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探望權是離婚後父親或母親對子女的一項法定權利,更是一種基本人權,父母子女之間基於血統關係而形成的情感,不會因為父母離婚而變化。離婚後不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過探望子女,與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暫生活等多種形式行使探望權,從而達到繼續教育子女的目的,對子女的價值觀的形成起到積極作用。探望權不應是「權利的最小化」,它不僅是權利,還必然成為「權利之外的東西」。
探望權產生的時間是離婚後。離婚前,父母存在著有效的婚姻關係,與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權的問題還不存在。離婚後,由於父親或母親一方不能與孩子共同生活,因此產生了行使探望權的必要。
探望權的行使必須有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我國《婚姻法》規定那個:「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探望權實際是一種義務性的權利,它的行使應使子女完整地享受父母之愛,使孩子得到積極向上健康的教育。如果行使探望權損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權的行使。
還有,監護權也是可以變更的,夫妻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你毫無疑問可以行使你的探望權。如果對方不答應,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2樓:匿名使用者
你既然已經起訴就請諮詢律師吧,他們是專業人士!
離婚後孩子探視權問題?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可以。子女對行使探望權有選擇能力的應聽取子女的意見。《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4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的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要求單獨相處1至2天也是合理的要求,法院應該會支援的。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的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離婚後什麼情況下可以取消對方對孩子的探視權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可以。子女對行使探望權有選擇能力的應聽取子女的意見。《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6樓:劉大來律師
對方有不利於孩子成長的行為和事實。
7樓:匿名使用者
只有在特定的條件下,才可請求法院中止其探望權。對中止探望的條件《婚姻法》(修正案)第38條規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
」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對此最高人民法院在2023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5條更加具體規定為:「當事人在履行生效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的過程中,請求中止行使探望權的,人民法院在徵詢雙方當事人意見後,認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權的,依法作出裁定。
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後,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通知其恢復探望權的行使。」
8樓:魯步慧巧
探望權是指基於血親關係,在父母離婚後,非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享有與其未成年子女進行會面、通訊、交流的權利,而直接撫養方有義務協助非直接撫養方行使看望未成年子女的權利。
一般來講,協助有探望權的一方實現探望權是直接撫養子女方的義務,直接撫養方不能禁止、阻礙有探望權的一方接觸子女,以犧牲子女的需要為代價懲罰對方。
只有在特定的條件下,才能請求法院中止其探望權。根據《婚姻法》第38條規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
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關於孩子隨時探視權的說法
離婚後探視權有沒有明確規定?
9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賦予未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探視權,但具體探視安排由雙方協商
1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是離婚雙方在法庭上達成的離婚協議上註明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置法律不顧,剝奪你的探望權利,你可以拒絕付撫養費用。儘管不是一個法律概念,但從感情上講,你可以這樣做,此理由可以成為你的抗辯。如果人民法院已經作出的離婚判決沒有涉及子女探望權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23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4條提供了法律救濟的途徑:
「當事人就探望權問題單獨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間接扶養方在行使探望權時,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如果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協助探望的義務,或者是採取各種手段,阻礙另一方實現探望權,那麼有探望權的一方可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實現自己的探望權。
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的判決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對有協助義務的個人和單位採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
離婚後孩子撫養權的問題,離婚後2個孩子撫養權的問題
小鈴來分析 你就是說準備離婚,孩子雙方都想要是吧 我是學法律的,我直接明白的,簡單的告訴你 法院會以雙方經濟條件,生活環境這些做參考 孩子跟誰更有利與以後的成長。這個來判斷的 如果你能證明你撫養,更利於孩子以後成長,你就有比較大的機會就是這樣,複製那麼長的沒用 法官可能會考慮一人一個,但如果你連個都...
離婚後孩子撫養權的變更問題,協議離婚後變更孩子撫養權如何變更
你可以協議變更撫養關係,或者起訴變更撫養關係。關鍵是證明對方撫養小孩對小孩成長不利,而小孩由你撫養對小孩成長有利。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6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1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 婚姻法 及其司法解釋的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具體如下 1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女方生活。2 對兩週歲以上八週歲以下的未成年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