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好好勸勸女生,畢竟都走到分手那一步了,說明你對她已經沒有感情。
如果溝通不能解決問題,可以考慮報警。
不要覺得這要做很冷血,畢竟出了人命誰都承受不起。
2樓:匿名使用者
不愛還談了幾年 看著辦
3樓:
太假了, 都幾年了還不愛啊
男女談朋友!男的不要女方!女方跑到男方家尋死!男方有責任嗎
4樓:真的love瑩
自殺的話沒有吧,不過男方該救人
5樓:浮雲心情
有。你最好勸回去再死
6樓:手機使用者
靠法律,因為只有法律是公正無私,我覺得沒有
男女同居十幾年,男方要求分手了,女方不同意,該怎麼辦
7樓:匿名使用者
非婚同居不受法律保護。
8樓:匿名使用者
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護
9樓:劉亦菲
你好,你可以跟她好好溝通啊!如果真的這樣,緣分不能勉強哦!
男女戀愛期間雙方發生過關係,後來男方覺得女方說話不誠實,提出分手,女方不同意,以死要挾,導致男方工
10樓:是自己的
你就消失 一段時間
冷靜下 在跟她說分手
我們是男女朋友,女方要提出分手,男方不同意,男方在女方不在家時敲門進了女方家裡,這樣違法嘛?
11樓:開心問題
這個算是私闖民宅了
況且兩人沒有實質性的關係
女方可以去控訴他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違不違法不是看行為本身,而是雙方對待此事的態度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估計也不是什麼好女人,他為什麼這樣子對你
男女交朋友,女方提出分手,男方不同意怎麼辦
14樓:喬治瑞麗
談朋友的時候需要兩個人同意,分手不需要。
15樓:高新國際廣場呢
有那麼一句話,愛情是兩個人的,而分手卻是一個人的!
16樓:反正我最厲害
你又沒有把柄在別人手裡 管他同意不同意
17樓:連呼吸都欠債
離開。他那個地方那個城市。
18樓:匿名使用者
談戀愛的時候是兩個人的事 分手是一個人的事
男女朋友在一起,男方花了很多錢,當男方沒錢時女方提出分手,男方要求女方承擔一部分在交往過程中的費用
19樓:淡藍色的思念
你好,親,這錢是要不回來了。
戀愛花的錢,那是你情我願的,
除非能證明,女方是因為錢的原因而跟男人在一起這樣才能有可能要回來。
20樓:匿名使用者
還要錢?自己認栽吧大哥。怪你自己沒有腦子
21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當然不會同意了,比較當初是你自願的了
22樓:匿名使用者
1.私下談判2.民事訴訟
女方提分手,男方不肯,女方強烈分開,男方一直死纏著,女方該怎麼辦??
23樓:沈子木
離開,直接遠離男方,但是對於這個分手的具體原因一定要和男方說清楚。
24樓:快樂天使
如果實在不合適~處理妥當,既然分手了,就應該和過去來個一刀兩斷。都已經是前物件,如果不索性放下,只會出現剪不斷理還亂的煩人情形。
婚戀就是相互瞭解的過程,合適就繼續,合不來分手也是很正常的事。不要過分糾結,放開心,只要努力做好自己,緣分真正來了的時候,自然會找到屬於自己的另一半。
25樓:
交男女朋友,是男女雙方共同的事情,死纏爛打是不理智的行為,如果你們是自由戀愛,可以找雙方的同事做一下調解,如果是有介紹人的話,可以找介紹人幫忙調解一下,或者雙方家長出面解決。
26樓:又來逛
找一個男生充當男朋友讓他知難而退
27樓:沫曉沫
如果是這樣的話,其實我覺得你應該直接報警了,這樣的人是很可怕的,他有可能會傷害到你的人身安全。
28樓:
女方可以換手機號碼,躲避男方讓其找不到女方。實在不行的話可以選擇報警。
29樓:書弘益
報警,或者叫個男生,挽著他的手,故意讓前男友看到,說,這是你男朋友,如果他不信,你就當著前男友的面,對著他的嘴,或者臉,親上去。
30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相互不愛的人始終是會排斥對方,不願意和對方在一起的!就算死纏著不放還是會這樣的!強扭的瓜不甜,非要在一個人身上下功夫,不如找一個愛你的生活一輩子!
找他好好談談,如果他希望女友幸福的話,最好放開她!對彼此都是最好的方式!
31樓:花生
要認真溝通溝通,不要過激行為,尋求幫助,要理智解決問題,尋求完美的解決方案,不能喂屈自己,祝你快樂幸福。
32樓:佛門禁地
換個工作,離開他,包括手機也換號碼
33樓:侍芹
老婆也只是猜的話,你幫只能強硬的態度,不要是要尋求自己親友的幫助,才可以。
34樓:胖嘟嘟的豬
如果說影響到你的生活
必要時可以走法律程式
首先還是先溝通好
如果你不方便說的
或者說了他感覺像聽不懂是的
就找你們共同的朋友去跟他溝通一下
嚴重的跟他父母談一談
因為畢竟這是兩個人的事
強扭的瓜不甜
35樓:快樂育兒健康成長
這種情況最討厭了。還是建議跟男方把話說清楚。不行就斷開聯絡。
36樓:貼心解答
對於這種死纏爛打的人不理他就行了。或者說說一些傷他的話。
37樓:孤群陽天
女方提分手,男方不肯,男女方強烈分開,男方一直死纏女方該怎麼辦?感情的事不能強求,即使強求在一起也不會幸福
38樓:匿名使用者
我有個辦法可以幫你,你可以試試
男女相處如果女方不願分手能結束嗎 30
39樓:張宇衛
有一方不願意繼續就會分開,談戀愛又不是一個人的事。
40樓:來自蓮溪寺有衝勁的榆葉梅
絕情分手的女人是好人,無論她怎麼想怎麼說,她決定和你分手而且做到絕情分手,那是為你好。你不要把一個離開你的女人的習慣和行為當做放不下的藉口,那樣對自己沒幫助。人,活在世界中,別活在回憶和無聊的幻想中。
她不想讓你知道她在哪,就算你知道了,又能如何?她每天看你空間,無論是應為什麼,結果都沒有改變麼。放下那些曲折的思想和回憶,理智的思考這個問題的答案就是:
她離開你一個月了,不想讓你找到她,不論怎麼樣,她和你絕情的分手了。就這麼簡單,你知道她在哪又如何...你知道她每天看你空間是為什麼又如何...
有這時間,不如調理情緒,放下那些對你來說已經過去了,沒用了,的東西,吸取這段戀愛的經驗,重整旗鼓才是正事。
41樓:白雲飄過黃河灘
戀愛中的任何一個放棄了,這關係也就結束了!
42樓:我想不出什
只要一個不願意走下去,必然會散開。應該說只要男的放手,什麼愛都會瞬間消失的。因此,你要是不想談了,就放手,放手的東西,必然隨波逐流走了,它從**來,回**去了。
談男女朋友期間男方把工作看的重,談男女朋友期間男方把工作看的重
很正常。這倒不是女方心中理解的男方只看重工作,忽略了女方心中的感受,不顧男女之間的婚姻感情,忙於工作不在乎她的意思。其實不是這樣的。女方要從男方這個人的角度去想,去思考,去考慮問題,男方不可能只考慮女方的感受而不顧一切地為了感情而放棄自己的工作。因為,人活著首先要考慮生存問題,生存問題解決了,接下來...
男女朋友分手,如果男方要女方返還一些曾經送過的東西,有沒有法律提到
法律上沒有對兩個人戀愛有什麼約束。道義上來講,東西還了他就已經不錯了。從法律角度來講,就算你不還他,他告到 也是沒有意義,因為之前的他送女朋友東西的行為,應當視為贈與,且該贈與行為已經發生完畢,完全可以不歸還。鄙視一下此人人品吧。祝福這個女人以後遇到真正的幸福 法律沒有這個規定的 只要價值相當就可以...
男女朋友交往之間,誰花錢多了?如果總是男方花錢比女方多,那女方還有尊嚴嗎?談戀愛的整個過程應該怎麼
男女之間談戀愛花錢的問題,我想是這樣的。男方對女方花錢體現男方對女方的愛才善於花錢。女方對男方茩錢又屬於女方對男方的愛。但是這雙方也有各人有錢多錢少的問題存在。也有相互考驗對方是否對自已關心和愛的問題。我覺得要是兩個人真心誠意的交往男方為女方花錢那是應該的,而女方總是不體諒你總為她花錢也是滿厚臉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