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鄭州馬律師
你老公的情況當務之急是要了解案情,提供相應的法律支援,建議及時委託律師會見,查閱案卷,與司法機關辦案人員及時溝通,採取有效的辯護策略。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第三十五條 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2樓:匿名使用者
涉嫌犯罪,可以委託律師與在押嫌疑人會見通訊,判決前的羈押期限可以折抵刑期,一日折抵一日,超期羈押的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我老公進看守所七個月多久,也不說判刑,想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回來
3樓:樂觀的靚哥哥
老公進看守所七個月多久,也不說判刑,可能是案情太複雜。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八條 被害人及其法定**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後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人的請求後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並且答覆請求人。
第二百一十九條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二十條 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交原審人民法院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第二百二十四條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或者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的公訴案件,同級人民檢察院都應當派員出席法庭。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決定**審理後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查閱案卷。人民檢察院應當在一個月以內查閱完畢。
人民檢察院查閱案卷的時間不計入審理期限。
第二百三十二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的審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
第二百四十七條 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在作出提審、再審決定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需要延長期限的,不得超過六個月。
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審判抗訴的案件,審理期限適用前款規定;對需要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的,應當自接受抗訴之日起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下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期限適用前款規定。
4樓:席秀
這個鬼知道什麼時候能出來,你都沒說清楚。怎麼給你回答呢。呆在看守所7個月正常的。等他判下來以後你就會知道還要多久。會判的 不要急
5樓:和天下雙子
這事要等公安局辦案人員,把案情偵查清楚後,再決定是否交檢察機關起訴,如果不交就沒事,很快就會回來,如果交,那就要等法院判決了.現在你可以先找點公安部門的關糸,請他們幫忙打聽一下現狀就知道了.
我老公被拘留七個半月一點訊息都沒有
6樓:橢徘著詭
這說明你老公觸犯了刑法,現在正在被刑事拘留,案子正在處理中,按照關了七個月來看,應該問題比較嚴重,不知道犯了什麼事進去了,外面寫信到裡面去很快,裡面寫出來很慢,看守所飯菜很差,條件很差,應該存點錢進去,條件還可以的話請律師,律師能見面
我老公犯毒在看守所關了七個月了怎麼還沒有判刑
7樓:正氣長春
如果你老公因販毒被關進看守所七個月了,現在還沒有判刑,說明證據還不充分,案件被退偵了。
根據法律的規定,案件可以退兩次,每次一個月。加之檢察院審查時間,也就是四個月。
這樣下來,你老公應該快判刑了。
8樓:匿名使用者
凶多吉少。販毒罪名一旦成立,能保住性命就不錯了。希望你放堅強點,面對現實吧!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數額超過五十克,你老公就危險了。具體規定如下 :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五十六條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進看守所七個多月了還沒判
10樓:一隻男神經
既然已經關在看守所就屬於羈押了,你描述的這種情況如果法院判決以後按照規定每羈押一天可以折抵刑期一天,羈押了七個多月就可以抵刑期七個多月
我老公進看守所已經一年多了為什麼還沒有訊息呢
11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還在羈押,案件正在調查!
12樓:
應該是刑事案,估什在有一個月你就能知道訊息了
人被關進看守所一個多月,再請律師有用嗎?
13樓:好心情站
有用。嫌疑人被羈押一個月,案子一般還處於公安機關偵查階段(未到檢察院)。律師從偵查階段開始介入訴訟,對嫌疑人有利。
法律依據:
《刑訴法》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人在看守所被關了7個月多為什麼還沒判刑
14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訴訟法第124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一般不超過2個月,經上級檢察院批准可延長一個月,重大案件及重刑案最多可再延長2-4個月,也就是最長羈押時間是7個月,如果超過了7個月你們應該去相關公安機關問詢一下,最好聘請專業的律師。
15樓:匿名使用者
我從那裡面出來過,因法院事務多,辦事能力差,所以一直拖,有些案情複雜,會給在押人員發一份延長日期,七個月也算是正常,有些一年才判下來的
16樓:少兒不yi在f盤
拘留期限一般為7日,加上7日的提請批捕時間,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
逮捕一般不超過2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1個月。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起訴階段的期限是1個月。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1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1個半月。
即:如果一切按順序一次性下來,自逮捕後最長羈押期限為七個半月多點。
但是檢察院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兩次。
所以超過7個月也屬正常。但是最好請個律師,如果的確羈押超期可申訴。
還有些特殊情況,如嫌疑人身份不明的,在查明身份後才開始計算羈押期限。
化州看守所 我有被關進化州看守所,還沒有判。可不可以去看她
看是成年的。還是不成年的。未成年作為監護人有權看的。要檢察院的人提問正得去看。在沒判之前,好像是不可以看的哦 我有個朋友在看守所裡,看守所讓去進去看朋友嗎,有沒有什麼流程謝謝了 根據 刑事訴訟法 以及 看守所管理條例 的相關規定,在案件判決生效以前,其親屬以及朋友未經允許是不能夠會見的,可以委託律師...
男朋友因為被連累涉嫌詐騙,被關進看守所月了,已經快月了但是還是一點訊息都沒有,不知道判了沒有
犯罪嫌疑人在偵察階段是不允許接見親友的,你寫信必須郵寄到看守所的郵箱,經看守警察檢查後沒有串供嫌疑的情況下,才能轉到他的手中。你可以去當地派出所問問啊 大活人啊 就這樣不管不問嗎?寫信是肯定收不到的,這點我最清楚,因為我在裡面呆過像你男友這種詐騙牽扯的東西多,正常情況一個案子裡牽扯的人越少越好辦,法...
被關進看守所之後會被關押多久,在看守所裡要關多久才會判刑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最多呆多久,不同的階段,有不同的法律規定,理論上,經全國人大批准,是沒有時間限制的,但我國目前以來,尚無先例。因此,下面僅以最常見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為例講述,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 一般14天,最長37天 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