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產假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生育津貼。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第八條和各地規定,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女職工產假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生育津貼,參加了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按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支付,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由所在單位補足差額。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所在單位按產假前工資支付。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已經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十五條 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本單位上一自然年度參保職工各月工資總額之和除以其各月參保職工數之和確定。用人單位無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生育津貼以本單位本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
第十七條 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金融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職工。
職工已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生育津貼高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餘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職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貼,按規定免徵個人所得稅。
本條所稱職工原工資標準,是指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職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參加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其實際參加工作的月份數計算。
2樓:匿名使用者
1,若有醫生的證明,可以享受病假待遇。
2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病假工資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產假期間工資是否按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中的工資發放?勞動法中有晚育假嗎?晚育假是多少天,工資怎麼算?
3樓:簡簡單單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2、 晚育由各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實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十五日。城鎮其他人員實行晚婚、晚育的,可由當地人民**給予表揚和獎勵。
4樓:
如果單位為你繳納了生育保險,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社保局支付,但如果沒有為你繳足,不足部分由用人單位支付,如果沒有繳納,全額由用人單位支付。
你在那個省,你就看《某某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上面一定有晚婚晚育的獎勵規定。各省規定有所不同。樓上回答的肯定不對,晚婚假至少給7天,晚育假一般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增加30天。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四條 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5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第六十二條還規定: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對此做了進一步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凡是符合以上這些關於產假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女職工,應享受自己的工資待遇。
同時,任何單位也不得以產假為由,辭退女職工或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工資待遇,企業和事業單位不同。企業女職工,如果單位給上了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
沒有給女職工上生育保險的企業,由企業支付工資。這裡說的是基本工資。其他附加工資因各企業經營狀況不同,規定不同,是否計發由企業定。
晚育假期:
女方年滿24週歲或達到晚婚年齡23週歲,且在結婚後第一次生育的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享受晚育假30天,男方可以享受護理假10天。晚育假和護理假期間待遇按出勤計。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第十一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產假 生育津貼】勞動部《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勞部發〈1994〉504號第五條規定:女職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享受產假。產假的生育津貼按照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支付。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7樓:不死不休還要戰
已婚婦女年滿24週歲初育的為晚育。
產假是指女職工生育子女時所享受的特殊假期,一般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符合晚育年齡的夫妻,女方可享受產假一百二十天(含法定產假九十天),男方可享受護理假十五天;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30天),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
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療單位證明,給予20—30天的產假;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流產的,產假42天,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產假90天。
晚育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職工經所在單位批准,產假增加60日,男方護理假為15日。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注:產假90天是按自然天數計算,包括法定節假日。
8樓:楊瑞東
產假期間工資按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中的工資發放,勞動法中有晚育假,晚育假7天,工資按簽訂勞動合同中的工資發放。
9樓:
您好,晚育增加15天,按產假前工資標準。
合同期內生病請假一個月有工資嗎?
10樓:深圳張勇律師
1,若有醫生的證明,可以享受病假待遇。
2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病假工資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若有病假,可以享受一定的醫療期,若是重大疾病,應有相應的醫療期待遇。深圳的相關規定: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醫療,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員工病傷假期工資,但不得低於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
剛籤的合同可以終止嗎,剛籤的合同可以終止嗎
你覺得呢?雖說可能涉及到顯失公平,可撤銷,但也要到法院去起訴撤銷。而且,法院很大程度上會判決是有效的合同。還有,在籤合同過程中,如果對方欺騙了你,也是可撤銷合同,法院起訴。不過一般而言,感覺法院不會應你的要求撤銷合同。如果你又不履行,是違約。但是如果約定了違約責任,衡量一下,違約合算,違約也沒什麼。...
上班沒簽合同離職能要求工資嗎,未籤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
勞動者按規定離職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結算工資。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按此規定辭職是合法的,用人單位應當結算工資。如果勞動者不按規定離職的,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規定...
有籤租房合同如果房東違約怎麼辦,剛籤租房合同房東違約應該怎麼辦
如果房東給你一定的補償 比如賠償給你兩三個月房租 然後你也接受這種條件,你們協商解除合同,也是可以的。如果你不願意搬走,完全可以按照租房合同上租期走。前提是你們的租房合同是正規的。租房房東違約怎麼辦?房東毀約怎麼辦?如果租房協議已約定,房東可以提前兩個月通知承租人解除租房協議的話,房東按照協議的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