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
官璽是bai國君授予臣下
權力du時頒發的信物和憑證。官府的
zhi各種命dao
令、公文,必須蓋有璽版印,若丟失權
了璽印,也就丟了官。因此,戰國時期形成了一種制度,大小官吏必須隨身佩帶璽印。
戰國官璽中也有兩類不鐫官名的:一是邑、縣以下低階地方機構的官吏佩印。這類璽印有的鐫地名和機構名,有的僅鐫地名。二是特殊專用璽印,如烙馬印及關稅用印。
今存戰國官璽中還有形制特異的,印體碩大,多屬司工官璽或特殊專用璽,而非一般武吏或行政**所佩。官璽
戰國時期的資料
2樓:繼潤
戰國時代(公元
前475年--公元前221年)是東周的後半期,但東周在前256年即已被秦國所滅,所以戰國時代在時間上並不全部包含在東周王朝裡面。
經過春秋時期(前770年―前476年)的無數次爭霸戰爭,周王朝境內的諸侯國數量大大減少,三家分晉事件爆發後,韓、趙、魏三大家族躋身強國之列,戰國七雄格局正式形成,這七國分別是:燕、趙、魏、韓、楚、秦、齊。除最為強大的戰國七雄外,周王朝境內還存在著越、巴、蜀、宋、中山等「千乘之國」,小國尚有鄭、衛、東周、魯、滕、鄒、費等,但其影響力遠遠不及戰國七雄,只能在它們的夾縫中生存,且最終為七雄所滅。
「戰國」之名,源自西漢劉向編注的《戰國策》。公元前453年,晉國大夫韓、趙、魏三大家族打敗智氏,繼而瓜分晉國,奠定了戰國七雄的基礎。
戰國上承春秋亂世,後啟大秦帝國,中續百家爭鳴,是中國思想、學術、科技、軍事以及政治發展的**時期,史稱「百家爭鳴」;與此同時,圖強求存的各諸侯國了許多舉世聞名的變法和改革;而在兼併戰爭過程中,如張儀、蘇秦的縱橫捭闔,廉頗、李牧的戰場爭鋒,信陵君、平原君的政治斡旋……諸如此類,不勝列舉,湧現出了大量為後世傳誦的成語和典故。而在統一中國的過程中,戰國時代也塑造了**集權的君主**社會的雛形。
3樓:張以恆
戰國時期(前476年,一說前453年或前403年~前221年),或稱戰國時代
,簡稱戰國,是中國歷史上東周的一段時期(秦統一中原前),這一時期各國混戰不休,故被後世稱之為「戰國」。「戰國」一名取自於西漢劉向所編注的《戰國策》。隨著時間的發展,這兩種觀點都得到了其支持者的完善和補充。
在前403年之前發生的重大歷史事件,有前473年越王勾踐滅吳,和前403年三家分晉。目前,史記的觀點因包括瞭如上重要的歷史事件而得到多數採納。而在戰國時期的結束是在秦統一中國(前221年)。
伴隨著私田制和鐵器的廣泛運用,社會新興階層的崛起,戰國時期的中國從政治、經濟、文化、科技上迎來變革的高峰。戰國時期,土地國有制徹底瓦解,土地私有制也就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得到確立和發展。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各國的改革或變法運動促進了這一轉變。
土地自由買賣已經合法化,參與土地買賣的有貧民、官僚和貴族。秦國在商鞅變法後,「除井田,民得賣買」。
由於郡縣制度的加強,以獲取土地、財富、人口的國家不斷開展兼併戰爭,促使這個從春秋時期開始便戰爭不斷的土地逐漸走向新的時代。戰國承春秋亂世,啟帝秦發端,中續百家爭鳴的文化潮流,這是中國思想、學術發展的**時期,史稱「百家爭鳴」。中原經濟技術的新發展與各國相繼圖強而的舉國變法,名士的縱橫捭闔,宿將的戰場爭鋒,湧現出了大量為後世傳誦的典故。
塑造了帝制中國的雛形。
秦王掃六合
秦王嬴政於公元前230年只公元前221年,先後滅掉韓,趙,魏,楚,燕,齊
1、揮師滅韓公元前230年,秦始皇派內史騰率軍長驅直入,俘虜了韓王安,在韓國故地設定了穎川郡(郡治在今河南禹縣),韓國宣告滅亡。韓國的滅亡是秦統一戰爭全面的標誌。
2、破趙逼燕。秦滅韓之後,第二個目標就是趙國。公元前229年,趙國接連發生大**和大饑荒,秦始皇再次命王翦、楊端向趙國發動全面進攻。
王翦施行反間之計,用重金收買趙王寵臣郭開,大肆誹謗李牧等人,說他們要謀反,促使趙王將李牧殺害。公元前228年,王翦大破趙軍,攻克邯鄲,俘獲趙王遷,佔領趙國本土。接著揮師北上,屯於中山(河北定縣),逼近燕國。
3、攻破燕國。秦軍逼近燕國,引起燕、代一片恐慌。燕國的太子丹收容秦國叛將樊於期,並通過燕國勇士田光結識了刺客荊軻,企圖刺殺秦始皇,但荊軻未能殺掉秦始皇,反而激起了秦始皇對燕國的憤怒。
公元前226年,秦軍攻佔燕都薊城(今北京市),燕王喜和太子丹逃往遼東。
4、佔領魏地。秦軍攻克燕都薊城後,把打擊的矛頭指向了魏國。公元前225年,秦始皇派王翦的兒子王賁率領10萬大軍去攻打魏國。
王賁看到大梁城地勢較為低下,又離黃河、鴻溝不遠,遂令秦軍開渠,將黃河、鴻溝之水引至大梁城下。三個月後,城垣崩塌,秦軍攻入大梁。魏王假投降,不久被殺,魏國滅亡。
5、大舉伐楚。公元前225年,秦始皇派李信率軍攻楚。李信輕敵冒進,先勝後敗。
公元前224年,秦始皇親請老將王翦,令率60萬大軍伐楚。大破楚軍於蘄南,殺楚將項燕,佔領楚國大片領土。公元前223年,王翦與蒙武合攻楚都壽春,俘獲楚王負芻。
次年王翦又率軍渡過長江,平定了楚國的江南地區,降服百越之君。楚國宣告滅亡。
6、吞滅齊國。楚國滅亡後,秦始皇派王賁率軍深入東北,掃除燕、趙殘餘勢力。公元前222年,王賁攻佔遼東,俘虜了燕王喜。
接著攻下代城,俘虜了代王嘉。燕、趙兩國徹底滅亡。至此,東方六國中就只剩下齊國。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命王賁率秦軍從燕國邊界南下進攻齊國。王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在沒有遇到什麼抵抗的情況下,猝然攻入齊都臨淄(山東淄博)。齊王建入秦投降,齊國也被納入秦國的版圖。
疆域摺疊編輯本段
東南西北上中下;
齊楚秦燕趙魏韓。
秦:約佔有今陝西關中、漢中,甘肅東南部,重慶、四川大部。
魏:約佔有今山西南部,河南北部、中部和東部。
趙:約佔有今山西北部、中部和河北中部、西南部,內蒙古自治區的一部分。
韓:約佔有今河南中部、西部和山西東南部。
齊:約佔有今山東北部,河北南部、西部和山西東南部。
楚:約佔有今湖北全省,河南,安徽,湖南,江蘇,浙江的一部分。
燕:約佔有今河北北部,遼寧,吉林的一部分。
政治摺疊編輯本段
戰國時,各諸侯國陸續形成國君之下將相分職、文武分權的**官僚體制。相,又稱相邦、宰相,是百官之長。將,又稱將軍,是武官之長。
秦國於武王二年(前309)開始設丞相一職,丞相中最尊貴者稱相邦,最高武職初為大良造,到秦昭王時才設將軍。楚國一直以令尹為最**職,柱國或上柱國為地位稍次的最高武官。各國次一級的武官為尉,或稱國尉、都尉。
國君的祕書稱御史,並有監察之任。郡縣的設定更為普遍,逐漸形成以郡統縣的格局。原來,官吏世襲,各有封地。
戰國中期開始,國君對各級官吏改為給以一定糧食作為俸祿,或賞給**、錢幣。同時形成璽符制度,任免官吏以璽為憑,調動軍隊以兵符為據。從而將一切權力集中於國君之手。
縣以下,有鄉、裡、聚的組織。鄉有三老、廷掾,裡有里正。聚是村落,其下有伍、什的編制,五家為一伍,有伍長,十家為一什,有什長。
官制摺疊編輯本段
**結構
戰國各國都吸收春秋時君權下替的歷史教訓,建立新的官僚體制以糾過去宗法貴族把持國家大權之失。
戰國時**最高的官吏為相邦。相邦是百官之長,治理朝中百事,對大小官吏有賞罰之權。各國都置此官,但名稱上略有歧異,有些國家借用太宰、冢宰、令尹之類的舊名。
有的國家稱為宰相,秦有時不置相邦,而設左、右丞相。
較相邦為低並分掌各種具體職務的官吏,有主管民政、軍事和工程事務的司徒、司馬和司空(見三有事),有管理刑罰和辭訟的司寇或司理。還有專管農業、手工業、山林資源的司田、工師、虞師等官。
地方機構
地方上一般都分成若干縣,以替代過去貴族的封邑,秦商鞅變法後,全國共設四十一縣,《戰國策》說魏有百縣。縣也稱都,古書中常將縣都連稱。在縣以下有鄉、裡。
有的國家在鄉、裡之間還有州。裡之下又分成若干個什、伍,伍是五家,什是十家。縣的主管官吏為令,秦或三晉,也稱縣令為大嗇夫。
在令之下有丞、尉、御史以及縣司空、縣司馬等官。鄉、裡設三老、裡典、伍長等。縣置於君主統治之下,君主的政令可通過地方小吏一直貫徹到鄉、裡,**集權制比過去大為加強。
各國在邊境地區或新佔領的地方,往往設郡以統縣。如魏在河西設上郡,秦滅蜀後設蜀郡,趙打敗林胡、樓煩後建立雲中、雁門等郡。戰國時的郡都比較大,韓的上黨郡有十七縣,趙、燕的代、上谷郡都各有三十六縣。
郡的主管官吏為守,也有稱太守者。設郡的目的是為了加強地方的軍事防禦能力,故郡守除治民外,還掌握兵權,可以率兵自衛或出擊敵人。
從相邦到地方的守、令,都由國君來任免。在任命官吏時要授予官璽。官吏有了官璽才能行使其權力。
在免官時君主又要將官璽收回,當時稱為「收璽」或「奪璽」。君主通過所謂的「上計」,考核官吏治績。官吏不稱職或有過失者,君主可收其璽而免其官。
《荀子》說:「相邦歲終奉其成功以效於君,當則可,不當則廢。」相邦為百官之長,如君主對其不滿,隨時可被免職。
可見當時對官吏的考核是比較嚴格的。正因為如此,各國**大都能保持較高的行政效率。
任人唯親
春秋時實行任人唯親,官吏主要由公子、公孫擔任。戰國時任人唯賢比較流行。雖然象齊、楚等國任用宗族的現象仍未斷絕,但多數國家都主要從平民中擢用有用人才,甚至象申不害、範睢等出身於貧賤者也能被破格任用。
秦多用外來的客卿,廣攬天下的英才。秦能最強於天下,與此不無關係。官吏人才多通過大臣或名流之推薦和保舉。
如果推舉者徇私,則將受到一定的懲罰。如秦國對於「凡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
官吏一般都是領取實物為俸祿。**可以食祿千鍾,甚至到三千鍾、萬鍾。稍低的俸祿為一千石,依次而下為八百石、七百石、六百石、五百石、四百石、三百石、二百石、一百石、五十石。
更低者為斗食。按照秦制,六百石以上者皆屬**級別。官吏有特殊功勳者,國家往往賞賜田地。
如《商君書》曾說:「得甲首一,賞爵一級,益田一頃。」
封爵仍有,但和春秋之制有較大區別。如屬宗室或有功之大臣,可獲得君或侯之稱號,有封邑或封地,主要食租稅,僅有一定的治民權。這些封君多終身或傳數世,很難長期世襲。
稍低者為卿或大夫,一般是獎勵給功臣或名賢。秦的爵制,級別較多,從侯到大夫、士。其中的低爵,獲得者為平民或士兵。
法律摺疊編輯本段
戰國初,各國變法進一步使法律系統化。魏國李悝所編《法經》,包括盜法、賊法、囚法、捕法、雜法和具法。盜法治偷竊,賊法治殺人。
囚法和捕法是對盜賊偵查和逮捕的處理程式。雜法是對盜、賊以外犯罪的懲罰規定。具法是根據情況對犯罪予以減輕或加重處罰的規定。
秦國本來就有族誅之刑。商鞅變法,設連坐之法,更制定了嚴厲的法律,增加肉刑、大辟,有鑿頂、抽肋、鑊烹之刑。其它各國也競相制定嚴刑酷法。
如齊有烹、殺、醞、金刀等刑,楚國有戮、肢解、烹、貫耳、鞭,笞、刖、宮、梏、礫、滅家、夷宗、三族等刑,燕有截、刳腹、繫獄、劓等刑。
戰國時各國都用嚴刑峻法以治國。為此而制訂出一批新的成文法典。魏有李悝的《法經》,最為有名。
趙有《國律》,燕有《奉法》。但這些法典都早已亡佚。秦律是在《法經》的基礎上編訂而成,也已不復存在。
但2023年出土的雲夢秦律和其他有關材料,其中大部分都應是戰國時期秦國的法律條文,是瞭解秦或其他國家法制狀況的寶貴資料。
秦律將保護私有財產的神聖不可侵犯性放在首要的地位,如對犯盜竊罪者處罰極為嚴酷。凡參與分贓或窩贓者,則將和盜竊者受到同樣的懲罰。竊賊盜竊所得,其價值超過六百六十錢,就要被處以次於死刑的重刑。
如盜竊別人的桑葉,其價值不到一錢,也要服苦役三十天。
其次,法律對官吏的違法行為頗為重視。秦律中有多種的官府法規性質的內容,如有《置吏律》、《效律》、《軍爵律》等,還有和生產有關的《田律》、《工律》和《金布律》。官吏在執法時忽於職守者為「不勝任」,對重罪輕判或輕罪重判為「不直」,「不勝任」和「不直」都構成犯罪。
「不廉潔」的官吏為「惡吏」,也為法律所不容。
戰國時刑罰殘酷。刑罰有死刑、肉刑、徒刑等類。肉刑分髡、黥、刖、劓等。
徒刑是使罪人長期服苦役,三晉稱這類罪犯為胥靡,秦稱刑徒城旦或鬼薪、隸臣。秦徒刑中以城旦為最重,犯人髡髮穿赭衣,頸中戴鐵鉗,腳上戴鐵釱。同時還要處以黥、劓等肉刑。
城旦在嚴密的監督下服長期的苦役,實際上成為罪犯奴隸。肉刑在戰國時已成為前一時代的殘餘,而徒刑則變為一種重要的懲罰手段。較輕的刑罰有遷刑、笞刑和罰金、罰徭。
遷刑是把犯人遷徙到邊地去服役或戍守。犯人的家屬也要承擔法律責任,《法經》中的三族刑,即犯人的父、母、妻的親屬也要受株連。秦律中所謂的「收」,也是指籍沒罪人的妻孥。
諸侯國摺疊編輯本段
戰國時期最有實力的是齊、楚、燕、韓、趙、魏、秦,人稱「戰國七雄」。
春秋一百多國,經過不斷兼併,戰國初年,約有十幾個國。大國有秦,魏,韓,燕,趙,齊,楚,即「戰國七雄」。此外還有越國一個較為強大的國家。
小國有宋,衛,中山,魯,滕,鄒等。另外還有不少少數民族分佈在四周,北與西北有林胡,樓煩,東胡,儀渠,南有巴國,蜀國,閩越。
戰國前期,「七雄」形成,各國將精力用在內部整理上。各國招賢才能,勵精圖治,像李悝,吳起,商鞅等人的變法維新就發生在這時期。
戰國中期,就是大戰的時候。真是:「國無寧日,歲無寧日」。
「邦無定交,土無定主」的混戰局面。各個國家為保持自己的生存和擴大國土的勢力,君主們都相繼稱王,獨霸一方。一方面加強**集權,改革圖強,加強軍備;另一方面,在外交上頻頻爭取別國的「合縱」、「連橫」。
戰國後期,秦昭襄王用范雎為相,採用了「遠交近攻」之計,破壞了各國的「合縱」,加強了秦國的國力、軍事,成了戰國時期的第一強國,削弱了各國的力量
請問戰國時期韓國古都是什麼,戰國時期的韓國位於現今的哪個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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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戰國時期有哪戰國七雄,春秋戰國時期有哪些國家
春秋五霸 史記 的說法是 齊桓公 宋襄公 晉文公 秦穆公 楚莊王 荀子 王霸 則是 齊桓公 晉文公 楚莊王 吳王闔閭 越王勾踐 戰國七雄 秦國 趙國 齊國 楚國 魏國 韓國 燕國 秦朝統一時間表 公元前230年 韓國降將內史騰率秦軍滅韓國,俘韓王安,韓亡。所得韓地置潁川郡。公元前228年 秦國大將軍...
戰國時期的玉手串,戰國時期手串怎樣子
戰國時期的玉手串,質地細膩溫潤,時代特徵比較顯著 真品收藏價值十分高的 真品有一定市場潛力的。現代工具的雕刻痕跡很明顯,新東西啦。那個傻子跟你說的戰國時期的人喜歡帶手串了 戰國時期手串怎樣子 春秋時,同姓不婚,因此 姓 起著 別婚姻 的作用,故女子稱姓特別重要。為了給待嫁或已嫁的同姓女子加以區別,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