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du百科大全
走取保候審程式之前,首先要判斷是否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這是前提。否則,要走彎路。法定的取保候審條件有兩個:
一是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這兩個條件,具備其一即可。此外,任何辦案機關都怕擔責任,只要體檢出不適合羈押的病症,就可取保候審。
在進行了上述判斷之後,就可走如下程式:
1、本人或家屬及聘請的律師向辦案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2、辦案機關填寫《呈請取保候審報告書》,經縣市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
3、提出保證人或提交保證金,經辦案機關審查。***人的,填寫保證書。
4、填制《取保候審決定書》。
5、向被取保候審人宣佈規定,交代事項,告知法律責任。
6、將被取保候審人移交派出所執行。
7、解除取保候審(最長時限為十二個月)。
說明:1、即使不提出取保候審,一旦被羈押的期限到期,辦案機關就可變更為取保候審。2、如案件不涉及經濟,保證金為2000——50000元,如果涉及經濟,按涉案數的1——3倍確定保證金
2樓:小芋頭帥哥
取保候審的期限只有12個月,7年明顯是違法了
刑事拘留後,取保候審,但七八年之久也沒起訴.我能開無犯罪記錄證明嗎?
3樓:戚廣利
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後取保候審,七、八年之久也沒起訴,如果沒有被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也沒有審判,就不構成犯罪。不構犯罪就能夠開無犯罪記錄證明。
4樓:
法律上講應該是不再追究刑事責任了。沒有案底,自然能開無罪記錄。
解除取保候審是不是意味著結案了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解除取保候審,並不代表案件結束,只有收到撤案決定書,才能表示案件結束。解除取保候審是指取保候審期限屆滿,或者發現不應當追究被取保候審人刑事責任而取消取保候審的制度。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8條及相關司法解釋,解除取保候審有三種情形:
一是發現對被取保候審人不應追究刑事責任,主要適用於已經查明無罪或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的6種法定情形。
二是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因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如果期限屆滿,應當解除取保候審。
三是因變更其他強制措施而解除,這種情形主要是因為被取保人違反了取保候審應遵守的規定,有可能發生社會危害性,或其取保候審的特殊條件(如病癒、哺乳期已滿)消失而決定逮捕的。
6樓:
解除取保候審,說明立案的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認定嫌疑人蔘與了犯罪,所以,在沒有新的證據之前,他們不會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責任的。
解除取保候審不代表結案,因為取保候審只有一年的期限,如果到期仍無證據對該犯罪嫌疑人移送審查起訴的話,只有解除取保審,只有收到撤銷案件決定書後,才算是結案的。
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果發現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
取保候審撤銷或者變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幾種:
1.不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2.取保候審期限屆滿的。
3.發現採取取保候審決定不當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審結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審人民法院判處管制或者宣告緩刑以及單獨適用附加刑,判決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期間,被告人被羈押的時間已到第一審人民法院對其判處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進行司法鑑定而尚未審結的案件,法律規定的期限屆滿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審的被保證人或者說是保證物件,既然保證物件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審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義,當然也應當予以撤銷。
11.保證人死亡、重傷或者出現其他喪失保證能力情形的。保證人是取保候審的義務主體,保證人資格的存在以其具***能力為前提條件,如果沒有或者喪失了保證能力,保證義務的履行就成為事實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審也就隨之應當予以變更。
12.公安機關提請逮捕以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複議、複核的,或者移送起訴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複議、複核的。
7樓:戚廣利
解除取保候審不一定意味著結案,也可能是強制措施變更。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 安全 部關於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 在偵查或者審查起訴階段已經採取取保候審的,案件移送至審查起訴或者審判階段時,如果需要繼續取保候審,或者需要變更保證方式或強制措施的,受案機關應當在七日內作出決定,並通知執行機關和移送案件的機關。
受案機關決定繼續取保候審的,應當重新作出取保候審決定。對繼續採取保證金方式取保候審的,原則上不變更保證金數額,不再重新收取保證金。
取保候審期限即將屆滿,受案機關仍未作出繼續取保候審、變更保證方式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決定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受案機關。受案機關應當在原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前作出決定,並通知執行機關和移送案件的機關。
8樓:一隻男神經
不是結案,解除取保候審只是說因為證據不足,在沒有新的證據不會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只有收到撤銷案件決定書才能算是結案
取保候審有幾種方法結案?結案後是否還需要交處罰金?
9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要看結案的方式了:
如果偵查機關因撤案而結案則不用再交處罰金,並且正常情況可以退回保證金;
如果公訴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而結案,跟上面一樣;
如果是法院判決結案且你朋友是侵財性犯罪,交處罰金的可能性較大,但保證金可以退回。
願你朋友好運。
10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要看結案的時候是怎麼結的了,按程式來講的話應該是有個5000塊的收據的,基本上是不用再交錢了,除非有特殊情況~
祝你的朋友能順利結案~
11樓:無名師傅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取保候審期限屆滿或者發現不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的,應當及時解除或者撤銷取保候審。
第二十一條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也沒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或者執行刑罰的同時,縣級以上執行機關應當製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退還保證金,並書面通知決定機關。
執行機關應當及時向被取保候審人宣佈退還保證金的決定,並書面通知其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沒什麼事的會給你結案通知書,交了保證金的退錢給你。按公安說的辦手續去吧,記得叫公安銷案。
12樓:匿名使用者
一、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前款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
如果取保候審了,公安局可以結案嗎?
13樓:小魚教育
公安局辦理取保候審,一般不能確定結案時間,取保候審最長是12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14樓:傘灬
不會結案,取保候審的意思:對於危害較輕的案件嫌疑人,可以在提供保證手段後,不用再拘留所關押,出來候審,候審的意思應該明白吧?及時等候審理,只是不用關在看守所,其他正常進行.......
希望能幫到你,望採納答案!!!!!
15樓:戚廣利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後,公安局偵查終結就可以結案,並且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條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
16樓:晨星陽
不能結案,只是取保,要知道還有候審,也就是說如果案件需要你到場你還得受審,但很少有再次到場的,只要取保期間別再犯罪
取保候審最快多長時間結案
17樓:華律網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經過3個階段,即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和審判階段(人民法院)。??偵查階段,公安機關會視情況對其進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請檢察院批捕,可以延長一至四日,最長可以延長至三十日,檢察院審查逮捕一般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予以批准,此階段最快可為3-10日。逮捕後的偵查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區、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等可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二個月。對於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罰的嫌疑人,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二個月。 審查起訴階段一般是一個月,重大複雜的可延長半個月,檢察院審查後認可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補充偵查應當在一個月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以兩次為限。
審判階段,如果沒有上訴、抗訴,一般是二個月,最長是六個月。綜上,針對刑事案件,只有最長多久結案的規定,沒有最快多久時間結案的規定。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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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是事情嚴重了。另一種就是你沒事了!無論那種!能取保候審的應該不是什麼大罪吧!解除取保候審的可能性較大。取保候審一年後接到派出所通知做筆錄是怎麼回事 取保候審的最長期限是一年,一年以後必須解除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最長時間是一年,即12個月,期限到後必須接觸取保候審。呵呵,相信樓上兩位都是懂一些法律的...
詐騙3萬,現在案子到檢察院了!能報取保候審了嗎?用不用請律師
隨時都是可以申請取保,但他們會不會同意難說,律師最好請一個,因為畢竟不是學法的,一些程式和其他的可能不懂,到時候吃虧 案子到了檢察院還能取保候審嗎?25 15萬,屬於數額巨大,有的地方屬於特別巨大了,判刑的標準看地方的經濟發展水平.總的來說,數額挺大了.至於可否取保,看罪行嚴重程度,和發案後態度.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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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結合具體案件的情況,如果適用緩刑是不需要進監獄服刑,如果沒有適用緩刑是需要收監服刑的。取保候審判緩刑的可能性很大 實踐中取保候審後判實刑繼續收監的情況特別多。你好,如果法院判決了實刑,仍然需要去監獄執行。看怎麼判的,如果直接判刑要坐牢的 幹了壞事就會坐牢。清白的就不會 取保候審後 後還會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