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嫁農村,繼父瞞著母親每月給我2千,這樣的繼父我該如何回報?

2024-12-26 11:05:23 字數 4919 閱讀 6993

1樓:嘉寶寶是我的

好好生活努力的提高自我價值, 爭取在以後繼父年老需要有人照料的時候,可以通過自己的一己之力,把他們照顧好。

2樓:花花就是我

那麼以後工作的話,就應該要給自己的父親回報,而且要贍養自己的父母。

3樓:你真的好嗎

繼父能做成這個樣子真的很不錯了,你一定要好好回報自己的繼父,像對待親生父親一樣去孝順他。

結婚時農村繼父陪嫁三萬,後來我去取錢才知繼父對我很好,我該怎麼回報?

4樓:木清頭

我的親生父親是個不負責的男人,他特別重男輕女,眼看我的母親不能給他生個兒子出來,他便丟下了我們娘倆,在外面又找了乙個女人。

那年我才十歲,父親和母親離婚後,就再也沒來看過我們,也不曾給過生活費。我和母親都知道,他在外面已經重新有了家庭,好像也有了兒子,自然是不可能再管我們娘倆的了。

母親乙個人撫養我著實很吃力,家裡沒個男人的話,**都不方便。為了給我提供更好的生活,母親嫁給了村裡乙個死了老婆的男人,也就是我的繼父。

繼父是個老實本分的男人,他有個兒子,比我小兩歲。他也是為了兒子能有個媽,自己回家有口熱飯吃,才會娶我媽的。

他們結婚後,繼父對我和弟弟可以說是一視同仁,有什麼好吃的都會買兩份,平時也不會偏心誰的。而母親為了照顧我們做起了家庭主婦,家裡全靠繼父乙個人賺錢,日子過得難免有些緊巴巴的。

讀完高中,我就出去打工了。繼父和母親都不要我的錢,讓我自己存著做嫁妝。母親總告訴我說他們給不了我什麼的,我只能靠自己。

我也明白家裡的情況,繼父要存錢給弟弟娶媳婦,自然沒有多餘的錢分給我了。

二十二歲這年,我要結婚了,老公是我打工認識的同事。他也是農村的,家裡條件一般,離我家還有點遠。

結婚時,繼父給我陪嫁了三萬,他把錢打在了一張我不常用的銀行卡上,那還是我剛出來工作時辦的卡,都沒開通手機銀行什麼的。

這筆錢我一直沒動過,想著將來如果有需要還是要還給繼父的。畢竟我工作這幾年都沒給過他一分錢,這些年吃他的住他的,再收這筆錢實在是心裡不安。

我本想等弟弟結婚時就把錢還回去的,誰知這一等就是五年過去了,弟弟還是單身乙個人,而這時我的兒子卻生病住院了。

我和老公手頭上一時之間沒有活錢,我便想著先用這張銀行卡上的錢救急,就去銀行取現金了。我在自助櫃檯機上查詢餘額時,當即就愣住了,因為裡面不止三萬塊錢,而是十三萬。

怎麼會有這麼多錢呢?這些錢難道都是繼父打給我的嗎?我看了後立刻給母親打了**問她是怎麼回事,結果從母親口中得知家裡最近拆遷了,繼父說沒能給我分得一套房子很是內疚,就想著把拆遷得的十萬塊錢補償給我。

掛掉**後,我的心裡久久不能平靜。想當初結婚時,是我自己非要把戶口遷到老公這邊來的,現在即便什麼也分不到那也是我活該,真沒想到繼父會對我這麼好。

我的親生父親都做不到這樣,可是這個和我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的繼父卻做到了。看來生恩不如養恩大,以後繼父就是我的親爸了。

5樓:彩虹巧克力糖豆

我覺得你要想回報以後就為他養老送終吧,確實有些重組家庭反而會更加的溫馨,所以父母再婚也並不一定是件壞事。

6樓:風風學姐

我個人覺得你能夠發現你的繼父對你很好已經很不錯了,以後可以多回去看看他,多關心他,慢慢彌補他。

7樓:哇塞塞影視剪輯

你之後一定要孝順你的繼父,經常去看他,給他買一些東西就可以了。

父親走後,繼母養我18年,我準備出嫁,繼母卻說:我不配參加婚禮,咋辦?

8樓:亓刨偃緞防梢

在我們這邊生母沒有養母大,我認為應該是繼母參加。

9樓:都市農夫

生而不養,斷指可報,生而養之,斷頭可報,未生而養,幾世難報。

10樓:望雲露

就是要繼母去參加,沒有她你**現在的你啊!

11樓:嗯離人怎須挽

應該去邀請繼母參加婚禮並向她說明,這些年來你對她養育之恩的感動,在你心裡她早就已經是你媽媽了。

12樓:續白同學

可以看得出來繼母對你不好,所以你也不用太在意她說的話,自己該結婚結婚,別邀請她來婚禮就行。

13樓:哇塞塞影視剪輯

我認為不參加就不參加了,反正對你又沒有什麼損失。

14樓:勝利村寧

應該去盛情的邀請繼母參加自己的婚禮,畢竟養育之恩大於生育之恩,而且她為了自己受了很多的苦。

繼女在繼父生活二年,後被親生父親接走撫養,要不要給繼父經濟補償?

15樓:

摘要。您好,您問的這個問題實質上是乙個法律和道德的混合性雙重問題,我首先從法律層面進行解答。依據我國收養法第二十九條收養關係結束後經養父母撫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的應當給付生活費。

所以具體到您這個案件,如果繼女已經成年,且繼父沒有其他勞動能力和收入的,應當支付一部分生活費用。

繼女在繼父生活二年,後被親生父親接走撫養,要不要給繼父經濟補償?

您好,您問的這個問題實塵亮質上是乙個法律和道德的混合性雙重問題,我首先從法律殲兄數層面進行解答。依據我氏首國收養法第二十九條收養關係結束後經養父母撫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的應當給付生活費。所以具體到您這個案件,如果繼女已經成年,且繼父沒有其他勞動能力和收入的,應當支付一部分生活費用。

再從道德層面回告孫答,既然對方已經實際撫養了兩年,投入了巨大的時間和精力,從稿友拆道德角度建議生父進行一定程度的經濟補鍵棗償。

繼父和小孩母親都年輕,親生父親要不要經濟補償。

法律上沒有補償義務。道德上建議適當補償。

繼母死後.繼子向我父親索要繼母生前工資,這個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我父親在和繼母生活期間已經花費掉

16樓:網友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還有剩餘,一半歸你父親,另一半作為遺產繼承。

繼承法第十條 【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繼母來我家時我已在外打工了,但沒結婚。這樣算得上她對我有撫養關係嗎?

17樓:勤勞的老克

算不上。繼母進門時,繼子已成年且已獨立生活,繼母與繼子沒有形成撫養關係,他們之間也就沒有權利義務關係。

婚姻法》第二十七條 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你好我想諮詢一下我母親要跟繼父離婚,但是繼父借我舅舅兩萬塊還沒還

18樓:殤旎瑜

首先,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

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且,關於離婚後財產的分割問題,《婚姻法》中相關的法律條文有以下的內容: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養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信房等個人財產中予以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其次,關於那兩萬元的債務,《婚姻法》的第四十條規定,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且,《婚姻法解釋(二)》第25條規定:「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

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離婚時雙方協商確定對債務清償責任,只對夫妻雙方有效力,不能對抗第三人,如果第三人同意,可以對抗第三人。

19樓:卓行天下

建議當地找乙個律師諮詢,涉及到的法條和方法有很多。

20樓:白依河

債務如果是你繼父自己用的 你母親不用償還。

我爸和繼母分居1年多了,他們結婚14年,繼母一直掌握爸爸的經濟,沒盡到撫養我的義務,我是和爺爺奶奶長大

21樓:朱珠的無奈

分居兩年,我國的婚姻法對此有明確規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22樓:網友

財產都不要,不用上訴吧,直接辦吧。

23樓:依靠s左

分居還沒到時間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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