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還給男方的 因為是女方提出退婚的
2樓:匿名使用者
不給當然沒什麼,但這就看你心裡怎麼想了
3樓:國度
就看女方怎麼做了 這個沒什麼硬性規定 如果女方感覺挺不好意思的也就還了 反之 就算了
4樓:賴小珍
女方提出退婚、女方要把所有男方買的東西全退給男方、假如是男方提出退婚、那女方就不要還男方買的東西
5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以定要退給男方,要是男說退婚,女方不用退還
女方提出退婚,男方給女方買的東西退婚後還給男方嗎?手機呀!戒指呀!等等......
6樓:匿名使用者
這些都是屬於禮金的,是一定要退換的
7樓:匿名使用者
要退,因為沒結成還是應該退的
訂婚半年了,女方提出退婚,需要把男方買的所有東西都退還嗎?包括手機,彩禮,以及吃的
8樓:鯊魚
彩禮是必須退還的,你關於你們在一起吃飯或你給人家買的零食就算了,說出去,你一個大男人也不好聽。關於手機如果是她讓你給買的你可以要求退錢,如果是你贈予的,可以協商解決,如果你把人家上過了,也就別計較了。如果你只要退回彩禮對你以後找女朋友是有好處的。
還有你要有證據女孩子另攀高枝了,不是因為你倆不和而是因為喜新厭舊的,你完全可以給她算個總賬,包括去約她的路費,因為她急著甩掉你擺平此事,別的男的在等著她。自己酌情處理,如果是我,不論什麼情況,我只會要求退回彩禮就行了,這種事解決的越快越好,越平靜越好。
9樓:文心蘭之歌
吃的不用還了,其他的必須要還
10樓:天火三部火啊
吃的不用退了吧。其它必須退。
女方要求退婚後,退還彩禮後,還要退還雙方交往中給的東西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要你給錢給別人你願意嗎?你的錢來得容易嗎?
難道人家男的錢就來得容易了?人家上了你嗎?人家得到你感情了嗎?沒有嗎?
他給我的東西是你的嗎?不是吧?
既然人傢什麼都沒得到,你為什麼還要拿著人家的東西不放呢?惡不噁心!還說人傢什麼有什麼這病那病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的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下列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同居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3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饋贈屬於附加條件的一種。那就是一結婚為前提。
既然目的沒有達到,為什麼不退給人家呢?
訂婚後女方提出退婚男方給女方買戒指和所有送的東西和彩禮錢怎麼算,還有女方給男方買的東西回禮錢怎麼算
14樓:晚霞夕照
既然女方看不上男方,就不應當接受男方的彩禮。為了不留後患,最好兩清。好說好散!
15樓:漂亮真實擁有
這麼麻煩的話還是不要退了吧。
訂婚後男方給女方的彩禮錢男方退婚後女方會返還彩禮錢嗎
如果退婚的原因是男方自身原因,女方沒有過錯的話,不用退還。從民俗上來說,是不需要退還的。因為訂婚送的彩禮是男方給女方相當於聘禮,訂下了對方的女兒,對方的女兒就不可以再相親相關的事情。所以女方可以不退還彩禮。從法律上來說,給彩禮,相當於給聘禮,就是定金,如果你違約了定金是可以不退還的,男方也沒有權利要...
男方對女方提出退婚是否需要賠償名譽費
不需要。建議綜合考量,如果給些補償能有更好的效果而自己又可以承擔,不妨給些。不需要,這些都不是受法律保護的 如果雙方自願,沒有賠償責任。怎麼能這樣呢,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還是友好協商吧。訂婚後男方提出退婚,女方要求賠償名譽損失費,有道理嗎,得怎麼處理這件事情呢 法律不支援,因為退婚不涉及侵權,對方...
退婚男方需要給女方賠償嗎,訂婚後男方提出退婚,女方要求賠償名譽損失費,有道理嗎,得怎麼處理這件事情呢
看情況,比如男方欠不欠女方東西,還有是因為什麼事情退婚的,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這種事情要協商的 按各地的習俗來看,一般是不用 訂婚後男方提出退婚,女方要求賠償名譽損失費,有道理嗎,得怎麼處理這件事情呢 法律不支援,因為退婚不涉及侵權,對方執意需要得到得到賠償可以通過協商或者上訴。婚姻法 第二條 實行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