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萬綠叢中一點綠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
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離婚後,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精神損失,現行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如果有證據證明她的行為對你造成了損失,可以要求賠償。
2樓:時代之聲
她結紮了,以後都沒有小孩,你還可以在生,
我和老公離婚半年了,離婚協議書上沒有我們的手印也沒有民政局的章印,請問一下這份協議書起法律責任嗎
是這樣的,你的問題真的讓人暈倒了。我和老公離婚半年了 請問,您拿到離婚證沒有?如果您沒有拿到離婚證,那麼,怎麼說 離婚半年 了?如果您已經拿到離婚證,那麼,民政局就會有你們離婚協議的備案,你們在民政局一定是填過 自願離婚的。現在你主張協議書沒有法律效力,估計是有難度的,因為有第三方 民政局 可以證明...
我和妻子離婚已經快兩年了,我們是協議離的婚,有個兒子,兒子的什麼費用都沒要他管,當時協議的時候說的
1全部答覆樓主 離婚後,孩子歸您撫養的,你可以要求對方付撫養費的離婚後的探視權,是合法享有不可剝奪的,所以對方有享有探視的權利但是由於探視可能會影響孩子的情緒,所以身為法定監護人的您,可以和要求探視的人協商 可以約定每月探視的次數,探視時您可以在場陪同,主要是維持寶寶的情緒或者約定每月探視次數,以及...
追女孩已經有半年了,這半年當中。我們還沒有牽過手。我很喜歡她每次都是我約她請她吃飯,帶她出去旅
估計沒戲 就算是個普通朋友,有時候打個 發個簡訊問一下也很正常啊,你為對方做了那麼多,她卻沒有一點想到你,這就說不過了 也許有可能對方比較含蓄不好表達自己感情吧 這個問題怎麼說呢,你要是想盡快確立情侶關係那你就直接了當讓她給你一個答覆。要麼就繼續談著吧 她在考驗你你要堅持只要你還愛她愛一個人沒有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