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護鑫頭
生活當中會碰到很多無奈的事情。一位員工因為父親生病去世了要請喪假,結果被拒絕了。那位員工在沒有批准的情況下強行休假,結果卻遭到開除了。
這件事情被報道以後引起了廣大網友的討論。我覺得公司的做法很不人性。
一、公司的做法會讓員工寒了心,企業在經營的時候也應該人性化一心。進入社會工作以後我們發現企業與企業之間也是存在著很大差別的,有些企業很人性化,員工請假的時候,如果有正當的理由都會應允。而有些企業非常不人性化,即使員工有正當的請假理由,但是公司的管理人員為了讓公司正常的運轉下去,他們不會批准員工的假期。
這樣的企業真的是很不人性,那位員工請假的原因是因為他的父親生病去世了,並不是沒有正當的理由,而且企業也要給員工喪假,這是法律規定的。
企業拒絕員工請假的行為已經違反了相應的法規。企業這樣的做法會讓一些人寒了心,我覺得這樣的企業凝聚不了員工的心,會讓一些人紛紛離職。如果企業按照這樣的方式經營下去,短期之內表面上是看是自己獲利了,但是長期以往會讓這個企業失去人才,會讓企業經營不下去。
二、那位員工應該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員工請喪假遭到拒絕強行休假被開除了,面對這樣的情況我覺得那位員工可以通過法律渠道維護自己的權利。即使是被開除了,那也應該拿到相應的賠償金,讓自己得到應得的賠償,並且也要讓這樣的企業得到相應的制裁,讓企業知道這是得不償失的行為。
2樓:玥陽
別人父親去世這麼大的事,都不給假。沒有人情味的公司,沒有人情味的領導,上起班來也沒有意思。但是直接開除確實有點過分。
3樓:網友
我覺得公司這樣的做法太不人道了,畢竟父親生病去世,相信每個人都要請假去照顧,去處理後事。
4樓:湯麵別放糖
我覺得很不合理。員工請的假是在法律規定內的,這個是不可避免的,公司這樣做沒有人情味。
5樓:啊通通
個人認為這個公司的規定一點也不人性化,老闆也不通情達理,不懂得換位思考,在忙的工作哪有人的生命重要呢。
6樓:南笙
我覺得這種行為太不近人情了,父親生病去世理應給員工放假,沒有理由能拒絕。
7樓:職場導師夏清
我認為這個企業太可惡了,人家的父親都去世了,居然不批假,還將人家開除了,一點人情味都沒有。
8樓:o姐林語菡
我覺得這個公司的做法太噁心了,這種事情都不批假很容易讓人心寒。
9樓:你到底敢不敢
像這樣的公司挺不值得員工為他賣命的,感覺給這樣公司奉獻也是不值得的,這樣特殊的假條,他都不申請,也沒有人性。
10樓:帳號已登出
我覺得這個公司的做法是錯誤的,缺乏人性化。在員工遇到急事的時候,公司應該給予員工一定的時間去處理事情。
11樓:你到底敢不敢
這次我覺得這個公司的行為特別的惡劣,而且也嚴重的損害了員工的合法權益,並且也非常的不盡人情,讓這個員工特別的傷心,而且也寒了很多人們的心。
12樓:花花就是我
其實我覺得這種公司應該就是非常不近人情的,因為一點人情味都沒有。
13樓:白崎桃桃子
我覺得這個老闆太沒有人情味了,員工父親去世是大事,請假合情合理,不批假還開除他,太冷漠了。
員工請病假期間因病死亡
14樓:陳春光
法律分析:應按當地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規定支付死亡待遇。企業職工病假期間突然死亡,應當報警,確定死亡原因。
確認是因病死亡,或者其它非因工原因死亡的,用人單位不存在侵權,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當按照所在省市規定,與基本養老保險**共同支付死亡待遇。當前,我國企業職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待遇沒有統一規定,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各地規定不一,建議直接諮詢當地人社局。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國家規定門診病假最多開幾天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員工請假陪護病危岳父,遭拒後辱罵領導被開除,公司這麼做是否正確?
15樓:網友
我覺得公司這麼做是合理的,哪怕員工請假被拒,也不應該辱罵領導,這是不尊重上級的行為,應該被制止,受到相應的處罰。
16樓:職場百事露露
這個就是不對的,公司並沒有很好的做到愛員工,公司對員工不怎麼好的,不夠友好就是這樣吧。
17樓:娛樂八卦影視說
我覺得公司這麼做是不對的,這個員工只是一時衝動而已,可以給予警告,不應該直接開除。何況公司自己也有錯,不應該對員工這麼嚴苛。
父母病危,員工請假看望公司不批,去了就記曠工,公司行為是否違法?
18樓:遺忘曾經
這個公司就是違法。因為誰沒有父母呢,所以這種事必須要給假的。要不然就太沒有人情味了,所以這種公司也沒有必要去伺候他們了。因為不值得再去給他們效力啦。
19樓:肉瑗兒
是的。根據《***關於職工探親待遇規定》,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20樓:網友
這個操作肯定是違法的,沒有一點道德觀!~
21樓:中華龍鳳抬
這個可以算事假。看來有人想把你擠走,就這麼鬧你。這個官司不好打,有勁找新的崗位吧。
22樓:匿名使用者
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用人單位應體恤員工困難 二審法院認為:
父親去世請假公司不批,曠工被解除勞動合同?法院判決真牛:缺勤系因公司未及時行使審批權所致,不應認定為曠工,並無不當。
這家公司太沒有人情味了,雖然規矩是死的,但是人是活的。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公司領導也應該做出特殊的決斷,畢竟 父親病危,希望能夠見 最後一面,這又有什麼錯呢?
23樓:匿名使用者
不請假並不等於違法,但是公司這樣的做法不夠人性,如果這樣也沒有必要幹下去了。
因父去世請假8天未獲批強行休假被辭,為何現在員工被剝削的這麼嚴重?
24樓:淺聊社會
因父去世請假8天未獲批強行休假被辭,現在員工被剝削的這麼嚴重,其實最根本的原因,我覺得是因為當代社會的這種勞動金錢關係,因為很多時候我們員工可能只是身為乙個打工者,所以面對老闆的話可能沒有什麼話語權,如果說我們作為乙個員工的話,能夠有更多的話語權可能也不會是現在的這個樣子,所以面對這樣的情況的時候是我們每乙個人都應該去仔細考慮,大多數時候,我們可能會覺得員工和老闆之間其實是互惠互利的一種情況,但是其實老闆根本就不把我們員工當作乙個合作伙伴,他們就是覺得我們是乙個賺錢機器,壓榨勞動力,用僅有的勞動力去創造無限的可能性,你做得越多那就證明你的勞動力越強。
讓我們每乙個人都處於這樣的乙個社會狀態的時候,可能也就不會去有很多的問題產生了,所以面對這樣的情況的話,其實還是我們作為員工自己乙個人自己所要去面對的事情,如果說你不想要去面對這樣的事情,那麼你可以不去面對,也可以不在這家公司工作,但是如果說是你接受了這家公司的話,大部分情況下你還是要面對這樣的東西的,所以很多的時候在大多數的公司去招聘的時候就已經給你說過了很多的這種規章制度,如果說是你能夠接受的話那麼你就留下,如果不能接受的話那麼就不要來。
面對這樣的事情,其實是我們每乙個在社會上打拼的人所能夠看到,並且說能夠知道的事情,但是面對這樣的事情我們又無可奈何,因為我們需要工作,我們需要掙錢,我需要養家餬口,這樣的事情,其實在大多數人的眼中都是乙個常態,我們能夠去掙錢的話就不能夠挑三揀四,當我們能夠有挑三揀四的能力的時候,那麼我們掙的錢肯定會比,現在還要多。
這就是乙個社會現狀,當我們能夠把所有的精力和所有的資金變換成金錢的時候,其實就是我們每乙個人需要去做一些事情的時候,當然了我們可能會對這樣的事情感到無奈,也會對這樣的事情感到很難受,但是面對這樣的事情,其實就是我們應該去做的事情,也是我們每乙個人應該去知道和明白的事情,當我們做了乙個員工之後,就會被壓榨無限次數的勞動力,那麼對於因父去世請假8天未獲批強行休假被辭,現在員工被剝削的這麼嚴重,其實最根本的原因,我覺得是因為當代社會的這種勞動金錢關係
25樓:3c產品愛好者
我覺現在員工被剝削如此嚴重是因為現在社會的勞動金錢關係,作為員工只是打工的,沒有過多話語權。員工和老闆雖然是相互依存的,但是現在社會不缺人才,員工也不會過多被重視。最終老闆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還是依舊的剝削員工。
26樓:網友
這是因為現在職業競爭比較激烈。因為市場上有大量人才對於各個職位虎視眈眈,因此現在的員工被剝奪得這麼嚴重。
27樓:belieber紫公尺
因為現在年輕人的生活壓力很大,房貸車貸壓的人喘不過氣,所以大家一般不敢辭職,甚至會為了收入主動加班,這也就導致了很多公司不斷的壓榨員工。
28樓:某某某某某某
我覺得之所以員工現在還被剝削的這麼嚴重,第乙個方面是員工對勞動法對於勞動者的權益保護還不清晰,不懂得去利用法律來維護自身權益。第二個方面是勞動部門監管不到位。第三個方面是企業只顧追求利益,而忽視勞動法,輕視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9樓:愛小樹苗
這是因為這個公司的行為非常的惡劣,而且存在著很多侵犯員工的行為,並且現在員工在公司裡也處於一種弱勢的地位,所以經常會遭到上司的剝削。
30樓:網友
這可能就是所謂的社會壓力吧。喪假明明是國家的規定,公司沒有資格剝削,但是因為就職壓力大,公司憑藉著所謂的權力進行這樣的行為。
31樓:古龍天成
法律不健全,或者說私人企業在法律的範圍之外,有本事有能耐的去私企,又掙錢又自由,沒本事的要麼在公企拼死拼活的工作,得到一定的報酬,要麼在私企面對沒保障的工作。無論去公企拼死拼活得到相匹配的工資,還是去私企雖自由但工作沒保障,都是沒本事的人「無奈的選擇」達到一定的程度,要麼解壓,掙到的錢去旅遊,要麼增壓,不顧身體拼命奮鬥。或許個體戶還是要自由的,但是也要承受一定的經濟壓力!
32樓:啦啦隊地方
正是因為現在經濟形勢的問題,所以導致很多企業都在剝削勞動者,所以說一定要引起社會的關注。
33樓:帳號已登出
因為現在的工作壓力越來越大,市場競爭也越來越大,所以員工很少有休息的時間,只能加班。
34樓:小周關注時事動態
可能是因為現在找工作的人太多,員工隨時可能被取代,所以公司會這麼剝削員工。
35樓:焉非魚說
因為現在很多企業不遵守規章制度,大多實行強制性管理,而且很少有員工申請勞動仲裁。
36樓:自己滴定
其實是因為現在的大多數的老闆們心都太黑了,為了利益已經對員工的死活不管不顧了。
上海一員工因父親去世請假8天被強行辭退,公司這樣的行為是否合理合法?
37樓:怪物淵
我認為公司的做法不合情合理,因為這名男子1月6日早上就請了假,但公司第二天才告訴他沒有批准他的請假,這個流程無疑是太長了,並且我認為辦理喪事這種事無論如何公司都應該給他請假,如果不準假的話就太不近人情了。畢竟每個人都有父母,每個人也會經歷父母離世的時候,相信這種時候,就算公司要開除自己,自己也會義無反顧地回老家去給父母辦喪事,因為這是乙個為人子女應該做的事情。因為自己父親病重了,所以這名男子在1月6日早上向主管請了假,請假之後這名男子開始回老家,然而第2天,公司告訴他不批准他的請假,於是男子只得準備返回,那這個時候家人卻告訴他,他的父親死了,男士便顧不得公司那邊的情況,繼續前往老家辦理父親的喪事。
1月12日,男子的父親經過火化下葬了,在父親下葬之後,男子也坐車返回了公司,因為路程太長,所以男子返回公司也花了兩天左右,男子正式開始上班時已經是1月15日。因為男子之前請的假是到1月13日,所以總共曠工了2天,並且在公司沒有準假的情況下男子依然回了老家,所以公司將男子給開除了。公司覺得自己沒有錯,而男子卻覺得公司的做法太過無情,於是將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經過審理之後,支援了這名男子,讓公司賠償男子7萬元左右,而這7萬元是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公司覺得自己是按照流程來做事,但是說他們執行流程的方式太過機械,並且對男子的懲罰也太過嚴重,如果他們只是扣男子幾百元錢以示懲罰,或許也不會賠償了這麼多。
法律就是我們底層的工人的保障,我們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也不要疏忽大意,而是應該仔細閱讀勞動合同上的每一條,免得在不經意之間就被公司給坑了,如果遇到公司不合理的對待,我們也可以學習這名男子,將自己的公司告上法庭,為自己爭取乙個公道。當然,這名男子的行為也有不合適的地方,比如他應該在公司審批了請假之後再離開公司,而不是在遞交了請假條之後就直接離開公司了,因為這名男子不能保證公司一定會同意他的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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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風來聆聽 二者沒有關係,你沒幹過壞事就不會遭到歧視。 自己自信點兒,不會的,人家會要的,沒事,和你父親沒關係,最好別說去世的事 不會被歧視,會要的,祝你成功 你父親又不是你害死的?這個不會影響你進廠的 張磊貝貝 這樣對你說,你出去找工作上班 跟你父親沒有多大關係,除非你父親是大官 是領導 這樣才會...
生病的傷感的句子,看著父親生病難過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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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場景呢,可能是個表達了回憶的夢。告訴你你回憶裡,你母親發生了什麼,或者你母親偽裝的另外一個人發生過什麼和將要發生什麼。夢見去世的母親病的很嚴重 最近老夢見去世的媽媽生病的樣子是什麼意思 朋友可能是太累了,適當的放鬆一下心情,別把壓力全部堵在心裡,比如去運動鍛鍊一下,和朋友分享一下自己往事快的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