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是承擔部分責任還是連帶責任?

2025-04-05 06:05:19 字數 1706 閱讀 5872

1樓:細緻位飼

不正確,可以說是不準確,對於普通合夥人是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對於有限合夥人是承喚高擔有限責任,還有特殊合夥企業中的合夥人承擔責任也不一定是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企業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第五十五條 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可困毀以設立為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

第五十七條 乙個合夥人或者數個合夥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汪鏈備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合夥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夥企業債務以及合夥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五十八條 合夥人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夥企業債務,以合夥企業財產對外承擔責任後,該合夥人應當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樓:海南註冊公司博方財務

合夥人對合夥債穗敬燃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是合夥企業最基本的法律特徵,也是合夥企業與有限責任公司的根本猜虛區別。雖然通過本法規定的程式,使合夥企業獲得相對獨立的法律地位,但它仍沒有像法人企業那樣形成完全人格化的主體。合夥人共同經營管理合夥企稿逗業仍然是合夥的一般原則,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擁有較大的共同控制權。

因此,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承擔責任的方式上也不像公司股東那樣僅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有限合夥人會有連帶責任嗎?

3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有限合夥人承擔有限連帶責任,分以下兩種情況:

1、有限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但範圍以其出資額為限;

2、有限合夥人以普通合夥人身份**合轎坦夥企業事務,或第三方有理由相信其是普通合夥人而與之發生企業行為的,視為這筆交易中其承擔普通合夥人的責任。

根據《合夥企業法》

第七十七條。

新入夥的有限合夥人對入夥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八十一條。

有限合夥人退夥後,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夥企業債務,以其退夥時從有限合夥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第八十四條。

普通合夥人轉變為有限合夥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夥人期間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讓桐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閉滑桐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4樓:小盆友

給有限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有限合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合夥人之間承擔什麼連帶責任

5樓:**

法律分析:合夥人之間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是合夥企業最基本的法律特徵,也是合夥企業與有限責任公司的根本區別。

合夥人共同經營管理合夥企業仍然是合夥的一般原則,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擁有較大的共同控制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仿悉亂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第三十九備檔條 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陸信,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合夥企業合夥人的責任承擔問題,企業合夥人應承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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