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幫兒子負責管理造成工傷與兒子有沒有關係?

2025-01-17 00:10:27 字數 3734 閱讀 9308

1樓:風之喚

父親幫兒子負責管理,說明這個公司是他兒子的。那麼在不僅幫助管理過程中,造成工傷。這與他兒子有著緊密的關係。

他是要負責任的。公司是他兒子的。他和員工構成了僱傭關係。

所以當對方出現工傷的時候。他一定要積極的配合**出醫藥費。這是他義不容辭的。

不能說父親替你管理就沒有你的責任。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和你有著相當密切的關係。

你應該有擔當。應該盡責。

2樓:zhou天山來客

有關係的,如果起訴也是要賠錢的;誰是法人代表誰就有關係,父親可以要求賠償的。

3樓:清晨好

如果父親幫助兒子管理造成工傷,其工作單位是兒子的私人企業,就應該由兒子的該企業承擔。所以,父親工傷同用人單位有關係,同兒子個人沒有關係。

4樓:網友

當然有關係,這就相當於老闆和員工的關係,員工因為工作造成的損失,老闆是要承擔連帶責任的。

5樓:設定使用者名稱個屁

這個肯定有關係的。最起碼是管理責任。因為。兒子是負責人。所以負管理責任。

6樓:網友

這說明兒子是開公司的,是與公司有關不一人

系的,因為父親是在兒子單位裡管理造成工傷的,單位裡買了工傷保險就有單位裡負責賠償,父親是在公司裡發生的就有兒子單位裡承擔。

7樓:凡事有說法

可以認定為工傷。雙方屬於僱傭關係,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造成意外傷害,應當由工傷保險負責賠償,未購買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僱主)履行賠償義務,賠償專案包括醫療費,傷殘補助金,傷殘補貼,養傷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8樓:網友

父親為什麼幫兒子負責管理?兒子的公司對此事知道嗎?如果公司不知道父親是幫兒子負責管理,他造成的工傷,與兒子沒有關係。

9樓:網友

有關係的,如果起訴也是要賠錢的。

10樓:suzy迷

誰是法人代表誰就有關係,父親可以要求賠償的。

11樓:網友

作為父親,可以在公司要求一定的賠償,因為這個已經是屬於工傷了法人是誰?那麼誰就需要承擔。

12樓:網友

這個屬於幫工了,這不是什麼勞動關係?就跟**商有什麼關係,這個人身損害司法解釋,標準處理。

兒子的工傷賠償款與父母有關係嗎

13樓:律漸

喪葬費、供養親屬撫卹金、工亡補助金是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後其直系親屬可領取的工傷保險金。死亡賠薯吵償金不屬於死者的遺產範圍;對於死亡賠償金死者近親屬可以主張,雖說不是遺產,但是參照遺產分配,因此死者父母有權獲得。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數寬侍: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巧備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父親工傷受傷兒子代表處理有效嗎。

14樓:網友

經父親書面授權,或者父親無民事行為能力,兒子代表處理有法律效力。

根據《民法通則》第六十三條規定,公民可以通過**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工傷職工可以書面授權其兒子處理工傷保險待遇相關事宜,兒子在授權範圍內作出的決定,具有法律效力,有工傷職工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第十三條、第十七條規定,不能辨識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人**民事活動。工傷職工因為工傷事故傷害失去民事行為能力的,兒子是法定監護人,是法定**人,兒子作出的決定具有法律效力。

其它情形,兒子不可代替其父親處理工傷賠償事宜,作出的決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通則》第十三條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人**民事活動。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人**,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人的同意。

第十七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親屬;

五)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第六十三條 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人在**許可權內,以被**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人對**人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

15樓:乙隻兔子

只要兒子是年滿18歲,能承擔法律責任,且有能力的成年人,就有權利和義務來協助家人或單獨處理父親因工受傷的具體事宜。因此,兒子代表家人來處理父親工傷事宜是有效的。

16樓:彩雲村落

有效,但要有父親的授權。

17樓:天機失算

.有效,因為屬於直屬親系,有權利全權處理!

這種工傷,我父親是否需要承擔責任,怎麼做對我父親比較有利??

18樓:天與王

工傷是採用無過錯責任的,也就是不追究工人的過錯,除非他是故意的。

你爸的工資和其他六人一樣,實際中沒有一分錢好處的話,那麼也不存在是承包人的問題,只能說是集體承包。 老闆法院有親戚影響判決結果很正常,只有繼續上訴至上一級法院。

至於準備那當然是足夠的證據。由於沒有簽訂合同,說你爸是承包人沒有證據,工錢又一樣,你的勝算大。

19樓:文刀

基於你以上所述,你爸在該工程中並未獲利,只起聯絡作用。建議你最好在當地聘請一名律師,這樣你們的權益才能的到最大的保護。

20樓:網友

你說你父親不是承包者,你必須有充分的證據,你可以找其他二人為你父親作證。這個社會很現實,有錢有權就是大爺,既然已經鬧上法庭了,就據理力爭吧,關鍵看證人能不能為你出庭作證。

21樓:網友

誰主張誰舉證,老闆得證明你老爸是承包人,比如他直接跟你老爸籤的合同等。同時你老爸也可以提供簽發工資的收入證明等。

按你這種老闆與傷者系僱傭關係,老闆應承擔責任,但有權向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第三人追償,具體得看砍樹的人有無重大過失了。

建議你最好請個律師,畢竟法律程式比較複雜,如果證據提交的時間超過法院指定的時間,或是錯誤的承認了對方的證據,對你們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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