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共享單車管理規定》的內容是什麼

2021-03-03 20:58:38 字數 4257 閱讀 8515

1樓:水院最美

(1)企業作為市場主體,應承擔共享單車運營管理的主體責任,**承擔監督責任,更好地發揮服務和監管職能,依法進行規範引導;

(2)共享單車屬於自行車分時租賃的企業經營活動,是市場行為,企業是共享單車投放和經營管理的主體,應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3)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應依託現代資訊科技在車輛設施裝置和服務管理上技術創新,提升共享單車服務和管理水平。

共享單車的管理為「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具體職能分工為:

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共享單車運營企業的監督管理;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共享單車停放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

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共享單車的通行管理和停車點位的規劃設定;

區(市)縣**負責屬地範圍內非機動車停放點位的施劃、停放標誌的設定和停放秩序的管理,倡導綠色文明出行;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共享單車經營實施相關監督管理。

按照規定,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應:

(1)應加強共享單車的日常維護,定期對營運車輛進行檢查並做好清潔維護,對車身張貼違法小廣告、牛皮癬等問題及時進行清除,確保市容環境不受影響;

(2)應組建專業執行維護隊伍,做好車輛停放秩序的維護管理;並做好車輛運營排程和車輛維修,提高車輛故障維修、廢棄或故障車輛處理反應速度;

(3)應按**服務監管要求,將運營車輛資訊和信用評價資訊直接接入**指定平臺,實現資料實時共享。

城市共享單車管理規定都包含什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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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共享單車管理規定》的內容是:

(1)企業作為市場主體,應承擔共享單車運營管理的主體責任,**承擔監督責任,更好地發揮服務和監管職能,依法進行規範引導;

(2)共享單車屬於自行車分時租賃的企業經營活動,是市場行為,企業是共享單車投放和經營管理的主體,應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3)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應依託現代資訊科技在車輛設施裝置和服務管理上技術創新,提升共享單車服務和管理水平。

共享單車的管理為「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具體職能分工為:

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共享單車運營企業的監督管理;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共享單車停放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

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共享單車的通行管理和停車點位的規劃設定;

區(市)縣**負責屬地範圍內非機動車停放點位的施劃、停放標誌的設定和停放秩序的管理,倡導綠色文明出行;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共享單車經營實施相關監督管理。

按照規定,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應:

(1)應加強共享單車的日常維護,定期對營運車輛進行檢查並做好清潔維護,對車身張貼違法小廣告、牛皮癬等問題及時進行清除,確保市容環境不受影響;

(2)應組建專業執行維護隊伍,做好車輛停放秩序的維護管理;並做好車輛運營排程和車輛維修,提高車輛故障維修、廢棄或故障車輛處理反應速度;

(3)應按**服務監管要求,將運營車輛資訊和信用評價資訊直接接入**指定平臺,實現資料實時共享。

3樓:風不涼

北京上海成都等地的規定不一樣,以成都為例:

關於鼓勵共享單車發展的試行意見

各區(市)縣人民**、市級有關部門、有關企業:

共享單車使用靈活方便,可為市民短距離出行和公共交通系統接駁換乘提供解決方案,是城市公共交通的有益補充,有利於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務水平,緩解我市交通擁堵,引導市民養成綠色出行、低碳環保的出行習慣。為促進我市共享單車的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和住建部、***、財政部《關於加強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建城〔2012〕133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經市**同意,提出以下試行意見:

一、總體思路

以解決市民短距離出行和公共交通系統換乘接駁需求為導向,以市場配置資源、**規範監管為手段,引導我市共享單車規範有序發展,為市民提供便捷、綠色的出行方式,推動綠色低碳出行。

二、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把方便市民出行作為首要原則,企業依法規範經營,使用者依法使用、文明騎行,構建安全、便捷、舒適的共享單車出行服務系統。

堅持市場配置。共享單車屬於自行車分時租賃的企業經營活動,是市場行為,企業是共享單車投放和經營管理的主體,應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企業作為市場主體,應承擔共享單車運營管理的主體責任,**承擔監督責任,更好地發揮服務和監管職能,依法進行規範引導。

堅持技術創新。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應依託現代資訊科技在車輛設施裝置和服務管理上技術創新,提升共享單車服務和管理水平。

三、加強秩序管理

(一)加快自行車停車點位劃定

依據《成都市中心城區公共區域非機動車停放區位技術導則》,加快推進自行車停車點位的劃定工作。

(二)加強共享單車停放管理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共享單車停放管理。加強共享單車停放區域環境衛生作業,保持區域內乾淨、整潔;加強共享單車停放管理,維護好自行車停放秩序。

四、規範共享單車管理

(一)運營企業

1.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的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擬在我市從事共享單車經營服務的,應當在我市設立服務機構且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

2.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應自覺接受其服務機構所在地縣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

(二)車輛

1.共享單車技術效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相關規定,車輛質量可靠。

2.車身設計美觀,無廣告設定,不影響市容。

3.具備車輛的實時定位和精確查詢功能,鼓勵推廣帶有車輛衛星定位和智慧通訊控制模組的智慧鎖,鼓勵使用國產的衛星導航定位系統。

(三)市民

1.愛護共享單車和停放設施等公私財物,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應自覺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罰;違反城市管理有關規定,應自覺接受城市管理部門處罰。

3.文明騎行,規範停放。

(四)經營行為

1.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應當對使用者利用網路進行實名制註冊登記並簽訂服務協議。

2.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應公佈確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計費方式和費用,實行明碼標價。

3.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應通過具備相關資質和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業進行資金結算,為使用者提供安全、保密和便捷的支付結算服務。

4.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應依法依規運營,違反規定將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5.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應當針對使用者制定安全騎行規範停放守則、文明用車獎懲制度及建立個人信用評價體系,並通過技術創新等手段加大對使用者的監督管理力度,督促使用者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並協助**相關部門對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

6.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應組建專業執行維護隊伍,做好車輛停放秩序的維護管理;並做好車輛運營排程和車輛維修,提高車輛故障維修、廢棄或故障車輛處理反應速度。

7.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應加強共享單車的日常維護,定期對營運車輛進行檢查並做好清潔維護,對車身張貼違法小廣告、牛皮癬等問題及時進行清除,確保市容環境不受影響。

8.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應當建立使用者投訴機制,設定服務監督機構、建立投訴受理平臺、公佈服務監督**。

9.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應按**服務監管要求,將運營車輛資訊和信用評價資訊直接接入**指定平臺,實現資料實時共享。

10.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應注重保護使用者隱私,不得將註冊使用者個人資訊公開或擅自洩露。

11.共享單車運營企業不得妨礙市場公平競爭,不得侵害使用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12.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應當遵守國家網路和資訊保安有關規定,不得利用其服務平臺釋出法律法規禁止傳播的資訊,不得為企業、個人及其他團體、組織釋出有害資訊提供便利。

五、保障機制

(一)明確管理職責

共享單車的管理為「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強化共享單車的屬地化管理。具體職能分工為:

1.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共享單車運營企業的監督管理。

2.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共享單車停放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

3.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共享單車的通行管理和停車點位的規劃設定。

4.區(市)縣**負責屬地範圍內非機動車停放點位的施劃、停放標誌的設定和停放秩序的管理,倡導綠色文明出行。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共享單車經營實施相關監督管理。

(二)加大執法力度

公安機關要加大執法力度,對蓄意破壞、盜竊共享單車等行為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及時向社會公佈,為共享單車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秩序。

(三)加大宣傳力度

市宣傳部門及相關新聞**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倡導市民綠色出行、文明出行,為共享單車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本試行意見適用於成都市五城區及高新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其他區(市)縣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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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堆積如山,對於共享單車的隨處停放,你們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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