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合夥做生意,出本,出技術,這種情況出本的人有權利先收回本錢嗎

2022-09-16 08:45:15 字數 4550 閱讀 7339

1樓:簡單說金融

如果合夥之前兩個人之間已簽訂協議或者合同的話就不可以,如果沒有這些字面上的協議之類的證明則隨時可以撤資,只不過是兩個人的關係也會就此破裂了。

拓展資料

一、合作人股份如何分配

普法內容

合作人股份的分配大部分採用的是三種分配法,分別為平均分配、絕對控制以及差異化分配股權。股權的平均分配如果意見不統一的時候決策的效率比較低,優點是可以共同承擔風險,共同享受利益;絕對控制的優點為決策是高效的,但是風險比其它兩種方法是更大的;差異化分配股權是結合了兩種方法的優點,現在的市場普及率是最高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條 第二項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佔股份****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二、合夥做生意的基本原則

利潤分配要公平

多數合夥人都約定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看似合理,其實不然。畢竟不是股份****,大家出力的程度不同,甚至有人只出錢不出力,憑什麼和人家分配得一樣多?利潤分配不公會產生如下問題:

1、付出多的人會不平衡。付出多的人一般也正是實際掌握管理權的人,一旦他們心理不平衡,就很有可能以權謀私,最終導致合作流產。

2、付出少的人不敢監督。由於付出多的人沒有得到什麼回報(有時候只是區區數千元甚至數百元的工資),自然氣粗,稍不高興隨時可能撂挑子,付出少的人根本不敢多話,否則自己收不了場。

3、時間長了關係就變質了。在上述兩種心態的左右下,合夥人的關係就會逐漸微妙起來,久而久之合作就難以為繼,甚至朋友都做不成。

2樓:

我認為這個是雙贏,沒有你的技術他就算有錢沒用,沒有他的錢你就是有技術也不行,所以兩個人既然一起做生意就不要計較太多,計較多了生意也做不長久你們倆可以好好商量好好溝通看看賺的利潤兩個人怎麼分,可以對半也可以4,6分等等那就要看你們倆怎麼商量的了

3樓:

兩個人合夥做生意,一個出本,一個出技術,這種情況下應該是攢下的錢平分,沒有技術,光出錢也不行啊!做生意就要誠心誠意的,這樣才能合夥,如果有耍小心眼,那就不行了,最好兩人協議好,掙下的錢怎樣合理平分,管個合同協議是最好的,省的以後打無謂的嘴仗,祝你們生意興隆,財源滾滾,一帆風順!

4樓:

這個要商量啊。說句實在話,如果沒有籤合作協議什麼的,都是可以隨時走人的。所以,一起做生意,一定要簽好協議。

合夥做生意,一方出全資,那出資方要先回本金嗎?

5樓:匿名使用者

生意還是自己的做的好,那你自己可以開個企業**,也沒多少,。一起做生意就是有點這,你做的是什麼生意呢

6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出資本,一個做管理,一個做枝術。大家一起分紅對嗎

你好請問兩個人合夥做生意,本金一個出一半。到最後分時把利潤分了,本金還要不要拿回來?

7樓:仝永昌

兩個人合夥做生意,本金是你們的投資,當你們分開時,把利潤分了,那麼投資的本金也應該分開,如果你不願意拿回來,那麼就算贈送也好,或者是借給合夥人也好,這樣也都是可以的,但是你要不想這樣做,你可以讓他支付你所付出的本金,生意歸他

8樓:匿名使用者

可直接軟體**找簡單省

兩個人合夥做小本生意,總投資4萬,一個人出資金,攤位,一個人出技術,專案也是出技術人出的

9樓:禰_若幸福

別想著分錢了,能賺錢就不錯了,朋友之間或者不是直系親屬合夥做生意是開不起來的,就算起初整錢,後期也是虧本,會為分配不均有矛盾。

兩人合夥,一個人出錢一個人出力,虧損了算誰的 150

10樓:

你們以確立了合夥關係,出錢和出力來維繫這種關係,但紅營虧損了則需二人共同來承擔,除非你們有協議除外。

11樓:重慶鼎屺律師事務所

您好,責任承擔首先要看企業是屬於普通合夥企業或有限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的所有出資人都必須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即合夥人全部為普通合夥人;而有限合夥企業中一部分出資人(有限合夥人)對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一部分出資人(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有限合夥企業只有一個普通合夥人時)或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企業中有兩個或以上普通合夥人)。

意思是如果企業是屬於普通合夥企業則兩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共同支付虧損。兩人合夥,如果企業是屬於有限合夥企業則出力的一方承擔無限責任,出錢的一方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如果您還有任何問題隨時諮詢。

12樓:圓了

當初沒談過虧損了算誰的,那就協商解決了。如果協商不成,那麼出錢人就只能自認倒黴了。出錢人要吃一塹長一智,凡事都得事先有個約定,避免今後發生類似的事情。

13樓:智慧福星

當初你們可能說好了,本錢回來再談別的應該是他沒有錢出的力更多,但是你們現在虧損了,應該是兩人各承擔一半。合夥就是合夥的,不可能你一個人出了錢,一個人出了力就不算虧損錢的是吧?如果一個出力的,不算虧損錢的一半。

那以後誰跟他合夥做生意。

14樓:匿名使用者

共同承擔、開始談如何做大、結果出錯應該各承50%沒有誰負大、誰負小、所以當初都要說好、你們應該丨個錢、1個技術、好來好散不要一出情況就要追究誰的錯一起做就一起承擔吧。以後可以就自己創業一個人做丶不就沒有誰做多、誰做少丶誰負大誰負小

15樓:momo寶寶兒

那要看你們兩個人之前是怎麼協議的了,如果之前也說好了一個出錢一個出力的話我覺得對方只是給出錢的打工的吧,如果公司有負責人,股份什麼的,那就應該比例來分了,如果沒有的話那還真說不好,建議去諮詢律師吧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剛開始合作時就沒把虧損的情況算在裡面 這樣你倆只能協商解決了 看虧損原因是對方失誤造成的還是大環境造成的 對方失誤造成的可以給出錢方一定的賠償,大環境的話只能認栽了

17樓:柏白易

兩人合夥,一個人出錢一個人出力,虧損了就是要兩個人攤分,做合夥的生意就要講究誠信,如果是賺到錢呢,出力的一方一樣要分利益,所以當虧損的時候,就要兩個人雙方面承擔損失,這樣以後還有機會再合作再合夥。

18樓:匿名使用者

出人的也虧了時間,人工,合夥就要無條件相信對方,賺了又怎麼說,只要雙方達成一致,虧損之前沒有約定,那麼也就沒有什麼算誰的,雙方共擔,這是基礎

19樓:匿名使用者

都約好了啊 出錢的賠錢,出力的賠力啊。因為如果不幹這個,他去外面也應該是能掙到錢的。

20樓:點兒點綴

你們既然是合夥那就應該關係不錯吧,如果真的虧損,那你們倆都沒有好處,既然這樣那就評均分配好了這樣各一半。對誰都公平

2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有點難算,只能看兩個人的交情和出力的一方的人品,如果他是個重感情的又講道義的人應該會承擔一些損失。

22樓:

做生意本身就常有虧損,你兩人在合作前就知道,虧損了每人出一半,還是吸取教訓,在一次合作把虧了的轉回來。

23樓:匿名使用者

當初就應該有約定,盈利怎麼分、虧損怎麼擔。各自一半,比較普通吧。

24樓:

合夥做生意還是提前約定好才好,這種沒有說算誰的責任,兩個人協商就好了,出錢的可能就會吃虧點了

25樓:卑懷壘

如果他們一開始就沒有說好這個問題的話那麼就應該平均分配兩個人都要有一點損失這樣就公平了

26樓:襄陽張果勝

兩個人共同承擔,出錢的賠錢,出力的賠力!實際上還是按約定賠的!

27樓:白胖胖

誰出的錢就算虧的誰的,畢竟出力的也沒討好

28樓:戚瓊禕

兩個人協商,按當初的合同約定

29樓:

題主所問以及對於該問題的描述都較為籠統,所以,我就大概的說下自己的看法吧!

咱們民間說法是:搭夥的生意不長久。這是有一定道理的。

為什麼說它有道理呢?

首先,缺乏有效的協議,咱們國情是講感情而比較排斥契約。這就為將來埋下說不清道不明的隱患;

其次,即使有協議,也多是有失公允的,多半朝著好的方面去規劃,而很少會想到不好的方面。比如會想到賺錢了怎麼分,但很少去想虧損了該怎麼分責。

對比,題主可能已經在開始思考或面對「風險問題」了。那這個虧損一旦到來,該如何分擔呢?

客套話先不說,先定君子協議,必須寫明虧損共同承擔,7:3或6:4都可以,但必須寫明瞭,馬虎不得。

接著,一旦遇到不可控風險,也就是真的在虧損了,那除了按照協議來分責外,還得彼此做個長期的合作規劃,而絕不是一虧損馬上分道揚鑣,只要還有一線生機就儘量要扭虧為盈,到時候可以將當初的虧損彌補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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