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青雉侃情感
40年前,保險行業剛剛建立,那個時候銷售途徑主要以線下人工銷售為主,但現在不同,在網際網絡高速發展的今天,只要人們需要保險,不出門就能在網上買到。
話雖這樣說,但網際網絡畢竟是乙個專業的途徑,我們很多在買保險的時候,稍不留意就會上當被騙,這就造成了差耐人們寧願相信線下投保,不願相信網路投保。
案例詳情。這場案例發生2017年4月份,具體笑慶彎是這樣的,女子程某在清明節前夕,和朋友邀約一起去江西婺源踏青,為了安全考慮,在出發之前她們還給自己買了乙份旅遊意外傷害險,保費200,保額15萬。
就在2019年3月中旬,程某在自家樓下公園玩滑板時不小心在梯道間摔傷,經醫院檢查鑑定,程某小腿關節處發生骨折。出院後不久,程某向保險公司申請意外傷害賠償,不過保險公司沒有接受她的理賠申請,並以非旅行期間受到意外傷害而拒絕賠償。
程某不服,旅遊意外險也是保障意外,憑什麼不給賠。為了拿回自己該有的賠償金,程某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並要求保險公司賠償15萬元保險金。
案例分析。可能在一些不懂保險的人看來,保險公司這種做法確實不合理,但事實真是這樣的嗎?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認為,凡是通過網路、**等方式訂立的保險合同,保險公司需要通過網頁或者音訊、**等方式對合同的免責條款進行提示和明確說明。
如果投保人接受並同意,那麼該份合同的免責條款就生效。
隨後保險公司向法院提供了程某在電子投保時,確確實實閱讀了相應的保險免責條款,而且在投保欄中最下面一行,也清楚地寫道「如不同意以上投保宣告,將無法繼續投保」,也就是說,程某既然能夠順利投保,一定是在同意了投保宣告之後才進行的操作。
因此在本案中,法院最終駁回了程某的訴訟。
對於本案的總結,主要有2點:
1)其實本案的糾紛主要出處就在於保險事故和保障範圍不匹配,程某所購買的是旅遊意外險,而她發生事故的時間段,並不在旅遊期間,可能在有些人看來,兩者都是意外險,這沒多大差別。但事實上並不是這樣,因為旅遊意外險所遭遇的風險要遠大於平時的風險,不僅保障範圍不同,保額以及保費也存在一些差異,所以這兩種意外險本質上的差別還是非常大的,大家千萬不要把他們混為一談。
2)對於網上保險,有些人認為並不可靠。例如保險公司會通過網頁或者音訊、**等形式對保單免責條款進行提示和明確說明。如果投保人或者被保人表示同意,那麼該份免責條款就有效。
2樓:尕軋
因為意外保險的賠償是有條件的,而且當時是在公園裡面玩滑板,又不屬於比較危險的行為造成的危險。
3樓:馬寧學長
出門旅遊有專門的旅遊險或者意跡指森外險,一姿畝般的醫療保險或者大病險逗則是不予賠付,一定要看好賠付專案,再買保險!
4樓:情感娛樂解答
因為你所投保的保險是旅遊意外險,這個保險只有在顫者出門旅遊遭遇不幸的型洞運時候,才能夠。進行索賠,所以在公園滑滑板骨折是不卜梁能賠付的。
5樓:網友
因為買的是兄埋旅遊意外險,而旅遊意外險必須是在旅遊期間發生的意外才能夠得到賠償,裂野但是他羨源螞卻是在公園玩滑板的時候發生了意外,因此拒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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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滑板運動本身屬於極限運動,而且是極限運動中相對較難的一種。大家也應該看過很多朋友練板摔交,怕摔,所以沒敢玩。再有就是因為家庭父母的反對,家裡因為擔心自己孩子的安全而反對玩。還有就是因為現在滑板還不普及,國內除了專業板店買的板幾乎都是玩具板沒法練技術,很多人也因為買了玩具板練不了動作以為非常難就放...
使用滑板車時要注意哪些問題,使用滑板車需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項?
注意事項 在一般的馬路 道路 上不要使用 當在乘坐前,務必確認每一部分是否鬆動且鎖釦槓桿是否鎖緊 滑板車並非玩具,除乘坐之外,請勿當作其他用途使用 為安全起見,在使用時,要事先預備好頭盔 護腕 膠底鞋等,以便做好身體保護措施。此外,當玩耍時,請勿配戴太陽眼鏡及耳機。同時,易滑的鞋子 高跟鞋都不可穿戴...
玩滑板初學者應該練練什麼動作
上滑板時 準備 兩腳立地,滑板平放於腳前的地上。上板 先把一隻腳放在滑板的前端,另一隻腳仍踩在地上。身體重心移到已上板的腳上,上體微微前傾,膝彎曲,手臂伸展,保持平衡。踩地腳輕輕蹬地,然後收到滑板上,放在滑板的後部,這時,整個身體和滑板就開始向前滑動。下滑板時 當滑板沒有完全停下來,還在向前滑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