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趙訝利
要式:第二百一十五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樓:支援仙劍正版
1.概念。要式民事法律行為是必須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實施的行為。一定的方式常見的有書面形式、履行登記手續等。
不要式民事法律行為是不拘形式的民事法律行為,即當事人可以自由決定行為的形式,只要該行為意思表示合法,行為即可生效。
2.區分意義:
(1)要式行為須有約定或法律規定。要式行為在於強調民事法律行為的鄭重性,一方面為表彰和強化行為的效力,另一方面也是以利於滋生糾紛時便於對事實的證明。但民法中的意思自治應該包括意思形式的自由,按照自己行為、自己責任的原則,法律很少再幹預當事人行為方式,只在個人行使權利涉及他人義務、公共利益或重大民生事務時,才要求民事法律行為必須以要式方式進行。
即民事法律行為是否為要式,須有當事人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為限,否則為不要式。
我國擔保法中規定的【抵押】、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中規定的【房屋買賣須登記】,以及合同法中規定的【建設工程合同須採用書面方式】,都屬於要式行為。
(2)要式行為的效力。要式行為如未完成特定形式,該行為不成立,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合同法第36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這一個例外規定,應該能適用於所有的債權合同,能否適用物權行為,有待於物權法的規定或最高法院對合同法的進一步解釋。
一般來說,法律行為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是不要式行為。
什麼是正義行為?什麼是非正義行為
在社會程序中,凡促進人類社會進步與發展 維護公共利益和他人正當權益的行為,都是正義行為 凡阻礙人類社會進步與發展 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正當權益的行為,都是非正義行為。列舉幾個現實生活中的正義行為和非正義行為小例子 在社會程序中,凡促進人類社會進步與發展 維護公共利益和他人正當權益的行為,都是正義行為凡...
支付結算是什麼行為,支付結算是不是要式行為 支付結算和要式行為的定義分別是什麼?
廣義的支付結算是指單位 個人在社會經濟活動中使用票據 銀行卡和匯兌 託收承付 委託收款等結算方式進行貨幣給付及其資金清算的行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資金從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的轉移。廣義的支付結算包括現金結算和銀行轉賬結算。狹義的支付結算僅指銀行轉賬結算,即1997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釋出的 支付結算...
央行為什麼要買入外匯?道理何在,央行為什麼要購匯?
的報導啊!一點常識都沒有。咱們能猛印鈔票買外匯,那外國人豈不是也能猛印外匯買你人民幣?那樣豈不是兩個國家是紙片換紙片?這有什麼意義?紙幣是一個國家硬通貨的代表符號,那豈是想多印就多印的?不要信這些無良記者的文章的。所謂外匯儲備不一定都是國家的吧。這麼多年來我國對外 一直是順差,出口得多,進口得少,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