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違反憲法,公民有通訊自由且通訊祕密受到保護
2樓:匿名使用者
哈哈。這位同學,我國憲法的十四條是這樣寫的:國家通過提高勞動者的積極性和技術水平,推廣先進的科學技術,完善經濟管理體制和企業經營管理制度,實行各種形式的社會主義責任制,改進勞動組織,以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發展社會生產力。
完全和你的手機沒有關係
而且這位同學,一看你的問題,就覺得你是個法盲。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他具有最高性、廣泛性、原則性、概括性、適應性、和無具體懲罰性
不要什麼事情都說違反憲法
3樓:墮落兔子
國有國法 家有家規
當然學校也有學校的規矩
就這還憲法啊 為什麼沒收手機啊 為什麼不先問問自己呢 法律讓你好好學習 你會好好學習不
想想自己吧 其實現在這一切許多都是為你好的 好好學習吧 別動不動就法律的 父母買手機也為你好才買的 希望自己能多想想
4樓:匿名使用者
憲法?有沒有那麼誇張啊,學生行為規範你沒看啊?
學校禁止學生帶手機進入學校違法嗎?
5樓:蔡仲翰
不違法,因為首先沒有法律限制說學校不可以作出這類禁止,而且從情理上看:學生以學習為主,而學校在這個原則上限制學生使用手機以免影響學習,這是學校所指制定的一種在校學習的規章制度,就如同某些工廠、公司,對於員工上班期間不得上網一樣,對於相關人員作出的一些制度性的安排,本質上並沒有實質影響學生的權利,而且在學習期間使用手機,對你的學習也不一定有好處(例如你可以用智慧手機中的計算器,但學校可能為了鍛鍊你的口心算能力),甚至影響其他人(例如鈴聲可能影響他人聽課)。所以,學校禁止學生帶手機進入學校不違法。
6樓:朕要赦你無罪
當然不違法了,楊教授放電都不違法,收你個手機還不小意思。
7樓:遊曳幻影
你是小學、初中、還是高中?
國家法律允不允許中學生帶手機
8樓:匿名使用者
目前沒有法律依據,憲法賦予公民通訊自由和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的權利。
手機是通訊工具學校無權禁止,其他檔案和法規與憲法相沖突了就是無效的,但是憲法還規定享受自己的合法權利的時候不能損害國家,集體,社會的利益和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如果你在使用手機的過程中侵害了其他人的權益,那麼你將不在享有這個權利,例如上課玩手機影響了老師教學和其他同學聽課,侵犯了他人的受教育權,集體的休息時間你玩手機影響了他人休息侵犯了他人的休息權。
所以國家法律中沒有規定是否允許攜帶手機,但應根據各學校規定決定是否可以攜帶。
擴充套件資料
學校無權沒收或暫扣學生的物品。
只有在法律有規定、有授權的部門才可以行使,法律並沒有規定學校可以沒收、扣押學生財物,因此是違法的。
學生作為公民享有對自己物品的享有權和進行自行處置的權利 ,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其個人財產沒收、損壞、遺失,否則要予以賠償。
按照法律規定沒收是一種行政處罰,必須由執法機關依據法律規定進行處罰,老師既不是行政執法人員,也沒有法律依據,無權沒收公民的財物,他們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學生可以到教育局投訴,甚至可以提起訴訟。
從嚴格的法律意義來說,在沒有本人同意的情況下,老師是沒有權利沒收學生物品或「代為保管」的。
沒有當事人同意的「代為保管」是強行轉移財產的佔有,亦是對個人合法財產所有權的侵犯。
9樓:**的勾k先生
國家法律中沒有規定是否允許攜帶手機,應根據各學校規定決定是否可以攜帶,比如陽江市。
為了加強對手機的管理,在新學年開學之際,陽江一中釋出了手機禁令,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校或在校內使用手機。
校方不會採取搜身等方式對學生進行檢查,但一旦發現學生帶手機回校,將視為違紀行為扣分,這也是學生量化考核標準之一。同時校方還會將手機扣下來轉交給家長保管。為了方便學生與家長聯絡,該校已經在學校800多個宿舍安裝了200卡座機**。
10樓:匿名使用者
別慌。只要你夠膽子跟老師理論,那麼老師會乖乖交出手機來!
老師沒收你的手機行為違反了國家的四部法律,分別是:《物權法》、《教育法》、《教師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情節嚴重者算是侵犯你的私隱.
一:《物權法》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以及第四條之規定:手機是你的合法動產,你擁有該物品的所有權,任何個人與機關(除執法機關外)無權佔有或扣留.
二:《物權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條:你有權對傾犯你合法財產的個人以及機關(除執法機關外)要求財產復原和歸還.
三:學校有規定學生不允許帶手機上學,卻無規定老師可以沒收以及扣押手機.因為《物權法》有明文規定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別人的個人財產.
而學校更沒有權利去沒收,雖然個別學校是公辦學校,但學校再怎麼樣也只能是學校,永遠都不能成為執法單位.而某些學校有規定老師可以沒收,此規定與法律相沖,它便是違法規定.照例應該廢除.
四:《教師法》並沒有「沒收或扣押學生財產」的權力。並且《未成年人保**》、《教師法》、《教育法》中說明,不得侵犯學生的合法權利。
而《物權法》中的權利,是屬於合法權利。 也就是說,這樣一來,老師不只違反《物權法》,更侵犯了學生的合法權利。你不只可以拿回手機,還可以向法院訴訟老師這四項罪。
另外,《物權法》中還規定了假若財產在其中損失,你還可以要求侵害人作出賠償,例如手機**下降。以上資訊真實有效!如有疑問請撥12580轉***!
老師沒收學生手機後有權力翻看裡面的簡訊麼??
沒有,這是侵犯了學生的個人隱私,現在都在講要普及法律知識,學生的課程裡面也要講怎樣保護個人隱私,而作為一個教師來說,法律知識盡然這麼淡薄,真是令人感到悲哀,你可以去找老師理論,讓他好好學學法律知識。
學校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通常會採取一些管理手段。有些學校會搜查學生的物品或者暫時扣押學生的手機、遊戲機等,有些學校甚至出現教師罰學生款的情況。在一些教師看來,這是很正常的管理手段,事實上這種行為侵犯了學生的財產權。
一、學校無權沒收或暫扣學生的物品
沒收和暫扣財物屬於行政處罰範疇,而作為教育機構的學校顯然沒有這樣的權利。實施行政處罰措施必須具有相應的主體資格,根據我國2023年頒佈的《行政處罰法》,享有行政處罰權的有以下三類主體:
1.依法律規定享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我國《行政處罰法》第十五條規定:「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實施。」
3.受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行政處罰法》第十八條規定:
「依照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可以在其法定許可權內委託符合本法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行政機關不得委託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委託行政機關對受委託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應當負責監督,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受委託組織在委託範圍內,以委託行政機關名義實施行政處罰;不得再委託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該法第十九條規定:
「受委託組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務的事業組織;(二)具有熟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業務的工作人員;(三)對違法行為需要進行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鑑定的,應當有條件組織進行相應的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鑑定。」
學校沒有沒收、扣押學生財物的權利,違反了《民法通則》私人財產(書)神聖不受侵犯的的規定,即扣押與沒收,只有在法律有規定、有授權的部門才可以行使,法律並沒有規定學校可以沒收、扣押學生財物,因此是違法的。
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其實質是搶劫,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佔他人財產.老師的這種行為是屬於使用老師這種特殊的身份,強行奪走學生的財產,屬於刑法規定的其他方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從程式上來說:一般情況下被行政機關沒收的的財物須上繳國庫,也不能是自己佔有或者使用.
學生作為公民享有對自己物品的享有權和進行自行處置的權利 ,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其個人財產沒收、損壞、遺失,否則要予以賠償。
按照法律規定沒收是一種行政處罰,必須由執法機關依據法律規定進行處罰,老師既不是行政執法人員,也沒有法律依據,無權沒收公民的財物,他們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學生可以到教育局投訴,甚至可以提起訴訟。
從嚴格的法律意義來說,在沒有本人同意的情況下,老師是沒有權利沒收學生物品或「代為保管」的。
沒有當事人同意的「代為保管」是強行轉移財產的佔有,亦是對個人合法財產所有權的侵犯。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國家法律沒有規定允不允許中學生帶手機。
學校有規定學生不允許帶手機上學,卻無規定老師可以沒收以及扣押手機。
因為《物權法》有明文規定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別人的個人財產。而學校更沒有權利去沒收。雖然個別學校是公辦學校。
但學校永遠都不能成為執法單位,而某些學校規定老師可以沒收,此規定與法律相沖,它便是違法規定照例應該廢除。
學校沒有沒收、扣押學生財物的權利,違反了《民法通則》私人財產(書)神聖不受侵犯的的規定,即扣押與沒收,只有在法律有規定、有授權的部門才可以行使,法律並沒有規定學校可以沒收、扣押學生財物,因此是違法的。
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其實質是搶劫,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佔他人財產,老師的這種行為是屬於使用老師這種特殊的身份,強行奪走學生的財產,屬於刑法規定的其他方法。
相關法律法規:
《物權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物權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無權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物權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學校不允許學生帶手機是否違法,侵犯學生的自由通訊權。
12樓:匿名使用者
學校不允許帶手機不違反憲法,但是他不能在你用手機的時候搶奪,並且摔你的手機。你有利用手機隨時通訊的權利,學校也有懲罰開除你的權利
13樓:
這個很正常,防止學生的攀比心理,還有遊戲氾濫不關注學業,這已經成為的現階段學習所面臨的的一個普遍的問題了,這個你說說的情況確實有點嚴重,不應該不然帶手機啊!你們可以到相關部門來舉報,這個效果很明顯的。
14樓:0起個名這麼難
不存在涉嫌違憲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規定來看,並不是所有單位和個人都能違反憲法,違憲主體只是國家機關,你們學校不是國家機關,所以不是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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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敘述的不夠詳細,聽起來有點危險,很可能涉及公司 自我交易 如果是公司高管,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是嚴格禁止的。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董事 高階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四 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 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 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
懂法律或者專業律師請進律師或著非常懂法律的請進
不矛盾。所謂支copy 付令異議,只要支付令符合法bai律規定du的異議條件就可以了zhi,不需要異議的理由真的能對抗債權人 dao的請求。即支付令異議滿足三個條件 一是書面形式,二是針對債務本事,三在規定時間內。只要符合這三個標準即是所謂異議成立。是的,不需審查。因為債務人有異議,執行依據受阻,當...
對學校哪些方面存在問題需改進,學校還有哪些地方需要改進
存在的問題 1 管理制度有待於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很多制度落實不夠,不利於學校工作的有效開展。2 教師的整體素質還需進一步的提高,課堂教學方法和手段要不斷優化,部分教師工作積極性不高。3 學生管理有待加強,學習風氣不夠濃厚,各種行為習慣的養成缺乏系列教育。4 網路資源利用率不高。5 校園文化建設需要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