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憲法第第十二條
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國家保護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國家的和集體的財產。
2.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3.刑法侵犯財產罪的所有罪名都跟公共財物和設施有關
我國憲法規定 公民有哪些自由
針對以下內容,有哪些保護公共設施的法律法規
2樓:笑談古和今
我國的憲法規定:
1.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2.國家保護社會主 義的公共財產。
3.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國家和集體的 財產。
我國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破壞公共設施的行 為受到法律的制裁
情節輕微,還沒有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
《治安管理處罰法》 一般情況,處5日以上10日一下 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 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 款
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行為
《刑法》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 備、燃氣裝置、易燃易爆裝置等公 共設施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3 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 嚴重後果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 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此外各地針對實際情況制定了地方條例,。
有哪些保護公共設施的法律法規
保護公共設施的法律有哪些?
3樓:
公共設施是指為市民提供公共服務產品的各種公共性、服務性設施,按照具體的專案特點可分為教育、醫療衛生、文化娛樂、交通、體育、社會福利與保障、行政管理與社群服務、郵政電信和商業金融服務等。
公共設施的輕重代表著一個國家的經濟發達程度,公共設施是否人性化代表著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
一個國家文明程度的高低,自然有各種各樣的尺度,但其中有一種不成文的尺度,是全世界各國都公認的尺度。這個尺度既有趣,又十分客觀,絕對令人信服。那就是要看這個國家公共設施的「重量」。
你去稱一稱這個國家公共設施的重量,就知道這個國家的文明程度有多高。這個標準準確無誤,說明一切,甚至不用再說任何別的!
早在2023年前後,英國人的一些公共設施,都是以分量的沉重程度來論的。比如街道旁的垃圾桶、護欄、郵箱、鐵椅,甚至汽車站牌,等等等等。都沉重得讓人吃驚。
誰也休想移動它一下。因為公共設施如果太輕,就會被人挪動、搬走、偷盜,然後去銷贓。就連輕一點的廣告牌,也會被人連根拔起,扛到廢品站去換幾個零錢花兒。
英國人對此曾非常苦惱,卻又想不出什麼好辦法。因此,不得不把這些設施製造得沉重、再沉重一點,重到讓人搬不走、挪不動的程度。這也一度成為了英國人制造公共設施的一個標準。
就是一個垃圾桶,最好也要造三百公斤以上,不然,嶄新的垃圾桶白天剛剛擺在街上,夜裡便會被人扛到廢品站去。尤其是在郊區,高大的汽車站牌,白天立起來,夜間就不翼而飛了。
英國的監督部門,不得不一再要求公共設施的製造商們,把設施做得重一些,重到必須用吊車來吊裝拆卸為止。這就是英國人早期的文明程度,就連英國自己的民眾,對此都忍無可忍。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六七十年過去,漸漸地,英國已經成為了世界上最文明的國家。其中的標準之一,就是他們的社會公共設施,已經成為了全世界最輕巧的公共設施。垃圾桶都是可以隨時搬走的,清理起來十分方便。
**亭、路邊的護欄,也是可移動的,簡單方便,而絕不用再擔心被人搬走賣掉。
據世界公共設施組織統計,凡是公共設施沉重結實得讓人吃驚的國家,一定也是文明程度相對較差、經濟相對落後的國家。再結實的站牌、護欄、座椅、垃圾桶、井蓋,也都有被人搬走賣掉的可能,防不勝防。
因此,世界公共設施組織自成立以來,從不提倡所謂公共設施的「結實」,因為歷史證明,越是設施結實的國家,公共設施也就越倒黴,被破壞、偷盜的現象也越嚴重,他們提倡的反而是一種輕巧。
至今有不少國家為了便利,垃圾桶、**亭等都做成了帶軲轆的,可隨時根據需要移動。不過要是在一些落後國家,還是萬萬不行的!因為有可能會在夜深人靜的時候,被人推到自己家去,或是被盜賊直接推到收購站去。
在每兩年的世界公共設施展銷會上,世界公共設施組織從來不把公共設施的重量列為評比的標準。他們更希望的是公共設施的耐用、美觀、輕巧、大方。因為只有可以隨時挪動的公共設施,才更有利於環境的保護。
目前,中國的公共設施還不得不把重量列為製作時的一項重要標準。最少,沒有人敢忽略公共設施的重量,這實屬一種無奈之舉。在城市,公共設施被砸、被盜的現象還十分嚴重,只有用牢固、結實、搬不走的重量來抵禦這些社會不良現象。
這雖然是一種笨法子,但在人的文明程度還沒有達到一定高度時,全世界的做法也都大同小異。
在非洲,在一些不發達的國家,你會看到,許多公共設施至今還都被沉重的大鐵鏈子相互拴住。
公共設施的設計者們,無不希望中國的公共設施,有一天也會變得輕巧、美觀、大方,以隨時可以挪動為標準,而再無人去破壞、偷盜,更無人再去收贓。到那時,中國的文明程度才是一個相對合格的標準,而不再是由哪個部門的自我宣稱和標榜。
社會是人所生存的人化的自然,他的存在需要一定的基本條件和秩序。國家是維持這個秩序和提供基本條件的機器。
國家的存在以人會中的人為基礎,離開了人的國家不成為國家,人的物質需求是隨著社會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不斷變化的,國家為了滿足不同人的相同需要的時候,為了節約國家機器的開銷成本,滿足機器運作的條件,便提出了公共設施的方法,方法的有點顯而易見,因而要大力發展公共設施,公交地鐵都是,也減輕了國家的負擔,每人一輛汽車是不可想像的。但是要控制公用設施的比例,因為人是需要一定的私有空間的,公共設施過多的話,利用率低下,勢必會造成浪費。
針對一些不文明行為,有哪些保護公共設施的法律法規?
4樓:笑談古和今
我國的憲法規定:
1.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2.國家保護社會主 義的公共財產。
3.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國家和集體的 財產。
我國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破壞公共設施的行 為受到法律的制裁
情節輕微,還沒有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
《治安管理處罰法》 一般情況,處5日以上10日一下 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 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 款
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行為
《刑法》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 備、燃氣裝置、易燃易爆裝置等公 共設施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3 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 嚴重後果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 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此外各地針對實際情況制定了地方條例,。
保護公共設施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5樓:匿名使用者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盜竊、損毀油氣管道設施、電力電信設施、廣播電視設施、水利防汛工程設施或者水文監測、測量、氣象測報、環境監測、地質監測、**監測等公共設施的;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對溝井坎穴不設覆蓋物、防圍和警示標誌的,或者故意損毀、移動覆蓋物、防圍和警示標誌的;
(三)盜竊、損毀路面井蓋、照明等公共設施的。
保護工公共設施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6樓:中顧網推薦律師
雖然國外有關公共設施的理論已經發展到了相當完善的地步,但我國法學界對這一問題的研究才剛剛起步。目前的研究只涉及到了一些具體層面的問題以及外國一些相關領域的基礎理論的介紹,尚未形成一個專門的體系。本文通過比較國內外相關理論、相關概念並結合我國的實踐,對國有公共設施的概念、主體、相關法律關係、權利救濟等問題進行了**,認為國有公共設施是一類有形的公共產品,具有國家所有、提供公用、非營利性等特點,具有特殊公法地位,應適用特殊的規則。
其所涉及的四類主體:所有者、管理者、經營者、使用者之間形成了各種行政法律關係,應受憲法、行政法規制。對於相對人的保護,目前國家賠償法的制度遠遠不能滿足需要,更完備的有關國有公共設施的國家賠償和補償制度有待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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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了的 我上學的時候學了。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 憲法 修正案 在憲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中增加一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 義勇軍進行曲 憲法對國旗,國歌,國徽,首都是怎麼規定的 國旗 國徽 國歌和首都集中反映了一國的政治 歷史文化和社會等內容,是主權國家的重要象徵和標誌,體現著國家和民族的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