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後買房向孃家人借40萬用寫借條離婚時分割財產時可以生效嗎

2025-02-21 21:35:15 字數 6360 閱讀 8991

1樓:瓊瑤的紫宮

當然是生效的。婚後因為生活的債務需要雙方共同承擔。

2樓:小助首領的品牌知識店

這是有效的。

是可以作為證據的。

不過對方律師可能不會認可。

最好做公證。

3樓:山水間的清淨

只要是女方的配偶,在借條上簽字,離婚後在財產分割上,借條完全可以生效。

4樓:國色天香

如果確定是當時買房的時候,借款的那個借條是當時寫的。當然是可以作為證據提交。離婚之前就有分割這部分財產,先把錢還給孃家人吶。然後再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5樓:佛繫心中留

用手寫的借條也是生效的,可以作為證據,法院肯定會調查的,如果情況屬實,那分割財產時,法院會認真考慮的,這肯定是有效證據。

謝謝邀請,佛系,2021年8月1號。

6樓:華山英子

可以的,只要證據充足就可以生效。

7樓:來自松柏巖和婉的西瓜子

女方婚後買房,仍然屬於婚內財產 ,夫妻共有產權,但買房時向孃家人借的40萬,有借條 ,這40萬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不參與財產分配。

8樓:樂一一

只要有當時娘銀行轉賬給你的憑證,可以生效。

9樓:來自理坑溫厚的無尾熊

這個法院也會調查,如果情況屬實,那麼分割房產時法院肯定會考慮的,這個肯定的有效的證據。

10樓:廖瑗

女方婚後買房向孃家借四十萬那也得寫借條離婚時分割財產應該生效證明自己是從孃家借的。

11樓:網友

因為有興趣,法院肯定會考慮 v當然可以生效 如果沒有證據那就免淡。

12樓:網友

你好,欠條有效,是婚姻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債權。

13樓:網友

這個你們離婚的時候,這些都要寫上去,房子分個誰該這個錢誰還,這個國家是有規定的。

14樓:鐵柺李大嘴

離婚時候先還債再分割,或者財產債務一起分割,婚內債務如果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用的,就需要共同負責償還。

15樓:網友

肯定是。必須要讓男方知道,最好在上面簽字確認。預防日後不測。

16樓:網友

房子只要是共同財產,那男方應該承擔20萬債務。

17樓:戎飛陽

我覺得如果男方不打算還,那就去法院起訴他,他應該還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先考慮到要離婚,那為何還要結呢?難道是小孩兒玩泥沙,過加加。。。

19樓:卓囿法律顧問服務

關於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問題,我國《婚姻法》有如下規定:

第39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41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42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47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買房,南方父母出錢了,男方單方面打了借條,借條有效嗎?離婚後算不算共同財產

20樓:桂芳芳

你好!借條是有效的。此外,還需要從房產證的名字、資金的**兩方面進行認定。

若該房產登記在男女雙方名下,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若男方還款若是使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還款,且房產只登記在男方名下,則該房產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最後,若男方使用婚前個人財產進行還款,房產登記在男方一人名下,則該房產會被認定為男方個人財產。

根據民法典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因此,贈與一方的財產,不會因為婚姻關係而被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父母贈與時候,一定要出具贈與協議,否則會有潛在的法律風險。

相關法條】《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29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1063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1樓:尊極愛

有效。婚後買房,房子就是你們共同財產。男方父母出的錢,屬於借款,不管是單方面寫借條還是雙方共同寫借條,只要錢是用於買房子,那就是你們的共同債務,需要共同承擔。

如果他把錢用在別處,沒有用於家庭開支,那就是他乙個人的債務。

22樓:老牛山雀

婚後購買房子,男方自己給自己的父母打的欠條,沒有告訴女方,那誰能證明是你真的。婚後雙方的經濟收入都是共同財產,買房子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男方打的借條女方不知道,不承認也是正常現象,法院也很難男方的借條。

23樓:長密

婚後買房,雖是男方父母出錢,但男方單方面打了借條也就行成了夫妻共同債務,房屋就行成了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算是共同財產。

24樓:來自鳴鳳山柔美飄逸的金銀花

借錢購房,此債須有夫妻雙方共同償還,才能算婚後財產,如男方父母雖然有借條但不須尚還,那房產應算婚前財產,歸男方所有。

25樓:網友

婚後買房 公婆出錢 並單方打借條 那是有效的 你必須把債務還清之後 餘下的以各分一半。

26樓:網友

借條有效,房子算共同財產,借條也算共同債務。

27樓:東沐霖

如果是婚後買房是男方父母自己出的錢,並且男方都已經單方面打了欠條,那麼這種財產不能算作婚後的共同財產因為這種事屬於男方的私人財產。

28樓:奇浪香

婚後買房南方父母出錢了,男方單方面打了借條,借條有效嗎?離婚合算不算共同財產,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這樣的情況肯定算父妻共同財產,跟父母借的錢也是父妻共同承擔的。

29樓:耳冬三點瓦

婚後買房,男方父母出錢了,男方單方面打了借條,借條有效嗎?離婚後算不算共同財產這種情況的話, 這一種情況肯定是算共同財產,因為是結婚之後男女雙方共同勞動的財富!

30樓:賁年

我覺得應該是有效的,也就是說,這個房子本來不是你兩個人共同買的,而家裡人出了首付,所以說這個應該不屬於全部,是你倆的共同財產,

31樓:網友

婚後買房打借條都是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離婚後的話,應該是可以算共同財產的,但是你在打借條的時候一定要有公證人在場,公證人一定要行公正。

3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就要看借錢的事女方知不知道,在就是錢是否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中,如果是得那麼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物,就算離婚戶子可以分割。

33樓:網友

婚後買的房子。甭管誰借的錢。都是婚後財產。借錢。也是倆人共同的。買了房子,倆人不能去分。

34樓:聰聰有話講

只要你們兩個是共同居住的共同使用的,那麼就有必要共同還款。因為兩個人是共同受益人。

35樓:雪嬢嬢生活記錄

屬於,借款屬於婚後共同債務,婚後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36樓:乍見之歡不如久處不厭

嗯,在婚後買的房一般都算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這樣只是不能用借條的。

37樓:洋子

雖然是男方單方面打的借條 但是借條也有效 離婚後算共同財產。

38樓:巫馬莉

婚後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借條也是夫妻共同的債務。

借父母錢買房後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39樓:姜威

法律分析:借父母錢買房的借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依法分割或者協議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團沒亮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察好判決不準離塌寬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借父母錢買房後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40樓:法律部落

法律分析1、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另一方的婚前財產。2、婚前財產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與夫妻另一方無關,不存在離婚分割的問題。也就是說,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永遠是其個人財產,另一方沒有要求分割的權利。

一方父母出資,而房屋產權卻登記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經驗法則,除非當事人能夠提供父母出資當時的書面約定或宣告,證明出資父母明確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贈與,一般應認定為向夫妻雙方的贈與;當然,如果婚後一方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該房屋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價款的一部分,其餘款項由夫妻雙方共同支付,則出資父母並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也就無法決定將房屋贈與自己子女並將房屋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九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向婚姻登記機關請求撤銷其婚姻的,應當出具下列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 (二)能夠證明受脅迫結婚的證明材料。 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認為受脅迫結婚的情況屬實且不涉及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問題的,應當撤銷該婚姻,宣告結婚證作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

借父母錢買房後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41樓:王長玉

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還貸,則離婚時一般會將房子判給登記方所有,由其繼跡答續支付剩餘貸款。對於婚內共餘皮同還貸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產生的增值,則由得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補償;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記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況下也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而非登記方的個人財產,非登記方有權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確表示贈與登記方或者雙方之間有其他相反約定的除外;

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應認定為雙方的共同財產。如果雙方約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並進一步約定了各自份額,則按約定享有產權。如果雙方對共有方式沒有進行約定,則視為等份共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豎州差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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