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去看守所,什麼時候都有值班幹警的,你交錢給值班幹警告訴幫誰交錢,值班幹警會開一張收據給你並且登記。另看守所內最好一次別交太多錢,裡面東西貴些,還比較講共同享受。
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直接送到看守所門口的對外視窗,那裡都有人在收錢,就象銀行存錢一樣存進去。不建議通過銀行或郵政匯款。
3樓:匿名使用者
到視窗辦理就行了,報上他的名字電腦有檔案的,每人都有存款卡,到時前臺會把資訊傳到他的主管隊長那裡,他就可以用了!他沒接到判決書是不允許與家人見面的!
4樓:匿名使用者
攜帶身份證
要知道犯人的監號和姓名
看守所有專門辦理這項業務的視窗
會給你出具收條的
去看守所打錢,犯人是怎麼知道打錢的是誰的?
5樓:
在前臺登記時有一張紙上面有誰打的錢有簽名,另一張給他,一張給你
怎麼給看守所內的犯人寄錢?
6樓:靜水一語
可以聯絡看守所,確定匯款賬號,通過銀行匯款即可。
給看守所犯人寄錢,只要瞭解人犯的詳細地址即可,匯款單到達後由看守所民警領取並代為保管,人犯有正當用途時可以支付。
看守所對人犯帶入所內以及後來寄送的財物,需要代為保管的,應當當面點清,詳細登記。
填寫《財物保管登記表》時,應當把財物的名稱、數量、質量、規格、特徵和牌號寫清楚,並由人犯簽名捺印。
擴充套件資料
法填寫《財物保管登記表》時,應當把財物的名稱、數量、質量、規格、特徵和牌號寫清楚,並由人犯簽名捺印。登記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人犯收執,一份連同財物一起儲存。
人犯在羈押期間確實需要使用其被保管的財物的,應當經過看守所所長批准。人犯領取財物時,應當出具字據。
《看守所條例》第五十條 對人犯的財物要指定專人妥為保管,存放專用庫房。除不可抗力外,代管的財物如有損壞、丟失,應當照價賠償。不易儲存的物品,應當交由人犯家屬領回或者由辦案機關酌情處置。
7樓:樂觀的
可以去看守所查羈押的倉號,在匯款人資訊裡註明即可。看守所裡面的錢都是統一保管的,犯人需要用錢要給管教說,買什麼東西都記賬然後在從保管裡的賬戶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三十七條 人犯近親屬送給或者寄給人犯的日用品和學習書刊,經檢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詳細登記,辦好手續後交給人犯;現金由看守所代為保管,人犯有正當用途時可以支付;對於不許收留的物品,當場或登記後予以退回。
8樓:正氣長春
如果你要通過郵局寄錢給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過郵局進行z款,匯前可以先通過**聯絡一下。
9樓:趙輝煌律師
可以去看守所查羈押的倉號,在匯款人資訊裡註明即可。
10樓:天泉
一般是星期2、和星期4、沒有郵寄的、他們不會去看你的郵寄、自己去都還麻煩、還郵寄、那些人很牛逼的、寄錢最多300、
11樓:南法督少
1,可以通過郵局匯款的方式。
2,為了避免遇到重名情況,除了姓名外,你備註上籍貫,性別,年齡,有身份證號更好。
3,不用擔心弄錯,真有重名看守所也會查實的,查個身份證太簡單了。
4,羈押室是不可能查的,屬於祕密。
12樓:法議網
怎麼給看守所內的犯人寄錢?法議網律師為您解答:
可以的方法有:
1、帶上您的有效身份證件,和現金到對方銀行卡所屬銀行櫃面辦理匯款。
2、在對方銀行卡所屬銀行的自動一體機上辦理無卡存款。
3、也可以用您的銀行卡在銀行自動一體機上辦理轉賬。
今天辦理同一銀行可以到賬,如果跨行最快需要到下星期一到賬。
給看守所裡犯人送錢,幾天犯人能用上錢?
13樓:正氣長春
給看守所的犯人送錢,從羈押之時就可以送了。
送了後,當天就可以使用上。
不過只是消費可以,不能使用現金,且東西特別貴。
14樓:正商觀察者
一般而言看守人員會及時給人犯存在固定的賬戶上。但是,目前看守所的羈押環境是非常注重人權的。根據《看守所條例》第四條規定,看守所監管人犯,必須堅持嚴密警戒看管與教育相結合的方針,堅持依法管理、嚴格管理、科學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權益。
嚴禁打罵、體罰、虐待人犯。
同時,人犯在羈押期間,會得到很好的生活保障。根據《看守所條例》第二十二條 監室應當通風、採光,能夠防潮、防暑、防寒。看守所對監房應當經常檢查,及時維修,防止火災和其他自然災害。
被羈押人犯的居住面積,應當不影響其日常生活。
第二十三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的伙食按規定標準**,禁止剋扣、挪用。
對少數民族人犯和外國籍人犯,應當考慮到他們的民族風俗習慣,在生活上予以適當照顧。
第二十四條 人犯應當自備衣服、被褥。確實不能自備的,由看守所提供。
第二十五條 人犯每日應當有必要的睡眠時間和一至兩小時的室外活動。
看守所應當建立人犯的防疫和清潔衛生制度。
第二十六條 看守所應當配備必要的醫療器械和常用藥品。人犯患病,應當給予及時**;需要到醫院**的,當地醫院應當負責**;病情嚴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看守所裡面的犯人家屬是每天都可以給犯人送錢物還是有固定的時間給犯人送錢物?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我回回答你, 全面點。裡面按管定是有時間限制的,要是你或家人有關係是可以隔三差五的去看,
我有好幾個朋友在裡面,我們可以用申請什麼就打個**給監獄裡的隊長或管制人員就可以進去看自己想要看的,也可以一次看好幾個都可以。
16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有固定的時間的。而且我要補充一點有在看守所的不是每個人都是犯人。為什麼呢:因為沒有被法院判出的人都叫犯罪嫌疑人。那時候的人是不可以看的,也就是叫做接見。
犯人在看守所還沒判刑之前需要用錢嗎(要給他寄錢嗎)?判刑後可以給他送飯菜和吃的嗎?
17樓:
犯罪嫌疑人在未獲得判決的時候都是關押在看守所的。看守所為犯罪嫌疑人提供基礎的飲食。但是人的生活,需要日用品、水果零食、菸酒等等,所以是需要額外金錢支援的。
判刑以後將被移送正規的監獄。那麼在監獄,可正常向裡邊送東西了。但是飯菜這東西, 不方便儲存不建議送。可以送些菸酒零食之類的。方便家人在裡邊走關係。
擴充套件資料:
看守所的任務是依據國家法律對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實行武裝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和衛生;保障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
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監獄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
自2023年以來,看守所全部對社會開放。2023年10月25日上午,北京市看守所首次對外媒開放,包括美聯社、法新社、英國《衛報》在內的50多家境外**參觀了本市第一看守所和第二看守所
18樓:匿名使用者
在看守所,家人都去看望並送錢物的,這樣,他在裡面生活得會好些。判刑後,可以按規定時間去探監,可以送些東西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在探監的時候存錢!他在裡面可以用!至於判刑後是要看判多大多重!如果是剝奪政治權利那種就不可以,一般是需要你在看守所買然後讓他吃,不過一般都好貴
20樓:匿名使用者
第二個問題.你怕他會餓死啊?
去看守所給裡面的人送錢下去可以去嗎.有什麼時間嗎
21樓:陳律師
1.探監,指去監獄探望服刑的人。
指看望被囚禁的人。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
2.根據《監獄法》第40條的規定:
罪犯在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罪犯會見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時至一小時。寬管級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況的罪犯,監獄可以照顧增加會見的次數和延長會見的時間。
3.看守所探監時間和要求:
(1)看守所裡的未決犯是不容許探監的,除了可以會見律師,不容許接見任何人。
(2)已經判決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雖然可以探視,但一月不能超過三次。一般來說,週六週日不是探視時間。
(3)並不是每個人都有權探視,一般來說是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可以。但是從外面送東西或送錢給犯人是可以的,但東西必須是看守所下屬商店購買的或者經過檢查可以遞送。
4.親屬和監護人可以查一下**號碼,問一下探視時間。
犯人送監獄了,在看守所卡里的錢會怎麼辦
22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錢款在看守所送人時由押送民警提出現金,到監獄後交給監獄管理民警。監獄警察當場向本人核對後,登記造冊。
都有帳目,沒有人敢動這腦筋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有人說「會轉到監獄」,還有人說「家屬取款」,簡直就是「天方夜譚」。不知道看守所內幕,就不能憑自己想象回答問題了。看守所有卡嗎?
看守所內羈押的犯罪嫌疑人,24小時不見天日,真的有卡嗎?**用錢呢?不停給家裡人打**要錢,是看守所詐錢的方法。
被刑拘的人的生活費,國家財政按人撥款。
24樓:皆有可能
可以書面委託,家人辦理或者取款
25樓:雪上飛俠
直接轉到監獄裡了 沒事放心吧
海淀看守所可以送什麼進去給朋友,怎麼給看守所裡的親人送衣物
如果你說的是海淀看守所 那你送什麼都沒用 因為你送的衣服 一般他都穿不上 裡面發衣服 自己的衣服只能套在裡面 現在是什麼天你也知道 裡面多套一件只能更熱 至於錢 你以為裡面有小賣鋪麼?送錢給誰 送錢給看守的民警是違法的 你可以送煙或者吃的進去 不過大部分會被同屋的人分掉 這個是必然的 念大學的學生帶...
判下來多久可以去看犯人?去看守所可以帶什麼給犯人,去看犯人要帶那些證件
到不同的地方探監,要求是各不相同的。探監須符合以下條件 主體條件 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現在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證件條件 各監獄要求在探監時,出示以下證件 1.身分證件...
我去看守所看朋友可以給他傳話嗎,犯人去了看守所,朋友能探望嗎需要怎樣的條件,
去看守所會見羈押犯罪嫌疑人,應當經過批准。否則就不能會見。犯人去了看守所,朋友能探望嗎?需要怎樣的條件,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48條的規定,朋友是不能探望的。還未正式判刑前,只有辯護人才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且偵查階段只有律師辯護人才可以會見,其他人不能會見。在判決生效後,拿相關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