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森瑾瑤
什麼關係都不是,你表妹只是跟另乙個人的表弟談戀愛,又沒結婚,所以,你們什麼關係也不是。以後相處的好了,也許就是普通朋友關係罷了。
2樓:求心內佛
沒有什麼特別的關係。
人與人之間,也只有真正有交集,才會有所關係。這個要看你與另乙個人的關係,以及你與表妹的關係。
3樓:網友
沒有親戚關係了 ,他是你表妹夫的老表啊,如果是你親妹夫的老表,也沒親戚關係了,何況是你表妹夫的老表呢。
4樓:陶小桃子陶
毛關係沒有沒有沒有!
都表妹了,跟你都不是直系親屬,再加上另乙個人的表弟,那不就更沒有關係了嗎?你跟那個人,非要扯上關係就是兄弟姐妹們,連遠房都不是,只是因為聯姻有點關係而已。
5樓:匿名使用者
也可以稱之為弟弟,反正親弟弟和乾弟弟都是弟弟嘛。
表兄表妹是什麼關係
6樓:健身達人小俊
表兄表妹是親屬關係。
親屬是基於婚姻、血緣和法律擬製而形成的社會關係。包括夫妻、父母、子女、親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如伯伯、叔叔、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
根據親屬關係發生的原因,可以將親屬分為配偶、血親和姻親三類。血親包括自然血親和擬製血親,前者是指出於同一祖先具有血緣聯絡的親屬;後者是指彼此本無該種血親應當具有的血緣關係,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條件,確認其與該種血親具有同等權利和義務的親屬。姻親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關係為中介而產生的親屬,包括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配偶的血親的配偶,姻親之間只有在法律特別規定的情況下才具有權利義務關係。
7樓:也不愁長
姑媽的兒子或女兒和她自己的女兒的孩子是堂兄妹,簡單說就是表兄妹關係,但是表兄妹結婚是可以的,比如我的堂哥和堂妹就是表兄妹結婚的,他們生了個女孩,現在已經上小學了,堂哥堂妹夫妻關係很好,他們也沒有什麼不正當的關係,所以堂兄表妹結婚是可以的。但是,堂兄妹之間的孩子是不能結婚的,因為他們之間的血緣關係太近了,近親結婚對後代不好。
表弟和自己什麼關係
8樓:
摘要。親親,表弟和自己的關係表兄妹。另外與本人關係填寫如下:
1、與自己丈夫或者妻子的關係,就可以填夫妻關係。2、男性與自己兒子、女兒的關係,就可以填寫父子(父女);女性與自己兒子、女兒的關係,就可以填母子(母女)。3、自己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就可以填兄弟姐妹關係。
4、自己與父親的姐妹家的孩子的關係,就可以填堂兄弟姐妹關係,自己與母親的姐妹家的孩子的關係,就可以填表兄弟姐妹。5、自己與爺爺、奶奶的關係,就可以填祖孫關係。
親親,表弟和自己的關係表兄妹。另外與本人關係填寫如下:1、與自己丈夫或者妻子的關係,就可以填夫妻關係。
2、男性與自己兒子、女兒的關係,就可以填寫父子(父女);女性與自己兒子、女兒的關係,就可以填母子(母女)。3、自己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就可以填兄弟姐妹關係。4、自己與父親的姐妹家的孩子的關係,就可以填堂兄弟姐妹關係,自己與母親的姐妹家的孩子的關係,就可以填表兄弟姐妹。
5、自己與爺爺、奶奶的關係,就可以填祖孫關係。
相關規定:第一,親屬的產生只能基於血緣、婚姻或法律擬製三個原因。因婚姻而產生的親屬,是指男女因結婚而形成夫妻關係,也稱為配偶。
由此產生夫對妻的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妻對夫的父母、兄弟姐妹等的姻親關係。因血緣聯絡而產生的親屬,限於自然血親。
第二,親屬有固定的身份和稱謂。親屬關係產生後,主體間的親屬身份和稱謂一般是固定不變的,除依法律規定外,當事人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親屬間的身份和稱謂,從其形成的原因和可否變更或解除的角度,可分為兩種:
一是自然形成的親屬關係或者說因出生而形成親屬關係,屬於絕對的永久性的親屬身份和稱謂。當事人無法變更。二是基於婚姻或法律擬製而形成的親屬身份和稱謂,屬於相對的可變更的親屬身份和稱謂。
也就是說,這些稱謂可依法離婚或解除收養而終止。但當事人不得隨意自行解除。
第三,法律確認一定範圍的親屬相互之間具有權利義務關係。正如恩格斯所說的:「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等稱謂並不是簡單的榮譽稱號。
而是一種負有完全確定的。異常鄭重的相互義務的稱呼。這些義務的總和便構成這些民族的社會制度的實質部分。」
表弟表妹是什麼關係
9樓:
表弟表妹是指親戚中的關係,是指你的父母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就是你的堂兄弟堂妹。這種關係是通過血緣關係而產生的,因為你和你的表弟表妹有共同的祖父母冊凳和外祖父母則返。在家庭中州盯旅,表弟表妹通常是親密的親戚,經常在一起玩耍和交流。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表弟表妹之間的關係被視為非常親密和重要的,常常被視為兄弟姐妹一樣的關係。
我跟表哥談戀愛我是表妹但是我跟他不是乙個姓氏更不是名義上的祖宗我跟他可以談戀愛嗎?
10樓:笑話趣聞排行榜
一般意義上是不允許的,只要家族方面,你們有明確的親戚關係,就很難讓人接受還有就是近親不能結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禁止結婚的血親有兩類:
1、直系血親。包括父母子女間,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間。
2、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
1)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
2)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滾老枯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含塌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大洞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11樓:深水港灣
遠親可以,但是近親不行。
人對另人指閣樓是什麼成語,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指閣樓是什麼成語
答案是 空中樓閣 解釋 懸在半空中的閣樓。比喻虛幻的事物或脫離實際的空想。出自 史記 天官書 海旁蜃氣象樓臺,廣野氣成宮闕然。唐 宋之問 遊法華寺 詩 空中結樓殿,意表出雲霞。示例 實者,就事敷陳,不假造作,有根有據之謂也 虛者,隨意構成,無影無形之謂也。清 李漁 閒情偶寄 結構第一 天天猜成語一個...
我是不是愛上了另人,我是不是愛上了另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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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人,但是不想談戀愛,喜歡一個人,但是不想談戀愛
不想談戀愛,那說明還是不夠喜歡,如果你真的喜歡對方,你肯定很想談戀愛,很想和對方在一起,很想找對方說話聊天。如果你真的喜歡對方,你心裡根本放不下,不是談戀愛嫌麻煩,是你還不夠喜歡對方,所以你說喜歡又不想談戀愛,因為你還根本沒有遇到真正喜歡的人,所以你不想談戀愛,這也是很正常的反應。如果你真的遇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