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工亡補助金分為三部分: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
一、喪葬補助金: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一次性工亡補派銷助金: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4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8844元)28844元*20=576880元。
三、供養親屬撫卹金: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銷羨運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標準為:
配偶40%,其他親屬30%,供養親屬兩人以上的,撫卹金之和不得超過本人工資。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虧梁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交通事故屬於工傷死亡如何賠償
2樓:李珊珊
法律分析:1、交通事故賠償已給付了醫療費、喪葬費、護理費、殘疾用具費、誤工工資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相應待遇。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先期墊付有關費用的,職工或其親屬獲得交通事故賠償後應當予以償還。
2、給付的死亡補償費,已由**職工或親屬領取的,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不再發給。但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低於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由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補足差額部分。也就是說得先由交管部門處理完交通事故,才能辦理上面提到的工傷死亡補助手續。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工傷職工**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或者30%。
關於交通死亡事故新的賠償和責任解答
幾經調解沒達成共識現司機怎麼還能先抓起來呢?按最高法院有關渣譁司法解釋,此案涉嫌交通肇事,目前是刑事拘留。交通事故是銀姿刑事還是民事?而切現新法規是先抓人後 嗎?本案是刑事附帶民事,要追究刑事責任,民事賠償責任也要有。問題補充 我朋友全責但我的意思是現怎麼還要抓人呀,又沒跑一直在調節呀請問他們說是新...
交通死亡事故同等責任,駕駛證被降級,降級後不能增駕,交警隊有關係可以取消限制增駕嗎
對於中國來說都是有國情的。交通死亡事故同等責任駕駛證比降級降級後不能增駕交警隊有關係可以起到升值增駕嗎?應該是可以。只要找好關係就可以,而且要找對人。按規定就是不可的事,但事情總是複雜的,如交警隊有得力關係,可找個理由替你取消限制增駕,但理由充分就沒有問題。我2017年出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同等責任...
交通事故死亡中的責任該如何劃分,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分幾個等級
一方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該當事人應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事故其他方當事人無責任 1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他方無責任。2 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當事人無違章行為的,由過錯一方當事人承擔事故全部責任。3 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 證據滅失,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