護的。

10樓:虞雪姬

這個啊 不知道啊 你小子太大膽了 哎

非法同居,法律如何制裁?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非法同居不算犯法。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種同居行為。

法律上並沒有非法同居的解釋,非法同居是一種誤讀。因為婚前同居不受法律保護,所以被人們成為非法同居。同居在我國分為三種一般同居、非法同居、重婚同居。

如果雙方均未婚,同居就不會觸犯法律。但是如果是已婚者與他人同居,就會涉嫌構成重婚罪,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法律無明文禁止性規定的行為,即為合法行為。故所謂非法,應當是指違反了法律規定的行為,而我國法律並沒有禁止無婚姻關係者同居的規定。

我國目前在民法領域已經否認了「事實婚姻」。但是,刑法依然承認「事實婚姻」,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12樓:狂暴之怒

老兄的綠帽帶的高啊,離了算了,天涯何處無芳草

13樓:匿名使用者

是犯罪,道德犯罪,在法律上是為不忠誠,你可以起訴不守婦道的妻子。如果同居時間長的話,就是事實婚姻,屬於一妻兩夫。如果有孩子,是要坐牢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控告她們~~

1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試試,但你要充分蒐集證據啊

16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沒有『非法同居』這個概念,所以你不能因此而起訴他。至於是否同意離婚,那是你的權利。

律師你好,老公在外地給女人同居,可以有啥好辦法,我要是起訴他非法同居能判刑嗎?能判刑幾年

17樓:北洋小學生

樓上的法盲胡說八道!你起訴他非法同居,一天都判不了,法院甚至不會受理!

非法同居不等於重婚!非法不是違法!兩回事!非法同居你唯一可以起訴的,就是離婚!

什麼叫重婚,兩條,一是他重複登記,這一點很難做到;二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夫妻名義是重點。如果沒有「以夫妻名義」,生多少孩子都不是重婚。

重複一遍,非法同居不能判刑,法律不保護,也不干涉。只要沒以夫妻名義,你起訴只能起訴離婚,根本牽涉不到刑罰的問題!

18樓:第一風暴

法律只有對重婚罪有規定,對於非法同居沒有規定。也就是說去起訴非法同居可能不被法院立案。

19樓:崔先生

重婚才能獲罪,3年以下。

20樓:杞高昂

10000000000000002023年

起訴三次,分居三年,沒判離婚,起訴方與他人同居,是非法同居嗎,能

21樓:匿名使用者

有可能觸犯重婚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四十五條 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即一個人在同一時間記憶體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婚姻關係。 構成重婚須具備兩個要件:

1、當是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係。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之間均沒有婚姻關係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

一方或雙方雖有婚姻關係,但其婚姻己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亦不能構成重婚。無效婚 姻和可撤銷婚姻必須經由法定程式認定。 對於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當事人, 在其婚姻未 經法定程式宣告無效或撤銷之前,仍屬於有配偶的人,若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現實 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

同居不等於重婚。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 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稱為姘居。

22樓:翹翹他爹

肯定是非法同居,但是要有證據證明對方是以夫妻名義同居,或者以夫妻相稱,才涉嫌重婚罪

23樓:羚嘉

已經構成了,因為沒有判離婚,也就是現在還是合法夫妻,還與他人非法同居,當然是重婚了,可以去法院起訴

24樓:橋訪天

別人沒有領結婚證最多算非法同居受到道德遣責!判不了重婚罪

男女雙方都已婚,而他們又非法同居.如果起訴,雙方都會判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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