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九方映冬
逐步取消」,文章大著呢,誰知道。
交燃油稅為什麼二級公路還要收費
2樓:與你同行的學習資料
二級公路會陸續取消的呀,至少章丘這邊二級公路的都取消了,慢慢來吧。
3樓:騎車沒駕照
造成這一現象主要有兩種原因:
1.很多公路屬於bot專案,bot的意思是(built operation transe)意思是,建設,執行,移交。一些公路在建造時是其他公司掏錢修的,合同中規定比方說該公司可以運營該公路十年,然而現在雖然燃油稅改革了,但是年限沒到,**也不能撕毀合同,那麼收費站只能按照合同(而不是按照法規)繼續存在。
2.當地沒錢花,此路是他開,留下買路財,就是這麼簡單。什麼國家法規之類的,在縣裡之類的地方,都是浮雲。
徵收燃油稅後,是否取締收費站
4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在我們省甚至全國的路橋收費站與當地居民發生大規模衝突的事件很多,我們是否應該將事情的責任只歸咎在當地**處理不力和居民橫蠻無理上呢?我們是不是該好好想想會發生這些事件的根源所在呢?
**「融資修路」的政策的確很好,為經濟的發展創造了極佳的條件,「收費還貸」也是合理的,這使得**與融資方達到了雙贏的局面。但是建立收費站收費這種方式我不敢苟同,事實表明,收費站本身就是乙個容易產生矛盾的地方。一方面,當地居民對道路的使用是最多的,理應多付費用。
但是人們普遍認為:在自己家門前的路走過也要收錢嗎?另一方面,收費站的工作人員並不代表國家,沒有權威性,個別的收費站會為了達到效益的最大化,採取較偏激的手法,從而使得矛盾擴大化。
當然,這兩方面都是錯誤的,但在近期內也是很難改變的事實,尤其是群眾的想法。那我們的**,從保持社會穩定的角度去看,是不是應該選擇另外一種的收費方式取代收費站收費呢?提了幾年的「開徵燃油稅」為什麼還不見落實呢?
這種方法不僅可以為社會的穩定減掉許許多多的矛盾激發點,而且也體現了公平原則。沒有了收費站,還哪來那麼多衝擊收費站的事情發生?海南的警察就從來沒遇到過沖擊收費站的事件。
5樓:匿名使用者
1、宣佈油價下浮20%,元/公升*元/公升; (11月中旬公佈)
2、宣佈徵收燃油稅30%,元/公升*元/公升,石油公司代徵;(與上條同期釋出)
3、宣佈取消養路費徵收,原有徵稽人員參加考核,不合格者清退,餘者劃轉公務員編制;
4、宣佈車船使用稅由360/年,上調至1200元/年(小車) (12月下旬公佈)
各地收費的高速公路、國道、省道、過江橋樑、隧道,在完成收費還貸期後,應當停止收取通過費。但允許適當徵收路橋維護費,維護費標準不得高於原通行費的 50%,嚴禁還貸期結束前突擊提高通行費。一經發現,處以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因通脹、人力成本提高、維修費增加等因素的漲價除外)
6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是停止1級以下公路的收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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