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釣魚被電,電力局是否有責任,看電力局是在高壓線下設定安全警示標誌。
《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第14條明確規定,對電力線路下拋擲物體或放風箏為禁止性行為。國家經貿委於2023年1月5日,在《國家經貿委關於觸電事故有關問題的覆函》中明確:「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甩竿釣魚屬於違反《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第14條規定的行為。
」另據相關法律規定,電力公司的1千伏(kv)及其以上電壓等級的高壓線路屬於《民法通則》第123條規定的「對周圍環境有高度危險的作業」。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如果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則作業人應當免責。這裡的故意應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受害人故意造成損害後果;另一種是受害人的違法行為造成損害後果。
而野外高壓線具有明顯特點,釣魚者應該能充分認識到在高壓線下釣魚存在危險性,在電力設施保護區甩竿釣魚,未盡到安全注意義務,其違反行政法規禁止規定,故應自行承擔主要責任。釣魚者存在過錯行為,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第73條的規定,可減輕供電單位的賠償責任。電力企業則因此可以減輕責任。
此外,根據《浙江省電網設施建設保護和供電秩序維護條例》第19條第2款規定,電網設施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設立電網設施安全警示標誌。
2樓:阿六八八
電線設定是否符合相關技術規範,高度是否達到相關標準,有無違規,是否設立警告標誌。即使無責,如果釣魚者損失重大,按以前案例電力公司也會有些補償。
3樓:吉他彈愛情二
有的……對線路監管不利……但是責任非常小……望採納
在高壓線下釣魚被電死,電業公司有法律責任嗎
4樓:南陽律師王曉謙
那要看高壓線是不是按規定架設,如果是的話,那就要算是受害人自己的過錯,否則應當按照無過錯責任來劃分,就是電業局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中無過錯責任原則:只要發生了侵害,無過錯也要承擔責任,包括高度危險、國家機關行為、汙染環境、飼養動物、產品不合格。
5樓:
根據事故責任劃分,電業公司應付賠償責任,至於具體賠償數額,可以單獨協商,也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6樓:匿名使用者
電業公司要承擔一部分責任,但不是全部,畢竟還是你哥哥缺乏安全意識引起的。
7樓:京山腳下
高壓線下釣魚,本身就是錯誤的,這個責任主要由自己負責!同時可以看看高壓線是否按標準架設,如懸垂離地面的高度,風飄時擺動幅度,或者是不是出了問題,沒有及時檢修等等,那麼電力公司可以承擔一定的責任.我也是不釣魚愛好者,釣魚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安全,責任大小無所謂,生命逝去了,是任何東西都無法彌補的!
高壓電擊傷人供電局是否要承擔責任?
8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要負一定責任,但應該考慮的情節有以下幾點:
1、供電局是否在安置高壓裝置旁邊顯眼位置放置有提醒大家注意的標示,這點對責任的歸屬很重要。
2、如果有標誌,則應該注意到該潛在危險的存在,所以發生了該結果自己應當有責任的;
3、同樣是注意義務,供電局不應該把該危險裝置安置在這種容易發生危險的環境下,這是歸屬責任辯論很重要的一點;
4、提醒注意收集證據,通過各種方式留下證據利於維護自己的權益。
我兒子釣魚時被高壓電電擊身亡供電局不聞不問我該怎麼辦
我叫朋友出去釣魚朋友被高壓電擊中我有責任嗎
9樓:張智勇律師
你好,相約出去釣魚屬於雙方自負風險的事件,而且你朋友被高壓電擊中屬意外事件,你沒有責任。
10樓:胡斯鵝黃
釣魚跟觸電之間沒有必然聯絡,除非你那個朋友是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譬如是小孩或者智力有問題者,通常你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如果朋友間平時關係不錯,出了這種事你最好掏點錢作為交情,以後更好相處。
想進浙江的電力局,怎麼進電力局也就是國家電網
樓主,我進去了,地級市的。首先,我告訴你,送錢基本是沒用的。浙江大學電氣專業,杭州寧波局我不知道,反正之外的其他幾個市局還是可以進的,不需要關係,你投簡歷,面試積極點就行。我同學進了溫州市局,是溫州蒼南人。樓主有什麼問題的話可以繼續問我,我也是剛畢業進去,望採納,哈哈 樓上的真是老手,雖然不提倡,不...
農民意外觸電死亡電力局應如何賠償
電力公司應承擔主要責任,按當地標準和死亡人歲數和家庭撫養情況賠償,電力設施規電力公司所有,村裡沒有責任。村電工是電力公司僱傭的,村電工沒有責任。如果有失察責任也由電力公司負擔,責任在電力公司法人。死亡賠償金可扣除撫養人撫養金外,餘下按照 繼承法 順序平均分配。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
電力局認可的電氣專業八大名校
看到很多人問電氣專業的實力排名,我感覺考研選學校和專業應該看就業.這裡的情況只適合大部分人 不是所有人 一 選電力系統 選電力系統大部分人肯定是要進電力部門.看看自己屬於下列幾種情況的哪一種 1是電力系統子弟或者在裡邊有關係 不用多說 2直接考名校,四虎,哈工大,華北電力等等電氣名校進的可能性很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