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來自秋霞圃懂事的加菲貓
實際上你和她非法同居已經得到了她的身體,你才發現性格不合,這是對女人最大的傷害,你不尊重她,可能她以後也不好找物件,如果你想和她分手的話,應該好合好散,給她一個妥善的交代。
2樓:
最好的辦法,還是找個正主沒辦法,就只有報警了,只是男女朋友,財產屬於你,即使結婚,分手離婚也不得如此糾纏吧
3樓:
已經和女友同居半年了,現在說提分手女友肯定心裡不平衡,你做為一個大男人,要有擔當,不能這麼輕易的說分手就分手,最起碼要給女孩點經濟補償,就算是青春損失費吧,我覺得女孩賴著不走也可能是這個意思。
4樓:原創**夢工廠
不要推卸自已責任,
是男人就該把問題處理好。
5樓:是誰偷了誰得心
你說同居就同居,你說不合就不合,恐怕沒那麼簡單,你總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我跟男朋友是非法同居,現在過不下去,想分手卻難怎麼辦!關鍵是他死活賴著我不走!
6樓:匿名使用者
告他非法拘禁,誰讓他拿狗蓮鎖著你。(沒油水了,換個凱子)
7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的辦法,還是找個正主
沒辦法,就只有報警了,只是男女朋友,財產屬於你,即使結婚,分手離婚也不得如此糾纏吧
8樓:匿名使用者
都非法了,還怕什麼呀!報警!
9樓:
只要你想走就沒有走不了的
10樓:抱歉我是女神經
我也是啊!好煩呀!他死活不走。怎麼辦
請問我跟我現在的老婆兩個人在一起生活了一年多點兩個人沒有辦理結婚證想分手該怎麼辦
11樓:祝舒
沒結婚證就不受法律保護,在一起也是非法同居,想分手就分唄,只是你們自己協商就好了,只要女的提的條件你滿足他,她不會糾纏你。
12樓:牧羊
既然叫老婆了,那應該你們心裡已經預設是夫妻了,共同生活一年多其實和婚後生活無異,大多數結婚領證的也是這樣生活。不能因為彼此的生活習慣稍有不同就要去離婚吧。所以我認為不能輕易的分手,應該多多包容,多多理解。
當然,你也可以分手,雙方說清楚,不要拖泥帶水。
13樓:
你們現在的情況是屬於同居關係而不屬法律上的夫妻關係,同居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你們分手就只能自已協商解決。
14樓:
你們這是磨合期,在這期間兩個人如果相處不來或者感情磨滅,無法繼續生活下去,那和平分手就好,因為你們沒有領結婚證所以不需要離婚。不過生活就是這樣,誰都有爭吵不愉快的時候,好好談談,既然都生活了一年多,相信你們也是有感情的,先彼此冷靜冷靜,然後再看看能否繼續下去的事!
15樓:
那就直接分開就完事了,你們也沒有領證。應該不受法律保護,就和處物件兩個人處物件一樣,在一起一年兩年分開了。
16樓:
沒有結婚證住在一起,那叫同居,這要兩個人沒有感情可以分開,不要任何手繼,各人從新生活。
17樓:龍雪冰
原來在一起耍流氓啊,玩膩了分手了,沒證國家法律也管不到你們了。
18樓:黑神大牛
兩人生活久了發現對方性格和愛好不相互,何況又沒登記結婚,還是好聚好散吧。
我和男朋友已經辦過婚禮了,我現在不喜歡他了能分手嗎?
19樓:強強之
法律上的結婚是男女雙方到民政局領取結婚證的事實。而不是看你辦不辦酒席,收不收彩禮的形式。過去男女沒有領結婚證而在一起了,叫事實婚姻。
現在沒有那個說法了,而叫作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護的。
20樓:風流雅士言
如果沒領結婚證,就不用離婚,雙方協商好後自動解除關係,如果領了結婚證就要履行離婚手續。
21樓:以為是演員
能一起就湊合吧,只要他對你好沒做對不起你的事就行,當然看你自己,已經辦過婚禮了只能叫離婚,是要去辦手續離婚的,注意如果沒辦手續又和別的男人結婚屬於重婚罪,是要判刑的哦。
22樓:漲元外外賣運營
還沒辦結婚證就可以,不過要是有彩禮的話得退還男方,不然就是詐騙。如果女方親朋也有送禮的話, 可以拿走。
23樓:匿名使用者
沒領證就可以直接分了,如果領證了就要去辦離婚手續,不過,即使沒領證,舉辦過婚禮,你要分也會很麻煩,南方家裡不會那麼輕易放手的,你可想清楚了。
24樓:
你和男朋友領證了嗎?如果領結婚證了,才算是合法夫妻,合法夫妻如果要分手,必須辦理離婚手續,如果沒領證,你可以直接分手的!但是我在這裡要說你一句,既然沒有愛,幹嘛要辦婚禮呢?
婚姻不是兒戲,為什麼那麼草率呢?奉勸你,要考慮好了再行動,按規定,你先提出分手,你得退換男方彩禮錢呢!
25樓:愛輝葉子
我覺得你應該認真思考過後再做決定,不管有沒有領結婚證,辦過婚禮了,就誰都知道你是結過婚的人了,如果這個時候分手,決定可能太曹摔了,如果真分手了,以後就是二婚了,一定要慎重思考,因為不管和誰結婚,都不會稱心如意的。
26樓:蘇紅莉
分手當然是能分手,只是結婚前為什麼不考慮清楚,不喜歡為什麼要結婚,這樣對你對別人影響有多大你考慮過嗎?婚姻不是小孩過家家,這不僅傷害了別人,更加傷害你自己,再找物件的時候,結過婚和沒結婚的身份能一樣嗎?凡事要三思而後行。
27樓:
能,但是,你這是不負責任的表現,不長久你這一輩子都不會有美滿的婚姻,過日子可不是小孩子過家家,喜不喜歡的,既然選擇結婚了,就要過下去,前提他對你好。
2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 就是互相家庭面子上難堪,彩禮要退回去 有可能還要補償一點其他錢.
婚姻大事不是兒戲 什麼原因不喜歡 是不是給渣男看上了 給他上了 ,女人要明明白白分清楚 什麼人是過一輩子的伴侶 什麼人只是睡幾覺的床友
自己分清楚吧 姑娘 莫後悔終身
29樓:侍珠玉
離婚和結婚是的,一輩子的大事,怎能說接就接,說離就離呢,該說了,有了家庭和孩子就多為孩子想想吧,騎馬他是爸親媽,能湊合就湊合吧,能將就就將就吧,別想別的了,一直往前走就好,也許年齡大了就好一些
30樓:呈建
沒領結婚證就不算結婚,婚禮那都是形式主義,給別人看的
31樓:昨夜有風
結婚都可以離婚,只是你先想清楚
我和女友屬於事實婚姻,沒領結婚證,現在我提出分手,女方不同意,要六萬元分手費
32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2月1日以前結婚的才會是事實婚姻,之後的已經取消了事實婚姻的說法
你們才在一起3年,早就是94年之後的事了,所以根本不屬於事實婚姻,法律上只是同居關係,不是夫妻關係
沒有結婚證,法院是支援你要求返還彩禮的,她不但得不到分手費,還需要歸還婚前你家給的彩禮,這就是不領結婚證女方付出的代價,因為法律保護合法登記的夫妻
33樓:匿名使用者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34樓:今夜風吹哪
你的情況已不存在事實婚姻一說,國家從95年5月1日起,不再有事實婚姻的存在,你們只能算是非法同居,不受法律的保護,現要分手,只有協商解決,也沒有財產可分,一切只有商量再商量了。
我的男友原來和別人同居過,發現男友和前女友同居過
不要衝動哦,衝動是魔鬼唔 呵呵言歸正傳!伱還是先問問他是怎麼回事 有可能這不是真的呢 如果只是誤會 分手就太可惜勒 但萬一是真的 他隱瞞伱也是因為在乎你 你再觀察一段時間 看看他是不是值得伱託付 和前女友同居過怎麼啦,要是和前男友同居過那你才真要覺得噁心了 那你拿的錢人家還用過呢!難道你也不要!你也...
我準備與同居一年的女友提出分手,她很愛我,我怎麼才能讓她分手時不那麼難過
你這小夥子很好嘛。我覺得情侶能不分還是不要分的好,如果你現在這麼費勁的和她分開了以後能找到比她更愛你的還好,如果找不到了呢。畢竟拆遷以後你家也算是小康了,萬一有的女生只是看中了你的家境跟你在一起呢。現在你家沒錢她都肯跟你談啊。還是跟她和她父母好好溝通一下吧,為了拆遷分房分錢的好事分手,我覺得還是太可...
我和男朋友談了一年半同居半年,現在進入談婚論嫁階段見過家長了,可是我特別受不了的是他特別聽他爸媽的
多溝通一下就好了 你說他聽你父母的 你不也聽你父母的嗎 明知道他條件一般你就應該有心理準備 比如他給你買三金 他就只能承受三萬快錢 你卻要六萬的三金 你應該諒解一下。老實,善良是好的。有句話說的好。百善孝為先。我覺得你這是恐婚症。這個問題要看你怎麼想了,這個要看男方家的經濟能力來定,問他願意結這個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