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yu櫻桃小魚子
孩子來了就是緣分,是一條生生生的小生命,能留下就留下吧。
聽你的語氣應該結婚了吧?只是可能以為家庭經濟或者職業的關係還沒計劃要孩子。你覺得無論是物質上還是精神上,你都還沒準備好迎接這個孩子。
你擔心懷孕了以後職場不受待見,升職無望。擔心孩子出生以後沒能給他好的生活和教育環境,擔心沒有人幫忙帶孩子,擔心因為孩子耽誤了職業生涯……
也許你想了很多很多,感覺很焦慮。但是很多事情並不是按照計劃來的,特別是人生。充滿變數才是人生的真相,要做的不是逃避,而是想辦法適應它並讓自己的生活過得更好,說白了就是從中收益。
我曾見過一位媽媽,像你一樣意外懷孕,被公司調職變相燉冬菇,最後她離職了。既然已經沒有退路,惟有好好面對。短暫的沮喪過後,馬上調整心情為迎接寶寶的到來做準備。
身邊很多人都覺得可惜了,本來她很有機會升值,這不是她沒想過,也層焦慮過,但她後來覺得既然來了就當時給自己休息時間重新調整。
於是她在懷孕期間學習育兒知識,孩子出生後處理事情得心應手,到了新增輔食的時候,為了寶寶能有好胃口,學做了很多幼兒餐,隨著孩子長大,菜色越來越多。其他年輕媽媽看了都表示願意付費學習,於是她在家裡開了個幾人小班,有了經驗和口碑後她也確定了新事業的方向。
所以孩子不在計劃的時候來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也許是上天給你的一個契機。
2樓:稽之彼端
我不知道你說的沒準備好是哪方面。
如果是情感方面,這方面最重要,因為可能很早就對孩子的家庭環境造成影響,更嚴重的是早早的就傷到孩子的心。
如果是家庭方面,比如還不太瞭解相關的事,比如早教,學校,教育這方面也是不太好的,教育是最對孩子來說重要的事,不能過於嚴格,不能疏於管教。
如果不會對孩子造成太大的影響,我還是希望把孩子留下來。
3樓:橙小慧的寶盒
恭喜你,有了一個甜蜜的煩惱。
我們家寶寶7歲,直到現在,我回望過去的時候,總會想:哎,那時候,什麼都不懂,就生孩子了,如果重新來一遍多好啊!我會更愛孩子,也更會養育孩子。
其實,不好意思地告訴你,我生孩子的時候已經30歲了,屬於高齡產婦。
說這個是什麼意思呢?
哪怕當時的我覺得已經準備好了要孩子,但是用現在的眼光來看,我還是沒有準備好。
我來猜一猜,你說的沒有準備好是什麼呢?
1.經濟上沒有準備好
生孩子確實要花很多的錢,奶粉、尿不溼,給小家庭會造成負擔。不過,講真,大多數人的體驗是,從來就沒有可以隨心所欲花錢的時候。如果你的經濟能達到每個月拿出2000元來養育孩子,我覺得就可以生,這包括奶粉餵養。
2.心理上沒有準備好
悄悄告訴你,我去醫院生孩子的那天,夜裡去了兩次醫院,第二次才確定真的要生了。第二次去醫院的路上,整個人渾身止不住的顫抖,從來沒有過的那種害怕。
3.沒準備好和家人、長輩共同養育孩子
我覺得你沒有必要向家人隱瞞你的擔憂。面對擔憂最好的辦法是把它說出來,爭取家人的情感支援,省得它在心裡發酵。在懷孕的時候保持好心態對寶寶很重要噢。
同時,你也可以提前跟家人做好分工,誰做飯洗衣服、白天誰帶孩子、晚上誰帶,當你嘗試解決這些事的時候,你會逐漸找到信心。
4. 知識準備
懷孕9個半月,從現在開始足夠你做寶寶出生前的知識儲備。寶寶出生以後,你也可以邊養育孩子邊學習。
還是把孩子留下來吧,ta已經是一個生命了。
4樓:意雅媽咪
我覺得該留下 其實冥冥之中都是一種緣分 記得以前看過一篇文章 其實孩子在來到這個世界之前 在選擇自己的媽媽 因為緣分 來到我們身邊 我是一個兩個寶寶的媽媽 都是意外有的 以前也總是想 假如沒有生下孩子 可能會自由很多 其實在和孩子相處的過程中 孩子也在成就我們 教我們成長 讓我們更加有勇氣去面對生活 讓我們願意改變自己 讓自己越來越優秀 有了孩子之後 也開始覺得生命真的很奇妙 看著一個小嬰兒漸漸的長大 真的很幸福 也同時 在感慨 父母的不易 對我們的付出。
5樓:無憂
什麼情況下把孩子留下來?孩子作為一個新的生命,能把ta留下來是可貴的。即使你們現在沒結婚,也沒有具備結婚的條件,比如買一套房,買一輛車。
但是你們足夠相愛,也有結婚的打算,只是物質條件還不成熟。精神條件其實已經準備得很充分了,你們彼此相愛,寶寶的到來必然也是你們期待的,只是並沒有在最適合的時間到來。物質的東西可以慢慢賺,但是生命是不會重來。
所以把ta留下來吧,愛護ta呵護ta,愛才是這個世界最貴的東西。
什麼情況下才不留孩子呢?不能對孩子負好作為父母的責任的時候,不要讓孩子到來這個世界受苦才是最好的責任。如果你們本來就不打算結婚,要孩子更是無稽之談。
可想而知孩子的到來會讓你們的生活更加心亂如麻。你們必然不能好好的照顧孩子,一個不完整的家庭對孩子來說都會有或多或少影響。如果孩子不能在幸福快樂的環境中成長,不如事先阻止這一切的發生,對大家都好。
生命誠可貴,在還沒有準備好要孩子的時候,我們本身是可以避免意外發生的。潔身自愛,自然能避免不想要的事情發生,愛自己,也是愛他人,愛這個社會。
6樓:網友
我覺得應該留下來,因為也是一條小生命。我始終相信,人與人之間是講究緣分的,寶寶也是。我分享一個我自己的親身經歷:
我是那種大姨媽不準時來的人,就是有時候兩個月來一次,有時候三個月來一次。家裡人一直帶我到處看中醫,看了很多年也未果。結婚後,家裡人很怕我懷不上孩子,而我卻覺得沒事,該有的自然會有。
記得那次也是兩個月沒來大姨媽了,總覺得**不舒服,但是也說不上來。老公問我,不會懷孕了吧?我想也沒想就回答他,不可能!但還是去藥店買了一根驗孕棒玩玩,反正不會出現中隊長的。
結果,結果竟然真的是中隊長。我當時真的是懵了,又去藥店買了10根驗孕棒,全部驗了一遍,都是中隊長。我和老公說,去醫院檢查下是不是真的。
當時的我真的覺得懷孕對於我來說是很難的,所以根本就沒準備好要孩子。
醫院檢查下來,真的懷孕了。說實話,當時我第一反應不是開心也不是激動,而是覺得我還年輕,怎麼就有孩子了呢。最終,我慢慢接受肚子裡的小寶寶,我想他應該是天使降臨人間。
現在,寶寶已經5歲了,活潑可愛,聰明伶俐,真感謝當年他的降臨,帶給我很多快樂。
據說,每一個寶寶在投胎前會在天上看凡間,喜歡哪個媽媽就鑽到哪個媽媽的肚子裡面。所以,寶寶和媽媽的相遇也是不可多得的緣分。既來之則安之,既然寶寶已經來了,那就好好安胎,做個幸福的準媽媽吧。
7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這個還是得看你自己的想法吧,孩子是一個新生命,如果你想要的話就要了吧,不要輕易去**,如果你沒有經濟能力去養他,那還是不要比較好,因為你現在也養不起他,如果你只是單純的沒準備好,但是有經濟能力,那我還是勸你想好了再決定要不要。
**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他不僅會對你的身體造成傷害,而且還可能會對你以後懷孕造成傷害,而且,如果你貧血或者患有其他疾病,身體不好的情況下,醫學上也是不會支援你**的。
其實,當一個準媽媽也挺好的,什麼還沒準備好,也許只是一個藉口,你仔細想想,他是你的孩子,你把它生下來了,從此家裡多了一個小可愛,每天帶著他玩,吃喝玩樂,孩有多開心,他的爺爺奶奶姥姥姥爺有多開心,如果你把他打了,那萬一留下病根,造成以後不孕不育了怎麼辦?
孩子是上天最好的禮物,我身邊就有這樣一個例子,兩個人有了兩個孩子,後來還是意外懷孕了,又懷上了第三個孩子,三個孩子對於一個普通的家庭來說,實在是負擔不起呀,於是他們把,第三個孩子**了。
從那次**開始,噩夢來了,他身體一天比一天不好,後來檢查說是第一次沒有打幹淨,又第二次**,然後就是無止境的輸液,吃藥,一直到現在,吃了一年多了,身體還沒調理過來,還花了好多的錢,這就屬於自己花錢找罪受的那種人吧。
所以,你儘量能留就留,千萬不要等你把他打了去了,到時候再後悔,也就晚了。
8樓:嵩山老館長
生命不會重來,不要因為沒有準備好,就不要這個孩子。接納她,並且愛她,相信自己,寶寶會讓你的生活更美好。
9樓:沉默是糖醋味兒
你的小天使提前折斷了翅膀下來找媽媽了,還不接著。
10樓:小小涵涵兒
我家就是準備旅遊蜜月,發現有寶寶了,還是倆。。。計劃全亂了,一切擱淺在家生娃,現在七歲了,感覺當初生了是對的✧٩(
還沒做好要小孩的準備,可 她他就迫不及待的來了!怎麼辦呢?
11樓:頓頓時尚**
要吧 既來之則安之 有時候不是你想要的時候 就會得到。
12樓:孛暎
要了吧!不要的話怕以後懷不上!我前段時間也沒做好心理!但是家裡人不要我打掉!可是一個多就流掉了!唉!
13樓:匿名使用者
要唄,,不要等什麼是都準備好在做,
14樓:姚
要了吧!不然以後一定後悔。
15樓:手機使用者
要了吧,不然以後會後悔的。
孩子是他要的,沒跟我商量,我本來沒準備好要孩子,可懷孕了,如果離婚後我會承擔扶養費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生下來就得有撫養費,而且是可以協商的,當然你要是沒有結婚,就得是你自己撫養了,你要是結婚了想要離婚有下列情況的,可以單方起訴離婚。多情況下,想要離婚的只有單方,另一方不同意,而婚姻法又規定只有雙方同意,才能離婚。那遇到這樣的情況怎麼辦呢?
如果另一方有一下行為之一的,可以單方起訴離婚。
①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②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③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⑤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⑥一方被宣告失蹤慢一週的。
有下列情況存在的,不準予離婚。
既然有準予離婚的條件,肯定也有不可以離婚的規定,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法院對當事人的離婚請求不予採納。
①現役軍人的配偶沒有經過軍人的同意不能離婚;
②女方懷孕期間或者妊娠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③對孩子的撫養問題沒有妥善處理或者沒有達成共同意願的;
④經法院核實夫妻感情未破裂的。
有上訴情況之一的,法院對當事人的離婚訴求不予採納。
三,滿足這些情況,才能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是現在離婚最常見的形式,也是財產損失比較小的一種方式,但是不是所有的夫妻都可以才有這種離婚方式,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婚姻法規定,滿足下列條件的,當事人可以協議離婚,①夫妻雙方對離婚須達成合意;
②對子女撫養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③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的處理已達成一致。
協議離婚這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你有沒有想要,只要生下來你就有責任,被動捐獻者則無責任與義務。離婚後你也要承擔撫養費,也有探視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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