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金果
女方提出解除訂婚不需賠償,但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需要返還彩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第十一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十二條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的"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2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把彩禮退了,就不需要賠償,你有利,結婚自由,離婚自由,何況你們還沒有結婚。不怕法律,怕小人
3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家裡人還要求賠償10萬元沒有法律依據,把聘金彩禮等還給男方應該可以了結了,以賠償10萬元為由起訴法院不會受理。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4樓:匿名使用者
這男的已經明顯不能用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了,他就是想訛你,找個**的新男友吧,見他一次打一次。
5樓:八三老人
不需要賠償,但是應退還彩禮。
6樓:愛的是花
法律沒有規定說要賠償,已經把彩金退了就夠可以的了,
如果女方會說的話,應該叫男方賠償青春損失費。
這種男人你不用怕他,他敢來找你麻煩,你就報警,現在是法制社會,你越怕他,他就越來勁。要寸步不讓。
7樓:匿名使用者
收到的錢肯定要退回的,看你平時有沒有花他錢啊。
這種人幸虧沒結婚。。
我是女方,訂婚半年後提出退婚,還需要退其它的賠償嗎
8樓:月光下的星期
訂婚半年說明沒有到民政部門登記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禮金雙方內協商解決,是誰的容歸誰,平時吃飯,去家裡買的禮物不用折價退還,互相收的錢各自退回。
對登記的夫妻《婚姻法》是如下規定。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9樓:hh糖果
既然不合適,那bai選擇du離開也是對大家都zhi好的選擇。所以退還了禮
10樓:匿名使用者
按你的說法,你還應該付給對方3000元錢的。不過,如果沒有大的原則性矛盾,請珍惜感情!
11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是大事,樓主還
copy是多瞭解對方才談婚論嫁比較有保障,現在男的多,你不用擔心嫁不出去。
彩禮是要退的,其他的其實都是禮尚往來,金額也不是太大,還是大家商量著辦比較好,結不成婚,也不能成仇人不是?
1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女方提出,起碼要退彩禮。
訂婚時男方給女方的彩禮錢,在男方提出解除婚約時女方必須要返還嗎?
13樓:念之戀
如果沒拿結婚證,且彩禮錢較多,可以要求女方返還,但方法要正確。少的話,那就算了,畢竟是男方先提出的想解除婚約。
14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彩禮如果數額巨大不返還顯示公平的那麼就需要返還,否則一般是不予返還的。
15樓:泉州律師諮詢
有沒有辦理結婚證,如沒有可以要求退還。
如辦理了結婚登記要未一起共同生活,和一個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但這兩個要以離婚為條件。
16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參考內容:法律界**法務通vv
17樓:匿名使用者
男女雙方未實際結婚的,訂婚時女方收受的彩禮需要返回。
1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應該返還彩禮。
如果是訂婚,女方提出退婚 ,必須男方同意嗎?
19樓:匿名使用者
就算結婚了,過不下去婚姻法都允許離婚的,退婚自然也不受限制的。
這時候都冷靜點,罵來罵去只能激化矛盾,畢竟他是想結婚,你說退婚,他家顏面受損情緒極端你也多理解點,儘量做到好聚好散吧
20樓:匿名使用者
彩禮,如果沒結婚的話必須要還給他。不過**對女方身體有損傷,不能只拿打的費用作為賠償,還有營養費等等
21樓:新世界
美女,是你違背了遊戲規則,定親是這樣的,男方拿錢,如果男方退婚,定親的錢女方就可以不退,用來當做女的名譽損失,要是女方看不上男的,主動提退婚,這個錢是必須要還的
22樓:芙瑤i丶
這男的是狗急跳牆吧,太渣了,在一起沒發現嗎?
男女雙方經常爭吵男方主動提出解除婚約,婚前彩禮女方應該退還嗎?
23樓:小爺本無心
您好,以下三個情況,導致婚約解除的,是需要退回彩禮;
1、 只是訂婚回的彩禮,雙
方未辦理結婚登答記手續的,彩禮必須退還;
2、 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還彩禮錢的,必須退還;
3、 因一方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對方應當返還,生活困難必須達到無法維持當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24樓:離_別殤
這個是肯定的。如果不能結婚的話,女方肯定是要退還彩禮的。但是畢竟兩個人在一起的花費什麼的,肯定是要男方承擔一些了吧,不可能白白的退的。
女方要求退婚賠償彩禮錢欠條怎麼寫
25樓:愛穿拖鞋
我國現行法律不保護婚約,女方自願退回男方「彩禮」屬於通常做法,一般情況下,男方不會答應打欠條的。
關於婚約的法律效力,我國《婚姻法》和《婚姻登記辦法》中無明文規定。**人民**法制委員會2023年6月26日公佈的《有關婚姻法施行的若干問題與解答》中規定:「訂婚不是結婚的必要手續。
任何包辦強迫的訂婚,一律無效。男女自願訂婚者,聽其訂婚。訂婚的最低年齡,男為19歲,女為17歲。
一方自願取消訂婚者,得通知對方取之。」2023年3月19日,**人民**法制委員會發布的新的《有關婚姻問題解答》中指出:「訂婚不是結婚的必要手續。
男女自願訂婚者,聽其訂婚,但別人不得強迫包辦。」
此後,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法律的解釋以及在司法實踐中,都堅持了同樣的原則。由此可見,我國政策、法律對婚約的態度和處理原則是:
(1)訂婚不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手續和條件。是否訂立婚約由當事人自主決定,法律不予干涉。但訂立婚約必須完全出於男女雙方自願,其他任何人不得強迫干涉。
(2)婚約沒有法律效力。婚約訂立後,任何一方均可作出解除婚約的意思表示,無須徵得對方同意,即產生婚約解除的效力。這是因為,婚姻是男女雙方基於愛情的結合,而且是雙方自主自願。
如果一方要求解除婚約,說明在他們之間已不存在結婚的基礎條件,因而應當允許,否則即是干涉婚姻自由。
(3)關於因解除婚約而引起的財物糾紛,司法實踐中的處理原則是,對婚約期間無條件贈與的財物,受贈人一般無返還義務;對於以結婚為目的所作的贈與(俗稱訂婚信物),價值較高的,應酌情返還。當然,對以訂婚為名詐騙錢財的,應歸還受害人。此外,對屬於包辦買賣性質的訂婚所收受的財物,應依法沒收或酌情返還。
訂婚後女方提出退婚要退什麼
26樓:法律快車專家
退婚時需要退的是訂婚時男方送給女方的各項財物。對於雙方自願的婚前同居行為,男方不需要給女方賠償!
27樓:伯樂引航
退婚時需要退的是訂婚時男方送給女方的各項財物。也就是所說的彩禮。對於雙方自願的婚前同居行為,男方不需要給女方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明確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8樓:漫天飛雪白玫瑰
1:很多地方的鄉村都習慣早早就給孩子定好婚的,在河南、安徽一帶,年齡一般都普遍很小,大概13歲到18歲就已經訂婚的。
2:訂婚通常都會送彩禮的,然後到結婚的年齡就登記結婚的,也有很多人不到結婚的法定年齡就已經結婚了,到法定年齡就會去補登記註冊(中國的法定結婚年齡是男方25週歲;女方20週歲)。
3:在大都市,訂婚了,通常都是稱為未婚夫婦了,因為雙方都是在你情我願的、適婚年齡進行的,並且很快就會結婚的年輕男女,所以和前面說的是有本質的不同的。父母給未成年人定的婚,叫做包辦婚姻,當孩子長大了,找到自己的幸福了,就想退婚了,然後都必須要退還男方彩禮的(彩禮通常是指錢),因為一般是男方給女方彩禮的居多。
29樓:瑪德
就是後悔了,決定不要和男方結婚了
退婚男方需要給女方賠償嗎,訂婚後男方提出退婚,女方要求賠償名譽損失費,有道理嗎,得怎麼處理這件事情呢
看情況,比如男方欠不欠女方東西,還有是因為什麼事情退婚的,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這種事情要協商的 按各地的習俗來看,一般是不用 訂婚後男方提出退婚,女方要求賠償名譽損失費,有道理嗎,得怎麼處理這件事情呢 法律不支援,因為退婚不涉及侵權,對方執意需要得到得到賠償可以通過協商或者上訴。婚姻法 第二條 實行婚...
訂婚的日子選了。訂婚男女方分開,我是女方中午吃,是我自己家出的錢。現在我真的是不想訂婚了。我
這些事跟你的婚姻比起來都不算事,最重要的是要把婚事辦好,順順利利的最好了。一切都會過去的。首先這個稱讚的是,現在像你這樣的姑娘少多了。其實男方只是想把事情辦得風光一點。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溝通過?也許男方系怕你嫌棄。千萬不要結婚,你沒有看過婚姻保衛戰嗎?專家都說異地戀不可靠,如果他真的愛你把工作辭了,回...
訂婚後同居,女方提出分手,男方能彩禮錢要回嗎
應根據具體情況來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 二 三 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