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調解不得受理哪些糾紛

2025-03-26 20:00:18 字數 4927 閱讀 1104

1樓:許延慶

一、案件本身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二、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糾紛自願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的。三、依法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四、案件並不屬於本院的管轄。

五、對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六、依法在一定期限內不允許起訴的案件,在規定期限內當事人又起訴的。

法律分析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糾紛自願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賣團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對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訴處理,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搜拍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對民事糾紛的處理主要的途徑,包括協商、調解、仲裁以及訴訟。而無論如何就民事糾紛來講,並不會涉及到刑事犯罪的問題,因此當事人也就不會坐牢。不過也要注意,對於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裁定,若是當事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話,這種情況下有可能構成拒不執行中漏橘判決裁定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 第十五條 人民調解員在調解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推選或者聘任單位予以罷免或者解聘:(一)偏袒一方當事人的;(二)侮辱當事人的;(三)索取、收受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四)洩露當事人的個人私隱、商業秘密的。

2樓:匿名使用者

人民調解委員會不得受理調解下列糾紛:(1)譁廳法律、法規規定只能由專門機關管轄處理的,或者法律、法規禁止採用民間調解方式解決的;(2)人民法森豎院、公安機關或者其他行亂春隱政機關已經受理或者解決的。

人民調解的受理範圍有哪些

3樓:小小小魚生活

《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第5條的規定,人民調解調處範圍是民間糾紛,即主要是發生在公民之間的有關人身、財產權益和其他日常生活中發生的糾紛。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第十五條人民調解員在調解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推選或者聘任單位予以罷免或者解聘:

一)偏袒一方當事人的;

二)侮辱當事人的;

三)索取、收受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四)洩露當事人的個人私隱、商業秘密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

第十五條人民調解員在調解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推選或者聘任單位予以罷免或者解聘:

一)偏袒一方當事人的;

二)侮辱當事人的;

三)索取、收受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四)洩露當事人的個人私隱、商業秘密的。

第十六條人民調解員從事調解工作,應當給予適當的誤工補貼;因從事調解工作致傷致殘,生活發生困難的,當地人民**應當提供必要的醫療、生活救助;在人民調解工作崗位上犧牲的人民調解員,其配偶、子女按照國家規定享受撫卹和優待。

4樓:亮公釋疑

一、受理範圍。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的民間糾紛,包括髮生在公民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之間涉及民事權利義務爭議的各種糾紛。

二、民間糾紛的主要型別。根據糾紛所指向的物件,大致可以劃分為以下型別。(一)婚姻家庭糾紛,(二)勞動糾紛,(三)拆遷糾紛,(四)租賃糾紛,(五)傷殘、死亡賠償糾紛,(六)拖欠工程款等經濟糾紛(七)宅基地糾紛,(八)物業糾紛等等。

三、對人民調解受理範圍的限制。調委會不受理下列糾紛:一是法律、法規規定只能由專門機關管轄處理的、或者法律、法規禁止採用民間調解方式解決的;二是人民法院、公安機關或者其它行政機關已經受理或者解決的。

5樓:在昭關養龍貓的霖雨

公。檢。法。有問題向什麼部門舉報?

哪五種糾紛人民調解不受理

6樓:上海法和

下列五種糾紛人民調解洞仿晌不受理:

1、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由有關部門管轄處理的;

2、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或正在受理的;

3、一方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

4、已構成犯罪或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處罰行為的;

5、已經申請基層人民**處理或處理完畢的;

6、其它不屬於人民調解受理範圍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納鋒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大型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不能調解的民事案件

7樓:陳玉蘋

1)適用特別程式、督促程式、公示催告程式、破產還債程式的案件;

2)婚姻關係、身份關係確認案件;

3)其他依案件性質不能進行調解的民事案件;

法律依據:兆彎《中華人民共和國跡陪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八條 下列案件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可以不製作調解書: (一)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 (二)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 (三)能夠即時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製作調解書的案件。

對不需要製作調解書的協議,應當記入筆錄,由雙方當族州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哪五種糾紛人民調解不受理

8樓:律說律答

1)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由有關部門管轄處理的; (2)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或正在受理的; (3)一方當事人不同鉛仔意調解的; (4)已構成犯罪或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處罰行為的; (5)已經申請基層人槐罩汪民**處理或處理完畢的。 (6)其悶扮它不屬於人民調解受理範圍的。根據《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第5條的規定,人民調解調處範圍是民間糾紛,即主要是發生在公民之間的有關人身、財產權益和其他日常生活中發生的糾紛。

法律依據。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第五條 人民調解調處範圍是民間糾紛,即主要是發生在公民之間的有關人身、財產權益和其他日常生活中發生的糾紛。

哪五種糾紛人民調解不受理

9樓:王金虎

一般來說以下五種糾紛人民調解不受理:

1)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由有關部門管轄處理的;

2)人民法院已哪餘經受理或正在受理的;

3)一方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

4)已構成犯罪或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處罰行為的;塌虛5)已經申請團緩燃基層人民**處理或處理完畢的。

6)其它不屬於人民調解受理範圍的。

人民調解委員會是指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下設的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組織,在基層人民**和人民法院指導下,進行工作。

綜上所述,你的問題有得到解答嗎!

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第二十二條 人民調解委員會不得受理調解下列糾紛:

一)法律、法規規定只能由專門機關管轄處理的,或者法律、法規禁止採用民間調解方式解決的;

二)人民法院、公安機關或者其他行政機關已經受理或者解決的。

人民調解不能受理的案件範圍

10樓:毛瑩嬌

法律分析:人民調解法對於可以調解的案件作喊棚出了限定,人民調解委員會僅可以念睜調解民間糾紛,因此非民間糾紛不屬於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的範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第一條 為了完善人民調解制度,規範人民調解活動,及時解決民間糾紛,維護社鄭高則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人民調解受理民間糾紛的範圍

11樓:宋聰聰

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的民間糾紛,包括髮生在公民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其他社會組織之間涉及民事權利義務爭議的各種糾紛。

公局隱民與公民。

公民與公民之間的糾紛,一般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鄰里、同事、居民、村民之間,因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或者發生爭議而引起的糾紛。

公民與法人。

公民與法人、其他社會組織之間的糾紛十分廣泛,例如,農村村民與農村合作盯臘拍組織、經濟組織、鄉鎮企業之間因土地承包、農業產業化服務中的合同,劃分宅基地、財務管理等方面的糾紛。

公民職工與所在企業。

企業職工與所在企業之間,因企業轉制、租賃、兼併、破產、收購、轉讓,或者因企業拖欠職工工資、醫療費等發生的糾紛。

其他城市居民與城市市政管理組織、施工單位、企業事業單位等因城市街道市政建設,危改房屋改造等引發的糾紛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

第一條 為了完善人民調解制度,規範人民調解活動,及時解決民間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人民調解,是指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說服、疏導等方法,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解決民間糾紛的活動。

第十五條 人民調解員在調解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推選或者聘任單位予以罷免或者解聘:

一)偏袒一方當事人的;

二)侮辱當事人的;

三)索取、收受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四)洩露當事人的個人隱凱羨私、商業秘密的。

如何發揮人民調解在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中的積極作用

人民調解工作是維護社會穩定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一 基本情況 羅家司法所轄區共6個鄉 鎮 93個村 居 委會 二 存在的問題 一 調解組織發展不平衡 村 居 調委會100 的建立了調解組織 二 調解人員素質普遍偏低 三 各級黨委 對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視度不夠,四 各種調解組織聯動配合差,綜合協調有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