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你與他溝通過嗎?他不想結婚的理由是什麼?
同居八年,他對你肯定是有感情的。他是不是心理有陰影。
你們自己的事情,只有你們自己最清楚。你應該好好跟他溝通,找出原因。
如果你想要得他給不了,就趁早分手吧,你人的青春很短暫。
2樓:丫頭貝樂
沒有結婚證不算是合法夫妻,虧點。
法律上就說是非法同居。
好好溝通,開啟他的心結,說不定萬事都會有好轉哦。
在一起那麼多年,分了多可惜。
3樓:網友
1.弄清他為什麼不 領 證件的原因。2.
弄清他對你的照顧是符是 建立在 戀愛 基礎上。3.下來看你是 說明 反映 你想 同居 就 同居 ,想 分 就分 ,但 建議一點,你 得 防老。
4樓:淡紫藍白
先糾正一下,現在法律上已經取消了非法同居這種說法了,已經沒有非法同居了。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啊,先仔細開導開導下,問清楚他不同意結婚的原因,然後視情況而定,對症下藥。你們都一起這麼多年了,他會不同意結婚肯定有他自己的原因吧,多諒解諒解他,從他的角度想想你們之間,然後再從他的立場跟他談談,相信你們會解決的。
同居三年的男友不考慮結婚,我該怎麼辦?
5樓:霓虹說教育
你要去思考為什麼男友不願意結婚,同時也需要儘可能加強跟男友的溝通。
對於年輕人來說,年輕人不想結婚幾乎已經成為了普遍話題,很多年輕人也會認為結婚會讓自己的生活壓力變大。到了年輕人結婚生子的年紀,很多人會選擇推遲結婚,有些人甚至會產生恐慌的情緒。在這種情況之下,我認為兩個人需要儘可能多去溝通關於生活與結婚的話題,同時也需要適當理解對方的想法。
你要去思考為什麼男友不願意結婚。
既然你們兩個人已經在一起三年了,這大概率說明你們兩個人的感情相對比較穩定,你們之間至少沒有出現大的感情分歧。在男朋友不考慮結婚的時候,我建議你最好不要直接責怪男朋友,你要嘗試站到男朋友的角度來思考問題,同時也要去分析為什麼他不考慮結婚。<>
你要加強跟男友的溝通。
在你們兩個人相處的時候,你們可能會在很多問題上產生分歧。在發生問題的時候,我相信你們兩個人儘可能用理性的態度來溝通問題,最好不要去因為對方的行為而胡思亂想。男生和女生對於婚姻的看法本身就不一樣,所以你們兩個人需要通過溝通的方式來達成一致的意見,你們兩個人需要對彼此的感情充分負責。
有些男生也會因為生活壓力的問題而不敢結婚。
在考慮結婚的問題時,有些男生並不是不願意結婚,而是因為各種生活壓力而不敢結婚。這是乙個非常現實的問題,因為男生所需要承受的物質壓力比較大,現代社會對男生的要求也比較高。如果你的男朋友的經濟條件相對一般的話,我個人不建議你在結婚問題上過分要求男朋友,因為這種行為只會給男朋友的心理進一步施壓,同時也起不到積極的作用。
6樓:人生大事
我覺得你要跟你的男友說一下你現在非常想要結婚,他說自己的父母已經在催自己了,希望他能夠慎重考慮一下。
7樓:你好甜甜圈呀呀
那就分手吧,他只是享受愛情的樂趣。如果你和他繼續待下去的話,只會浪費你的青春。
8樓:數位技術小輝
分手。因為男友的心裡可能沒有你,而且不在乎你的感受,所以應該分手。
和男朋友在一起八年了,可他從來都不提結婚的事情,我該怎麼辦呢?
9樓:小阿星
遇到這樣的情況,我覺得你應該主動的和對方溝通,瞭解對方在這方面的真實想法,如果對方只是不想和你結婚的話,應該儘快的選擇分手。
10樓:小豆子子梓
這個時候自己應該主動提起,和男朋友在一起8年了,兩個人應該對未來做規劃了。
11樓:春季的風啊
那你就主動提起,看他是什麼態度,如果他還是不樂意的話,那你就分手吧。
同居八年沒有結婚證是不是合法
12樓:李異進
法律分析:第一,雙方是於事實婚姻。但是如果不能補領結婚證,夫妻關係將不被承認。
第二,如果分手,可以要求子女撫養費和財產分割。沒辦結婚證,不算婚姻關係,是同居關係,解除同居關係時,財產問題以雙方協商為主,實在要鬧到法院的,具體分割財產時,法官會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尺首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借同居關係索取的財物,解除同居時,如同居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孩子的撫養租困困權雙方協商,一般本著利於孩子成長的原則處理,如果孩子較小,隨母親可能性大。孩子十週歲以上,隨父或隨母生活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不撫養孩子一方有探視權,同時需要弊念支付撫養費,一般以實際收入的20%-30%為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沒有結婚證同居十年合法嗎
13樓:葉昌明
法律分析:合法。沒有結婚證同居了十年是不受法律保護,不存在婚姻關係只是同居關係。
非婚同居欠缺婚姻的形式要件,因此非婚同居不被法律承認為夫妻關係,不產生任何配偶間的人身關係,也不隨時間的延長而自然地轉化為配偶關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同居了八年,男友不可領結婚證
14樓:
摘要。您好,同居了八年,男友不可領結婚證,那麼法律上還不屬於婚姻關係哦。
同居了八年,男友不可領結婚證。
您好,同居了八年,男友不可領結婚證,那麼法律上還不屬於婚姻關係哦。
您好,下列情形不能登記結婚:1.已經與第三者有婚姻銀殲孝關係,而且這鋒稿種婚姻關係沒有中止的人。
2.低於結婚年齡以下者,男性早於二十二週歲,女性早於改談二十週歲。3.
患有不應結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風病未經**或患其他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者,禁止結婚。4.
和自己有著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係的親人結婚,也是不允許的,也就是平時說的近親結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指銷敗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唯顫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鬥扮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因此,男朋友不能領取結婚證,得看什麼原因,如果是法律強制性規定的。那麼只能以非法同居的身份一起生活。
就是知道,我不能給他傳宗接代,他就不想跟我拿結婚證。
您好,那麼屬於感情問題了。
您男朋友拋棄多年感情可惡,但是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和男人在一起八年,一直沒有結婚,是我不結婚,一直都吵吵鬧鬧,分分合合,但是在怎麼分開也只是兩
這種人不能要了,回來也是吵架生氣,還那麼不負責。讓他出撫養費,就讓他走吧 孩子都願意生了,為什麼不願意結婚?他如果都不想要兒子了就說明跟你緣分盡了 他心裡一定有別的女人吧 那麼不在呼你和孩子這種男人你也要 這種人你還對他有希望,放棄吧 你錯了!為什麼不結婚呢?自己釀成的苦果自己吃吧!一個是你談了4年...
我和相處八年的女友分手了,我和我相處八年的女朋友分手了,心裡總放不下她,沒有她覺得空落落的,真的很痛苦,我該怎麼辦?
無論如何,人家已經陳文給別人的新娘 現在你再談論所謂的背叛?欺騙?已經沒有意義了 你不應該恨她,因為恨不能幫助你解決問題,甚至還可能傷害你自己 如果你愛她,那麼自然希望她過得好,但是既然你們已經不可能走在一起,那麼最好還是衷心地祝福她 你既然想努力忘卻她,並且已經有了相應的行動,她也不知道你這麼做吧...
我和男友戀愛八年了,他為何還不向我求婚
我覺得,能夠戀愛八年,足以說明他對你的愛是真心的。不求婚可能有很多原因,我覺得如果你真的很疑惑的話,你可以適當的給一些暗示,如果他還是裝傻充愣的話,你可以直接問他,我相信他應該也會說出他的顧慮的。我覺得戀愛很久不求婚,最有可能的就是經濟問題了,如果一個男生,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他的內心也會不安,會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