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以兩家老人離太遠藉口提出離婚

2025-02-07 21:00:19 字數 5749 閱讀 5235

1樓:公尺線公尺線我愛你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因此,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你同事的情況:男方堅持不離婚的話,女方是不可以自己辦理離婚手續的。因為離婚是配偶雙方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民事法律行為,只能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或到法院訴訟離婚,此外沒有其他途徑。

如果女方堅持離婚的話,法院應根據雙方實際情況做出判決,沒有判自動離婚的說法。《婚姻法》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一般來說可以構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證明。"分居"是指夫妻間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義務,包括停止性生活,經濟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關心、互相扶助等。

那麼是否分居滿兩年就視為感情破裂裂?分居有兩種情況,一是因社會原因造成地理空間上的夫妻兩地分居;二是由於感情不好,人為造成分居的。第一種情況,不能作為感情破裂的依據,第二種情況,如調解無效,應視為感情破裂。

2樓:網友

1、離婚手續必須雙方自願到場辦理,乙個人不能辦即使有兩個人的結婚證書。

2、法院判決離婚前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有兩種情況:一是法院覺得夫妻感情確實破裂准予離婚,二是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在6個月之內,不得以同一或相似的理由再提出離婚。

3、分居2年的可判決離婚。

因兩家老人鬧矛盾,離婚

3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第乙個問題。既然是在婚姻存續期間買得房子(即便是男方出的大多數錢) 那麼該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女方當然有權利分得一半。

至於買房子所欠的錢。應該是夫妻間的共同債務。雙方都有償還的義務。

女方也應當承擔。至於孩子已經成年所以不涉及撫養權的問題。關於第二個問題。

既然是老人的子女。哪麼對老人都應當有贍養的義務。老人當然可以主張權利 1男方其實已經將自己的還錢財產 通過買房轉化成為夫妻共同財產。

主張離婚時多分相應的財產。 2老人的贍養人既然可以確定。當然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取得贍養費。

必要的時候可以申請法院依法執行(最好子女都有贍養能力。有可執行財產) 房子大部分是男方通過自己婚前的財產購買的。雖然已經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在分割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適當多分。而且也是自己主要償還的家庭債務(女方的借款)..因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性質已經確定。

很難在法律上駁回(除非舉證證明是個人財產)..所以只能在公平原則和道德義務上說服法官。適當多分。

處理離婚時必須遵循以下兩個原則一是__________二是_________?

4樓:網友

一是保障離婚自由。二是反對輕率離婚。

我們要結婚,可是兩家離太遠,婚禮應該怎麼辦?

5樓:上海聖安琪婚慶

我是開婚慶公司的,我的建議是先徵求下長輩的意見,如果雙方長輩都很重視婚俗,那你們還是雙方家裡都要舉行的,如果老人家不願跑的話可以請雙方老人**中溝通下細節,儘量表現的尊重對方家長意見,以免婚後鬧矛盾。結婚不單單是2人的事,結婚是2個家族的事情,望你們慎重。祝福你們永遠幸福!

6樓:網友

我和我同學都是你這種情況,不知道你和你男朋友是不是都不在家鄉工作,我預設你們兩人都不在家鄉,給你兩個建議:

1、不去你和你男朋友家,在你們兩個人的工作地點辦婚禮,把雙方父母請過來,提前找好旅館,提前準備好婚禮各項工作,結婚當天車隊去旅館接新娘,直接去飯店。等到過年,你們兩人先去男方家,宴請親朋好友,然後去女方家,宴請。

2、去你男朋友家,完全按照他們當地風俗辦理,你父母兄弟比較親的親戚過去,不要超過5人,辦理完婚事,你們兩個人和你家親戚回山西辦回請答謝宴,請你家親戚朋友同學,最後在你們工作地點回請同事、朋友、同學。

結婚是很講究禮節的事情,不能任性,最好是雙方父母商定,大家都滿意之後再行執行。

7樓:楊兆斌

一般情況下 女方家裡辦答謝宴 男方家裡辦婚禮。

在女方家裡辦答謝宴時 男方家裡僅需父母和一些重要親屬出席即可 在男方家裡辦婚禮時也是一樣。

8樓:網友

我女同學在江西,老公是山西的。

她是先在我們這邊選好日子擺酒,男的住酒店,婚車從酒店到她家接新娘,宴席之後,也跟平常一樣,把新娘送走。 然後他們在酒店住2個晚上。 第三天就回孃家回門。

過了這3天就象是嫁了的人。 想在家裡住也行。 這天就去工作地或是山西都可以。

可是男方是在差不多過年的時候才擺酒的。

所以是分開辦的。

9樓:網友

既然老人不願意跑來跑去,那就只能辛苦你們跑了。

你們兩邊各辦一次酒宴,以男方這邊為主了。

我跟她很相愛 ,可她家人不答應,兩家離得太遠,我該怎麼辦

10樓:網友

只要2個人真心相愛,遠近不是距離。

11樓:匿名使用者

那麼堅持吧,一起努力,距離完全不能是理由,結果可以是好的,就看你們對對方的哎有多深。

12樓:

如果相愛那就堅持吧,時間能解決一切問題,如果家人你們的相愛,並且感受到你們對他們的誠意,我覺得一般人都最終會被感動的。

如果兩個人離婚的原因是因為婆媳關係不好, 這能離得了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1)婚姻是人生頭等大事---尤其對女人。婚姻存在的基礎是你們夫妻有無愛情,同婆媳關係是否和好沒有直接、必然的關係。如果有感情的你們夫妻、恩愛幸福的三口之家,只是因為你們婆媳關係不好而走向分崩離析、妻離子散,這就因小失大、得不償失了。

2)感覺你就是生活在農村大家庭裡的,所以婆婆才對你和你們的小家庭影響很大---城市家庭是不可能有這種情況的;他們家(也就是你夫家嘛)有兩個兒子---有幾個兒女也不該影響你的小家啊,但是在農村大家庭的乙個屋簷下就有諸多是非長短。假如情況是這樣的話,判斷你們夫妻婚後的共同財產就有些困難了:大家庭用大家收入置辦的財產、經營的實業同你們夫妻倆擁有的財產有很大區別,即使離婚了你也未必佔到多少便利。

建議你找專業律師諮詢一下,他們有專業經驗。但是,請聽我一句話:我不知你們的共同財產有多少,無數人的實踐證明,無論你是有錢人還是窮光蛋,離婚都是人生的最大破產,在你選擇走這條路之前務請三思···這破產不僅是指經濟上的,也指人生的路程、再婚的選擇可能、親情關係等多方面)

14樓:網友

法院只有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才可判決離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15樓:陳奕臣

可以通過訴訟提出離婚。法院是否判決離婚要看你們的婚姻是否還有繼續下去的可能,是否存在嚴重影響夫妻感情的情形。至於你將婆媳關係不好做為離婚理由,我個人認為法院判離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你第一次訴訟離婚被駁回,那麼6個月後你再次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那麼屆時法院很有可能會判決你們離婚。

在你們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僅限於你們夫妻所得)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雙方均分。

16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們夫妻同意離婚就可以離,但是為了婆婆離婚不值得啊。再好好想想吧。

17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離了,有多少婆媳關係導致了結婚啊,主要還是要看你的老公是什麼樣的人,要是特別聽他媽媽話的,你們2個事離定了,如果你不像離婚,一定要抓住你老公的心。

1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僅僅是因為婆媳關係不好導致離婚,那也太不值得了,這樣不正合婆婆意了嗎?我覺得還不如好好過好日子給她看,只要你跟你老公感情好就行了,不要隨了她的心願。

19樓:匿名使用者

婆媳關係不好又不是夫妻關係不好,為什麼要離婚啊?你們可以搬出去住,長時間回來一趟還見你們高興的,再說咱們和她兒子過又不是和她過,何必呢?想開點。

20樓:匿名使用者

婆媳關係不好就不和婆婆在一起了唄。如果你和你老公是相愛的就不要輕易離婚。如果真的想離還是諮詢下律師怎麼把自己的權益維護到最大。

2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單是因為婆媳關係分開,我看是不太實際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能離婚的啦,不過有些可惜啊。搬得離婆家遠一些好好過日子不行嗎,畢竟你們要過一輩的,感情沒問題的話最好。

23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財產應該是平分的吧。

24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看看老公的意見吧,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25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夫妻雙方都已經同意離婚了,就可以離的,離婚以後的兩個人的共同財產進行平分。

26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因為婆媳關係離婚,你是和老公過日子的。

27樓:五月的珊

如果只是因為婆媳關係不好,還是不要離婚,破碎的家庭對孩子不好。

28樓:匿名使用者

你跟你老公相愛就行了,幹嘛要離啊,婆婆是那麼幾年的啊。

29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的房產分割有規定的 ,必須要有雙方的名字,才可以分的。

30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雙方都同意離婚很快就可以離的,財產還是按婚後共同財產平均分配啊,也可以你們雙方協商,你所說的房子要是房產證上是你老公的名字購買時間又是婚前的話,你沒辦法分到。

3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應該是可以的,只要是不願意在一起的話現在是比較自由的不過我覺著你還是要想清楚的。

32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婆婆最好不要離婚,可以跟他們分開住,眼不見心不煩的。

33樓:匿名使用者

分開住比較好! 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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