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個事死亡事故。肯定是走一般程式了。一般程式需要車輛檢測的。
事故出來3日內委託鑑定機構進行車輛檢測。檢測的時間可以達20日。出了檢測報告後2日內告知當事人,三日後告知書上的內容生效後,交警需在5日內作出事故認定。
當然牽扯到事故複雜的。時間可能還會久一些。因此這麼算來,乙個一般程式的事故案卷乙個月左右的時間都是正常的。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三十七條 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屍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託。
第三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鑑定機構約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物譁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第四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鑑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檢驗、鑑定報告影印件送達當事人。
當事人對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申請重新檢驗、鑑定,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後,進行重新檢驗、鑑定。重新檢驗、鑑定應當另行委託檢驗、鑑定機構或者由原檢驗、鑑定機構另行指派鑑定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重新檢驗、鑑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重新檢驗、鑑定報告影印件送達當事人。
重新檢驗、鑑定以一次為限。
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轎螞正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第八十五條 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二)"檢驗、鑑定結論確定",是指檢驗、鑑定閉悔報告影印件送達當事人之日起三日內,當事人未申請重新檢驗、鑑定的,以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重新檢驗、鑑定,檢驗、鑑定機構出具檢驗、鑑定意見的。
三)本規定所稱的"一日"、"二日"、"三日"、"五日"、"十日"、"二十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節假日。
參考資料。
2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正常是25個工作日,(節假日除外) 不得超過25天。記住了!
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半個月左右;鑑於涉及刑事案件;先了解司機情況,可以協商以及採取保全財產的措施,維護自己利益。
交通事故認定多久才能結束
4樓:神馬
根據不同情況,我國《 道路交通事故 處理程式規定》做了明確的規定,具體如下:1.公安機關 交通管理部門 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衡枯起十日內製作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 書。
交通肇事逃逸 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2.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後十日內,根據本規定第六十一條確定各方 當事人責任 ,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並送達受害方當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以及受害方當事人的責任。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偵破後,已經按照前款規定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六十一條重新確定責任,製作道路交通氏耐事故認定書,分別送達當事人。
重新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除應當載明本咐核洞規定第六十四條規定的內容外,還應當註明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3.由於事故當事人、關鍵證人處於搶救狀態或者因其他客觀原因導致無法及時取證,現有證據不足以認定案件基本事實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時限可中止計算,並書面告知各方當事人或者其**人,但中止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當中止認定的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滿受傷人員仍然無法接受調查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五日內,根據已經調查取得的證據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
交通事故認定處理期限是多久
5樓:任坤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認定處理期限是十天,如果需要檢驗的,時間會加長。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並將交通事故責任伏並認定書送達當事人。
法律粗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缺凳跡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交通事故認定處理期限是多久
6樓:賈寶驊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發生交通事故後,如當時有損害發生,應從此時開始在兩年內起訴,如系人身傷害則應在一年內起訴。
如某些損早團害是在事隔一陸睜橘段時間後發現的,則應在發現之日起計算時效期間。事隔二十年後才發現受到損害而起訴的,將得不到法院保護,特殊情況下由法院延長訴訟時效期間的除外早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交通事故認定處理時效是多久 -交通事故認定
7樓:于傑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認定處理時效一般是十天。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並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當事人。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臘扒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猛遲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輪知昌行在網際網絡公佈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私隱,應當保密。
交通事故處理作出事故認定書的時限是多久
8樓:賈寶驊
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期限一般是十日。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認定書是由交管部門以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情況為根據,認定交通事故當事人責任的一種法律文書。交管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需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但並非所有的車輛發生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失都可以稱為交通事故,必須是發生在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如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清雹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答拍帆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賀吵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第五十八條 自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
因扣留車輛發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生的停車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幾天出來
一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 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 鑑定的,應當在檢驗 鑑定或者重新檢驗 鑑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二 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
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陝西省關於 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辦法。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超出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 負全部責任者承擔100 二 負主要責任者承擔70 80 三 負同等責任者承擔50 四 負次要責任者承擔20 30 五 無責任者不承擔。非機動車之間 非機動車與行人...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問題,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案件如何處理?
交通事故中車主承擔責任有 在駕駛員就是車主的情況下,駕駛員的責任就是車主自己的責任 在駕駛員是在從事僱傭活動中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與車主之間的責任承擔應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9條予以確定 等。追尾是丙的責任。負全責。造成事故主因 1 車速過快2 緊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