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便做他鄉是故鄉
談戀愛是一件非常開心的事情,但是在戀愛的時候,兩個人不免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問題而發生爭吵。一旦發生爭吵,很多人都會變得氣急敗壞,互相指責對方,我覺得這對於感情來說是一種非常大的傷害。在戀愛期間如果為了錢財而吵架的話,我覺得大家應該商量出一個合理的解決辦法,比如說大家自己管自己的錢。
反正兩個人現在還沒有結婚,彼此沒有足夠的信任感,也害怕對方會花自己太多的錢。既然如此的話,那就各自管各自的錢就好了。這樣就不會因為錢財而產生爭執了,我覺得這是一種比較好的解決辦法。
第二種辦法就是彼此aa制,戀愛的時候如果不aa制的話,可能會發生很多爭吵。兩個人如果已經同居在一起的話,那麼涉及到一些共同的費用的話,兩個人就選擇aa制,對方的消費自己不要干涉太多。
第三種方法就是磨合兩個人的消費觀,既然兩個人準備結婚,經常為錢財而發生爭吵也不是一個好的現象,那麼兩個人就要不斷磨合彼此的消費觀。一旦能夠接受對方的消費觀或者是兩個人消費觀趨一致的話,那麼就不會有發生爭吵的基礎了。
另外一種方法就是兩個人結婚或者是徹底的分手,有些男人戀愛的時候會比較小氣,但是結婚以後卻會變得比較大方,這可能是因為婚姻能夠給人帶來安全感吧。如果你覺得他一直非常吝嗇的話,那你就選擇跟他分手吧。
2樓:知道使用者專用
分手吧還在戀愛就因為金錢爭吵,可見雙方的感情還不如金錢重要
這樣的感情維持也不會有好的結果,也不會幸福的
還是分開好,找一個愛自己,自己也愛的人在一起
3樓:次厹皖
戀愛時就因為錢財發生爭吵,你們就應該考慮考慮你們倆個是否適合,戀愛時一般都是甜蜜美好,不論是什麼事情都有一個度,因為錢財爭吵,不是他花錢大手大腳,就是你花錢像流水一樣,不知道節制。因為如此吵架,就溝通一下,如果不是那就分手吧。
4樓:明朝
戀愛時因錢財爭吵,說明把錢看重了,錢財重於情,也可能一個人是小氣,一個人是大手大腳,花錢如流水,兩個人性格不合,沒有共同語言,實在不行就分手吧,不是一條道上跑的車,各自尋找幸福吧。
5樓:
戀愛時雙方因為錢財發生爭吵,這避免不了,磕磕絆絆的,磨合磨合,結婚以後,就不會產生矛盾,以後啥事兒都說清楚,相互,包容,再一塊過日子
6樓:荊牛牛
錢財之爭不可避免,多辨別一下根源。愛財虛榮的,看自己的承受力和發展空間。顧慮父母的,當有同理心,應容易化解。
佔有慾和控制慾很強的要小心,這樣的人會無理干預很多事情,婚前的約法三章很有必要。談戀愛時多聊一下現實問題,有節制的討論,減少爭吵,畢竟是雙方的事兒。特別是結婚要做好心裡準備,過日子就是瑣事一堆,跳不脫,看不透,不能在俗世中找點好事兒喜事兒浪漫事兒的,婚姻難長久。
7樓:騎項
戀愛時雙方因為錢財發生爭吵,雙方都該放棄,毫無意義。
8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錢,而吵架,基本上問題很多,要麼男人小氣,要麼女人奢華。
9樓:開心網咖
這種情況看到很多
不少人為此分手!
有的終生後悔
儘量相互包容理解
別走極端
10樓:鬆睿博
那就aa,這樣就不會吵了
11樓:凍千秋
先了解一下原因吧!第一,因為是困難,第二,還不夠喜歡對方,分不清楚人重要,還是錢重要?找到原因就知道如何應對了
什麼時候雙方父母見面合適呢,戀愛時,雙方父母什麼時候見面最合適?
先和你男朋友談一談,然後他在跟他家人談,你男朋友同意了的話,那事情就完成了一半了 這就是過程,我覺得你應該主動跟你男友提出這個要求的,畢竟你們在一起已經是個不爭的事實了。如果他要找各種理由推脫,那你就要謹慎重新考慮你們之間的關係了。也許有時他會把忙,物質等作為藉口,但是這真的只是藉口,女孩子還是謹慎...
定親時女方收到的彩禮錢 雙方退親時需要退回嗎 有無法律可以幫助
可以通過訴訟方式bai退回。最高du人民法院關於適用zhi 若干dao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規內 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容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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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住你要和這個人過日子,學歷和人品沒有什麼關係啊。考上了再說別的 還沒考別顧慮那麼多沒用 顧慮也是你自己的優越感,一般沒事。有關係哦,長篇大論不說了,樓上的看到我就累,學歷相差大,沒共同語言,慢慢就會乏味,除非你們都可以忍受 不管有沒有關係,現在我可以明確地告訴你 你不愛他,你還是自己選擇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