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面父母給了錢男方現在說我對他不好。要我退錢。不退告我騙婚

2023-02-10 14:35:08 字數 6449 閱讀 7249

1樓:匿名使用者

說你騙婚,不成立。從你描述的事情經過來看,你們只是後來的交往中雙方出現問題,難以繼續相處下去,你的主觀和行動都沒有騙婚的事實,所以不能說你是騙婚。你可以就退還一萬,其餘的沒有憑據,而且是其自願行為,法律也不認可。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將他父母給的一萬退了即可。肯定不是騙婚,搞物件分手很正常,況且還是男方先提分手。為避免其它麻煩,退還一萬已是很可以了。

3樓:匿名使用者

騙婚是不能成立的,但是你這個不當得利是肯定夠得上,建議你把賬目算清楚,除了給你的一萬之外,給親戚了多少錢,都還給他,否則上法庭對你來說也不是太好的事情

4樓:劉永方律師

騙婚應該不成立,這屬於彩禮糾紛。你收的1萬元應該退還,至於給你親戚的錢,要根據數額、當地風俗等情況確定,但一般不應由你還。

5樓:小linlin的家

其實感情如果不行,要分開的話,給的彩禮錢是要退還給男方的,這個法律是明確規定的,因為是基於你們結婚的前提給的錢,如果不結婚的話,這個是要退還的。

6樓:摯愛翡冷翠

這是不成的呀,因為是一種見面費或者是給你的見面禮物啊。

7樓:河南楊律師

你好,不用擔心,正常夠不上,不過屬於彩禮的部分需要退還,謝謝

8樓:匿名使用者

退他一萬元,就連發親戚的紅包金額一起退給他!兩萬元?白日做夢!姑娘,他起訴你騙婚,那你可以指控他詐騙!

9樓:小涵姐姐敲**

他不同意和你相處了,你也答應退他一萬決錢了,他還告你什麼,就給親戚那點錢,你讓他告把,這種人不嫁也對。

10樓:哈哈一笑

我覺得南方的話,他對你不好的話,你們沒結婚肯定是要肯定是要退錢的。

男方父母給的見面禮分手後是否應該退還?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覺得他不是你要找的那個人,就應該把見面禮退還,把事情說清楚了好,要不糾纏不清多麻煩。你把錢直接給他或者給他媽媽,當面說清。

12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次到男朋友家,作為父母的見面禮那是作為父母的心事,就像長輩給晚輩紅包一樣。又不是彩禮,退不退都無所謂。但是,如果你認為那是父母對你們的認可,你覺得不好意思就退回去。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願意的話你就退還, 你直接還給那個男的就好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特別貴重的,她不要你就不用給了,要你就給唄。

15樓:銳縱奈麗玉

要是親不想跟對方過

那就還給人家吧

省得讓人家說閒話

我剛剛結婚今天 可是因為他們家人對我不好的原因我離開他那個家 他們現在要告我騙婚罪是否成功騙婚罪名?

16樓:

是否構成騙婚罪要根據你結婚時是否要過彩禮,數額多少?如果要過數額有很大,我建議你,如果不想繼續這段婚姻,那就辦理離婚,把彩禮返還男方,和平解決。如果你不返還又離開了,這就構成騙婚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今天才結婚,然後你就離開回孃家了?哈哈,有什麼好好溝通吧,不行的話,就別結婚啊

在嗎,現在男方讓我退見面禮我不退但是他太過分了而且我又沒有說我不願意?

18樓:蕈龠

那你問清楚他是什麼態度,如果結婚前都是這個態度的話,我覺得他可能不太適合你。

19樓:上官穎兒

如果不想在一起了,你不缺錢可以還給他,如果他劈腿了就不還給他,對他的懲罰

20樓:櫻桃煎餅果

不管你願不願意,既然讓你退見面禮,自然有他的原因,退給他就好了。

見個面為什麼要見面禮。合適就交往,不合適也不欠人情,多自在。拿人手短,也許對方不願意呢?不想欠人東西,趕緊還了吧。

21樓:有心隨錄

可能人家不想給你談物件了 ,而不是你願不願意談。我個人感覺一點都不過分,情理之中。如果對方給你的見面禮比較多,他不想和你談物件了,我覺得你有義務把見面禮還給人家,好聚好散,勸你儘快歸還。

22樓:矸石山道木虎皮

人家不滿意了,願不願意以後都難了

我拿了男方4萬塊錢,買車,我不想和他結婚了。退錢給他,男方告我騙婚。成立嗎?

23樓:黃穎瑩

不成立的,現在是法治社會夠不成騙婚。就給婚前彩禮一樣,不願意結婚了把彩禮退回去

24樓:

怎麼可能是騙婚呢,你錢都還他了最多也就算向他借了4萬就像朋友一樣現在還了就不欠什麼了,結婚肯定是兩個人要能相處才能結的,不然結了離不是多生事端嗎

25樓:實事求是

他的說法不成立。錢已經退還給他了,也沒有據為己有。

26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是把錢都退了

那就不存在騙婚的情況了

你又沒拿他錢,還騙他什麼東西呢?

相親之後,過斷時間不成了。現在男方要求退還他父母見面時給的紅包及期間他在我這裡花費的所有費用

27樓:力思衲

如果是男方不同意,那麼這個錢是一分不退,如果是女方不同意,那麼就要退給別人錢,所以這兩者樓主要理解清楚,而且退也只是退紅包,其他花費的不用退!

28樓:一杆到天亮

看是哪一方先提出不同意,如果女方提出,就要退錢。如果男方提出,就不用退了。四千多塊有何證據?

紅包可退,其他花費無從查證,可以不退。你們家如果在地方上有權勢。什麼也不用退。

打架打官司,你們家不怕。

29樓:丨無名丶腫痛丨

錢不錢的都是小問題,你認清了一個人,就算花4萬也值得,找物件是做終身的打算,希望lz能小心謹慎,像目前這個為了點點錢還講這種話的人,請儘早抽身而退!

30樓:卡巴高手

紅包可以退! 因為畢竟你不喜歡人家了沒必要要人家紅包! 咱不能為了這幾個錢讓人家說 三到四!

但是期間花的錢 那事不可能退得! 因為 這段時間 你還陪他了! 這樣誰不吧吃虧

31樓:龍女雨師姐姐

就4000塊錢吖,都退給他吧,讓他趕緊退散,這什麼人吖,你們一起出去話費,意思是這話費的物件都是你一個人承擔?他和你一起去外面玩不會成為錢的作用物件,這人如此小氣,也不是什麼好人,讓他退散吧,

32樓:此生無厭

如果是你不同意了,那麼你還是把所有的東西都退了吧,這樣不是能和他斷絕一切嗎?也免得落人口實。如果他不同意了,你還是把給你的現金和一些貴重物品退了吧,小東西就算了。

33樓:魏神磨

從法律角度講,這紅包是贈與,花費是他自願,一分錢也沒有退的義務。

從道德角度講,紅包這個東西,接受了是有特殊含義的,不打算繼續處,從情分上講是應該給人退回去,而且越主動越好。但普通花費這些,根本就不存在還的必要,要是真的遇上奇人非得要算這個帳的話,叫他把相關發票都拿出來。能拿出來的又能確定是給你消費的,好說好商量看心情可以給他退點,拿不出來或者話不投機就去他的。

34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是誰現提出分的,要是男方先提的給他紅包就不錯了,要是女方提出的最好都賠。

35樓:嘴嘴

退吧、都退(你有能力的話)

這種男人、託付不了終身、別跟他有瓜葛了、(沒必要)

四千而已、就能看清一個人、值得!!!!!

男方提離婚,要我賠償,否則告我騙婚,求助,**等回答.

36樓:世點財富傳承

不用擔心,你說的這種情況根本構不上騙婚,所以也不用怕上了法庭,只要你到了法庭上把事實如實地講出來,自然法官不會失了公正。至於他結婚用的費用我想他要求賠償也不是沒有理,但一定不能全賠,因為婚姻的成就他們家人有一定的過錯,而且導致離婚他仍然有過錯,比如威脅等。至於金飾等不如就還給他,這樣的人送的首飾你戴在身上不怕遭遇噩運嗎?

錢財是身外之物,還給他反而把你自己的生活清潔了,何樂而不為?根據法律規定,你們沒有共同生活並不是因為導致婚姻無效或者其他非自願的原因,而是因為情感失去了基礎,因而根據公平責任,他提出賠償是沒有充分理由的。

37樓:匿名使用者

姊妹,既然男方已經愚昧到如此地步,

建議你: 讓他們家告法院,等待法律來判決.

注意:收集相關詆譭你的證據,保留資料,

以備法院查核.

這個社會不是他說的算,他說是騙婚,法院就相信他?

法院相信的是證據.

我覺得在這個事件上,你是太過於沉沒了.

有什麼好怕的. 坦然面對.

個人覺得:剛開始你們認識就是一個錯誤!!

你的哪個男人純粹就是一 流氓+法盲!!!有什麼好怕的!

嚇唬你的.

難道你就不想為了自己的幸福爭取一點什麼嗎???

如果你願意,我可以幫助到你. 至少可以幫你解除心理的壓抑.樹立生活的信心.

[email protected] 我的郵件地址.

發郵件給我.

38樓:匿名使用者

你對自己人生的不負責,直接導致了家裡人以及朋友後來的擔驚受怕甚至被侮辱責罵。

好了,現在說正題。

任何時候,躲避,都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方法。

有了問題,總要面對的。

你所謂的什麼時間久一點,遠一點,淡一點,只會讓性格偏激的人更加堅信自己的胡亂猜測。

所以你已經錯過了最佳的解決時機,現在你必須要加倍努力,來儘快解決這個問題。

解決方法很簡單:勇敢的面對這一家人(不要單獨,更不要在他們家,要在公共場合),告訴他們性格不合才是無法繼續生活的真正原因,身為一個男人動不動就以死威脅這個威脅那個,還恐嚇你的家人、朋友,這都更加讓你後悔這段婚姻。

現在是法制社會了,不要以為人海戰術可以解決家庭矛盾。

你去找個律師來諮詢一下離婚的事情。

關於什麼財產、什麼他所謂的什麼金器,該退就退,結婚的費用不會判你們家全賠的,因為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發生費用是兩個人均攤。

這些相關問題,法律都有明確規定的,不要怕。

但是你得從這件事得到教訓:人生是自己的。要善待自己。

39樓:匿名使用者

上法院吧,跟這種無賴沒什麼理好講的,你讓他告去,無非是嚇嚇你,有什麼證據啊,沒住兩個月就叫騙婚啊,法律哪條規定的

還有如果他要上法院,你可以把他威脅你朋友的話讓你朋友出來作證

40樓:侃神的

如果真的上法院離婚

你們這樣的情況 結婚都不到半年

一般來說離婚的時候

是應該返還男方合理的費用

但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最好是找個好點的律師當面諮詢一下

41樓:匿名使用者

騙婚 是要有證據的

要符合騙婚的法律條件 才能構成

如果你們沒有這條件

他自能提出離婚

你也可以告他毀謗

42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你一定長的很醜,不然怎麼會沒男人要,要去相親,你們吵架是夫妻間的事情這沒錯,但是因為你是相親的,所以就不是你們兩個人的事了,如果你覺得感情不合,你可以提出離婚,可是你說你走了,這算怎麼回事,如果你這次離婚,戶口本上就會變成離異,你下次結婚你新老公也會看到你戶口本上那個離異兩字的,想想你會有多不爽,建議你約你老公出來,不要回雙方的家,單獨相處一段時間看看,還有結婚後最好不要和家長住在一起(婆媳之間我就沒見過不吵的),這才是問題的根源,我是男人,你老公做的也不過分啊,你要離婚你離就是的了,估計你老公也不會說什麼,不管怎麼說你避而不見算個什麼事啊,是個男人都會發瘋,最後我想說一句,事情變成這樣,還是多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吧,我和我原來的女朋友經常吵,後來分手了,現在的女朋友很好,快四年了從來沒的吵過一次,感情也更深了,現而結婚也半年了,一直很好,

43樓:風吹過的地方

天下無奇不有,只是你運氣不好遇到了一個這樣的,這種事最好上法庭解決,像他那麼難纏,只有法律才能解決,男方沒有理由讓你賠償的,當初結婚所花銷的費用,訂婚時所給的所有東西,都是他自願給的。

我有一個朋友離婚時也是這種情況,他們結婚一個月就離婚,男方也說女方騙婚,要求女方給予賠償,於是上法庭,只是找律師時一定要找一個經常打這種官司的,有經驗,別心痛律師費,好的律師讓你得到的要遠比的付出的多得多。最後我朋友不但沒賠償他的,還把結婚時拿去的嫁妝都要了回來。

44樓:匿名使用者

看來遇上這樣的人,唯法律難於解決,只有對簿公堂,是非曲直,自有公論。

45樓:破譯情感高高手

碰到無賴了,為了息事寧人,勸你把婚前他送的還他,至於青春精神賠償不理他。這種婚姻越早結束越好!

我愛上已婚男人,現在被他老婆發現了,他現在說佔時先別聯絡了,這是要分手嗎

你自己明知對方已經結婚了,還愛上這種男人,難道就沒想過會有這種後果嗎?他說這個並不是說要跟你分手,只是叫你暫時別聯絡他了,以後他還是要繼續佔你便宜的,畢竟你現在還沒有老到,讓他報拋棄的地方。首先我想告訴你的是,你作為第三者來講,人家是一個已婚的男人,然後這個時候 內她肯定是以家庭為中心,容對於你來講...

男方和女方相親給了八千塊錢的見面禮,談戀愛期間女方覺得不合適提出分手,請問男方可否拿回見面禮錢

在法律上來說你沒有權利拿回那錢了,因為這錢相當於是贈送於她了,只是相對於道德來說 應該能拿回來,所以這個事你得和她和她父母商量下 比如拿6000回來!不可以。見面禮是禮物啊,哪有送過禮物又要回來的。人家要是覺得過意不去會還你的。要是家庭條件好的覺得八千不多的大概就不還了。不太好畢竟給了人家的,見面禮...

我給男朋友說明天問他個事,他叫我現在說,我說明天說,他就被嚇哭了,這是什麼意思

能走在一起,是今生修得的緣分。我相信一個好的開始,一定會有好的結果。首先要互相理解。你如果足夠了解他,就一定明白他為什麼會這麼做。又或者說,他也足夠了解你,那麼他為什麼會這麼做呢?他有原因的。但是有些問題要用平常心去對待,可能你認為這就是個小事。而你偏偏小題大做。有些事情完全可以好好談一談。坦誠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