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老法大
凡是要講證據,你沒有證據就不能證明對方侵害了你,那你又以什麼來說服他人相信你的控訴呢?所以如果你確實受到了傷害,就必須找到證據才能向有關部門申訴或是向網路公佈你所受傷害的情況及證據,這樣才能引起他人的認可,才能幫助你討回公道。千萬不要在還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去向對方討公道,否則人家會告你誣告陷害,你不僅告不成他,反而被人家抓住把柄,讓你賠償他的損失。
2樓:匿名使用者
先去諮詢律師,或者上訪,在網上發帖,讓大家都知道,這樣**就會介入,當關注度上升到一定的程度,當他的權力無法掩蓋事實時,你就能討回公道了!!
3樓:匿名使用者
用網路公佈具體事情,發動網友攻擊。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原文
天若有情有沒有第三部?
4樓:匿名使用者
正規的是沒有,但是有一個是作者自己編的。暫時還沒有官宣天若有情拍第三部。
5樓:方小蘭
暫時還沒有任何動靜。
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了 收視都不好
如何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7樓:匿名使用者
當自己的正當權利受到侵害時,我們主張合法合理的主張和訴求自己的權利,具體包括司法救濟,行政救濟,政治救濟與社會救濟,自力救濟等方式,但不管採取什麼訴求,不管運用何種方式,都必須在法律允許的框架內進行。
只有通過合法途徑,運用合法手段,才能更合理、更充分地表達訴求,實現自身權利。
8樓:勤奮的陳律
這只是書寫錯誤,應以事實為準。首先實際耕種者是誰,其次,本村是否有叫土地承包權證書上姓名的人,第三,其他人是否對該徵用款主張權益。這些都可以來證明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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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權利與法律義務的關係?
9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是法律關係的一個重要構成要素,沒有法律權利和義務,也就不存在法律關係。法律關係就是法律關係主體之間在法律上的一種權利義務關係。
1、權利和義務相互依存。權利和義務作為構成法律關係的內容要素,是緊密聯絡、不可分割的。在法律關係中,權利和義務相互依存。
義務的存在是權利存在的前提,權利人要享受權利必須履行義務;任何一項權利都必然伴隨著一個或幾個保證其實現的義務;法律關係中的同一人既是權利主體又是義務主體,權利人在一定條件下要承擔義務,義務人在一定條件下要享受權利。
2、權利和義務相互獨立。權利不能被看做是義務,義務也不能被視為權利。混淆兩者的界限,必然會導致法律上的錯誤。
也就是說,權利和義務有各自的範圍和限度。超出了這個限度,就不為法律所保護,甚至是違反法律的。
三、權利與義務在一定條件下互為對應。權利意味著對利益的獲取與實現,義務意味著對利益的付出與負擔;法律確立的不同社會主體之間利益的獲取或付出的狀態,構成了在一定條件下他們相互之間可以自己做出或不做出某一行為,或者要求他人做出或不做出某一行為。
權利以其特有的利益導向和激勵機制作用於人的行為,義務以其特有的約束機制和強制機制作用於人的行為,最終達到不同的社會主體基於對自身權利義務的準確理解與行使。
10樓:墨跡
權利和義務關係是社會關係的核心部分。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種類是不同的,其中被法律規定或認可的,稱為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
我國憲法規定,公民享有廣泛的權利,同時承擔相應的義務。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法內或法外特權。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不允許任何人只享受法律權利,不履行法律義務。
1、權利和義務相互依存。權利和義務作為構成法律關係的內容要素,是緊密聯絡、不可分割的。在法律關係中,權利和義務相互依存。
2、權利和義務相互獨立。權利不能被看做是義務,義務也不能被視為權利。混淆兩者的界限,必然會導致法律上的錯誤。
也就是說,權利和義務有各自的範圍和限度。超出了這個限度,就不為法律所保護,甚至是違反法律的。
3、權利與義務在一定條件下互為對應。權利意味著對利益的獲取與實現,義務意味著對利益的付出與負擔;法律確立的不同社會主體之間利益的獲取或付出的狀態,構成了在一定條件下他們相互之間可以自己做出或不做出某一行為,或者要求他人做出或不做出某一行為。
擴充套件資料:
法律的作用:
明示作用
法律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條文的形式明確告知人們,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為是合法的,哪些行為是非法的。違法者將要受到怎樣的制裁等。這一作用主要是通過立法和普法工作來實現的。
矯正作用
這一作用主要是通過法律的強制執行力來機械地校正社會行為中所出現的一些偏離了法律軌道的不法行為,使之迴歸到正常的法律軌道。像法律所對的一些觸犯了法律的違法犯罪分子所進行的強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違法行為得到了強制性的矯正。
預防作用
對於法律的預防作用主要是通過法律的明示作用和執法的效力以及對違法行為進行懲治力度的大小來實現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們知曉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們的日常行為中,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絕對禁止的,觸犯了法律應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麼,違法後能不能變通,變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
最終作用
1、法律的最終作用:就是維護社會秩序,保障社會群眾的人身安全與利益。
2、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指法律作為一種行為規範,為人們提供某種行為模式,指引人們可以這樣行為、必須這樣行為或不得這樣行為,從而對行為者本人的行為產生的影響,也就是說,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通過規定人們的權利和義務來實現的,它涉及的物件主要是指本人的行為。
3、法的評價功能(作用)是指法律對人們的行為是否合法或違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斷、衡量的作用,也就是說,法的評價作用涉及的是法的律他作用,即對他人的行為的評價,這是區別指引作用(涉本人的行為)和評價作用(涉他人的行為)的關鍵所在。
4、法的**作用是指人們可以根據法律規範的規定事先估計到當事人雙方將如何行為及行為的法律後果,也就是說,**作用的物件是人們相互之間的行為,這裡的人們應作廣義的理解,即包括國家機關的行為。
5、法的強制作用是指法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實現,運用國家強制力制裁、懲罰違法行為的作用,也就是說,法的強制作用只能針對違法犯罪人的行為,如果沒有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那麼法的強制作用就不能顯現。
6、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過法律的實施,法律規範對人們今後的行為發生的直接或間接的誘導影響,也就是說,法的教育作用針對的是一般人的行為,例如,通過對違法行為實施法律制裁不僅對違法者本人起到警示、警戒的作用,而且也對一般人產生了教育性影響。
什麼叫仲裁
11樓:風劉才子腎寶儒
仲裁是指爭議雙方在爭議發生前或爭議發生後達成協議,自願將爭議交給第三者做出裁決,雙方有義務執行的一種解決爭議的方法。
詳細解釋:
1,勞動仲裁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糾紛後,必須先申請勞動仲裁,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勞動者如果不滿勞動仲裁結果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2,經濟仲裁:主要是合同約定,解決合同的糾紛,合同約定或者事後雙方達成協議向某某仲裁會員會仲裁,仲裁委員會屬於民間機構,不屬於任何**部門。雙方當事人可以選擇仲裁會員會,可以選擇仲裁員,關於仲裁程式,與訴訟程式差不多。
擴充套件資料:
自願性當事人的自願性是仲裁最突出的特點。仲裁以雙方當事人的自願為前提,即當事人之間的糾紛是否提交仲裁,交與誰仲裁,仲裁庭如何組成,由誰組成,以及仲裁的審理方式、**形式等都是在當事人自願的基礎上,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的。因此,仲裁是最能充分體現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的爭議解決方式。
專業性民商事糾紛往往涉及特殊的知識領域,會遇到許多複雜的法律、經濟**和有關的技術性問題,故專家裁判更能體現專業權威性。
因此,由具有一定專業水平和能力的專家擔任仲裁員對當事人之間的糾紛進行裁決是仲裁公正性的重要保障。根據中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機構都備有分專業的,由專家組成的仲裁員名冊供當事人進行選擇,專家仲裁由此成為民商事仲裁的重要特點之一。
靈活性由於仲裁充分體現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仲裁中的諸多具體程式都是由當事人協商確定與選擇的,因此,與訴訟相比,仲裁程式更加靈活,更具有彈性。
12樓:熱詞課代表
「仲裁」一詞從字義上講,「仲」表示居中的意思,「裁」表示衡量、評斷、作出結論的意思,所以「仲裁」就是「爭執雙方同意的第三者對爭執事項作出決定」。
13樓:金果
仲裁(arbitration)是指由雙方當事人協議將爭議提交(具有公認地位的)第三者,由該第三者對爭議的是非曲直進行評判並作出裁決的一種解決爭議的方法。仲裁異於訴訟和審判,仲裁需要雙方自願,也異於強制調解,是一種特殊調解,是自願型公斷,區別於訴訟等強制型公斷。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
仲裁的適用範圍是指哪些糾紛可以通過仲裁解決,哪些糾紛不能以仲裁來解決,這就是我們通常講的「爭議的可仲裁性」。
《仲裁法》的第2條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這裡明確了三條原則:一是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必須是民事主體,包括國內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獨立主體資格的組織;二是仲裁的爭議事項應當是當事人有權處分的;三是仲裁範圍必須是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
合同糾紛是在經濟活動中,雙方當事人因訂立或履行各類經濟合同而產生的糾紛,包括國內、國外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之間的國內各類經濟合同糾紛、智慧財產權糾紛、房地產合同糾紛、**和**交易糾紛、保險合同糾紛、
借貸合同糾紛、票據糾紛、抵押合同糾紛、運輸合同糾紛和海商糾紛等,還包括涉外的、涉及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的經濟糾紛,以及涉及國際**、國際**、國際投資、國際技術合作等方面的糾紛。
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主要是指由侵權行為引發的糾紛,這在產品質量責任和智慧財產權領域的侵權行為見之較多。
根據仲裁法的規定,有兩類糾紛不能仲裁:
1、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不能仲裁,這類糾紛雖然屬於民事糾紛,也不同程度涉及財產權益爭議,但這類糾紛往往涉及當事人本人不能自由處分的身份關係,需要法院作出判決或由**機關作出決定,不屬仲裁機構的管轄範圍。
2、行政爭議不能裁決。行政爭議,亦稱行政糾紛,行政糾紛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之間,或者國家行政機關與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公民之間,由於行政管理而引起的爭議。外國法律規定這類糾紛應當依法通過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解決。
《仲裁法》還規定:勞動爭議和農業集體經濟組織的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的仲裁,由國家另行規定,也就是說解決這類糾紛不適用仲裁法。
這是因為,勞動爭議,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雖然可以仲裁,但它不同於一般的民事經濟糾紛,因此只能另作規定予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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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個問法不對。如果通過生產過程轉移的就不存在新產品這一說。都是錯的,勞動力商品的價值不能像生產資料價值那樣轉移到商品中,而是由勞動力再創造出來的。勞動力自身的價值在消費過程中能轉移到新產品中去為什麼是錯的?生產的過程不是要先創造出勞動力自身價值 是的。抄馬克思強調不變襲資本以生產資料形態存在b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