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呼風喚雨的
當然不同意了,你們兩個人的婚姻和公公婆婆沒有任何關係,畢竟買房子是你們兩個住的。
2樓:蒙圈圈兒兒兒
不應該同意,你和老公買房子,自然應該寫你倆的名字,憑什麼寫他們的名字。他們這時候這麼說,肯定是有壞心眼的,一定要提防。
3樓:我們追求的幸福
不同意,最好寫你老公乙個人的,因為我聽說買房子寫的名字越多,繳的稅就越多,所以買房子還是隻寫乙個人比較好。
4樓:小自信
不應該,告訴他這是拿我們的錢買的,應該寫上我們的名字,而不是應該寫上你父母的名字,這是不合理的。
公婆出錢買房寫老公名字有我的份呢
5樓:仝澤印
法律分析:如果公婆出資買房,房屋產權登記在男方名下的,視為男方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婚後公婆全款買房寫老公名字
6樓:周蓮芳
法律分析: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婚後公婆買房只寫老公名字
7樓:易軼
婚後買房,不管房產證登記人是夫妻倆誰名字,只要沒有雙方事先特殊書面約定,住房產權屬於夫妻共有財產,一人一半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拿型帶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租扮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消蘆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婆婆買房寫老公名字跟我有關係嗎?
8樓:代雨庭
法律分析:看購房合同上寫的你婆婆乙個人,還是有其他名字的。如果只有1個人的名字,在沒有辦理公證或變更的情況下,辦理房產證時只能寫購房合同上的人的名字,辦理之後可以變更或增加名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和公婆吵架老公要和我離婚,我和老公的爸爸吵架老公說要和我離婚
清官難斷家務事!單純說吵架,吵肯定會影響到你和老公情感的。能講通的要用尊重的態度,謙和的語氣來溝通,因為公婆是養育了你老公的親人,吵架傷害的是人的心。但是 對於蠻不講理的公婆,和一個軟弱無能的丈夫,不知道為你遮風擋雨,不站在公理上為你說話,一未的偏袒他父母,餘下的話,和該怎麼做,事出有因,如果這 因...
我和老公婆的問題,我和老公結婚的床,後來被公公婆婆一直睡著,我跟老公之間問題越來越
歷史上有很多好漢也會有愚忠愚孝的,我不是想破壞你的生活,但是如果你覺得你沒啥錯的話為什麼不發威?沒公婆小兩口就過不下去嗎?每天憋著一口怨氣還當老好人,活的什麼勁,公婆還會越來越厲害 同情你!這種事情真難辦,希望你的老公能理解你,對你好!尊老愛幼,你錯了嗎?你說!你老公應該多一點體貼,你是一個好媳婦。...
和公婆吵架了,公婆不管我和孩子,我老公出去上班了。我人帶孩子很累,我該怎麼辦
和你老公說,讓你老公解決,你這個老公不稱職。公婆沒有義務幫你帶孩子。幫你是情分,不幫你是本分。你一個人全職帶個孩子有什麼累的?家庭總要有分工,難道你讓老公不上班和你一起帶孩子?你們吃什麼?既然有求於人呢,自己有的事情就忍一忍,忍不了,那就是隻有靠自己了啊 我和婆婆不怎麼合得來,公婆不讓我回孃家,我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