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紅姐
腐敗現象極其的嚴重,執法犯法者藏匿在公安機關內部,這些蛆蟲不殺死老百姓就難以申冤!
2樓:金豬報福
朱軍是個英雄。
恐怕現在那幫害群之馬已經坐不住了,正在**呢。
3樓:匿名使用者
世界在**.法律在變質.人性在淪喪.
唐慧的事件經過
4樓:那些年的二貨
湖南高院的終審裁定書查
明永州唐慧的女兒「樂樂被迫**案」的發生過程:2023年10月1日下午,11歲的樂樂一人到家附近的一個旱冰場溜旱冰。看到周軍輝(19歲,附近一理髮店打工仔)溜冰技術很好,便主動與之交談;當晚,樂樂被周軍輝騙至錄影廳包房內**,因而一夜未歸。
次日樂樂在理髮店,被樂樂的舅媽發現,並將樂樂帶回家中。
10月3日,樂樂在外出買西瓜時,又遇到了周軍輝,周以「要將醜事告發到學校」為由,要挾樂樂外出工作,樂樂於是給母親留下字條後離家出走,其實是被周軍輝賣到了柳青緣休閒中心。再後來的兩個多月中,在休閒屋老闆和老闆娘的逼迫下,11歲的樂樂接客100餘次。據樂樂後來寫的自述稱,老闆曾用尖刀抵住肚子威脅她,若敢聯絡家人就殺光她全家,自己最多時一天接客四五次,疼痛難忍時老闆娘就她打針,最慘的一次是她被四個「客人」帶到外面**。
唐慧女兒12.30解救後報案,2023年1月4日筆錄,1月5日立案。
擴充套件資料
唐慧,女,2023年10月1日生,「永州11歲幼女被迫**案」中受害者11歲的樂樂的母親。2023年年僅11歲的樂樂遭到多人**、**,被強迫**,其間遭受虐待。母親唐慧發現之後想方設法救出了女兒。
然而,這麼大的惡性事件;多次到公安機關要求立案,結果卻不了了之。為此,唐慧多次進行上訪,被網友稱作「上訪媽媽」。
最終2023年4月,案件由永州市人民檢察院向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幾名犯人分獲死刑、無期徒刑等罪名。2023年8月3日,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對唐慧處以「勞動教養1年6個月」,隨後唐慧被押送至湖南株洲的白馬壠**所。
此事曝露之後引起社會巨大關注,在各方壓力之下,唐慧被釋放。
唐慧女兒案件怎麼回事
5樓:楓林居士
唐慧,女,2023年出生,湖南永州人。「湖
南永州少女被迫**案」中受害者11歲的樂樂的母親。2023年8月3日,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對唐慧處以「勞動教養1年6個月」,隨後唐慧被押送至湖南株洲的白馬壠**所。2023年1月12日, 稱「再次受到傷害」的唐慧說,將就**賠償問題提起行政訴訟。
此外,她還將於明日前往湖南省政法委,檢舉兩名警察姦淫其女兒。唐慧訴永州市**委一案於2023年4月12日**,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唐慧的訴訟請求。2023年7月15日唐慧案二審勝訴。
6樓:
你說這個啊,當然是去這裡啦~~推薦樓主去看看先
唐慧的案件一審
7樓:椴隋杘
2023年4月12日,唐慧訴永州市**委一案在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並於下午4點45分左右宣判。法院認為,原告唐慧的請求沒有事實依據和法律根據,法院不予支援,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根據行政訴訟法規定,原被告雙方如果對判決結果不服,可以於15日內向湖南省高院提起上訴。
根據人民網記者在庭審現場瞭解到的情況,在判決書中,法院基本採納了被告方的全部訴訟理由。 2023年4月11日,永州11歲幼女被迫**案,受害者樂樂的母親唐慧訴永州**委案昨日一審敗訴!法院認為,**所決定不違法!
永州11歲幼女被迫**案再次惹爭議!而唐慧希望7人都能判死刑,繼續提出184萬元的民事賠償。
「上訪媽媽」唐慧狀告湖南永州市**委一案在永州中院**。法院經過一上午的審理,於當天下午做出一審判決,駁回唐慧要求永州市**委行政賠償的請求。
被告法人未出庭應訴
當日上午的審理從9時30分持續到下午1時休庭。下午4時繼續**審理。
原告唐慧的**律師為浙江五聯律師事務所律師徐利平、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斯偉江。他們免費為唐慧**此案。
被告永州市**委法人、主任蔣建湘未到庭應訴。被告**人稱,永州前晚發生一起兩人死亡交通事故,蔣建湘作為永州副市長、公安局長應市委、市**指示,需到現場處置,特此遞交請假條。被告的兩名委託**人分別是湖南21世紀律師事務所律師肖志雄、永州市**委工作人員羅功軍。
據斯偉江律師說,下午**後,突然進來兩名女法警坐在原告唐慧的身邊,另外有五六名法警站在原告席後面。斯偉江說,他看到法警來到原告席,就感覺到唐慧會敗訴了。出現這麼多法警到原告席,估計法院怕等下宣判時,原告有失控行為。
過了5分鐘,審判長秦慧帶領主審法官蔣躍兵、審判員入座,直接宣讀了判決。 1唐慧上訪構成被**的理由嗎
原告律師斯偉江認為,唐慧作為「遭**並被逼**的一個11歲小女孩」的母親,通過上訪要求追究一些違法分子的法律責任,依***,天經地義。國家本身就有信訪條例,唐慧在上訪過程中,即使有攔車、發傳單等行為,也完全合法。
但永州市**委則指出,有充分的事實依據證明唐慧擾亂社會秩序多次,被行政處罰後仍不悔改,繼續無理取鬧,鬧訪、纏訪,嚴重擾亂了單位秩序和社會秩序,據此才對唐慧實施**,對唐慧這一**決定完全是合法的。
唐慧一方要求永州市**委拿出唐慧嚴重擾亂單位秩序和社會秩序的證據,遭其律師拒絕。律師認為這次庭審的焦點是唐慧到底該不該獲得國家賠償,而非對唐慧的**是否合理,算作另案,因此不會在這次庭審中拿出上述材料。據新華社
2永州市**委**唐慧合法嗎
唐慧的律師徐利平、斯偉江認為,永州市**委**唐慧的決定被湖南省**委撤銷,撤銷依據的法條是《行政複議法》相關條文,也就是說,永州**委對唐慧的**決定違法。既然違法就應該做出行政賠償。
另外,斯偉江認為,永州市**委此前說,本案涉及的**決定書,本身不違法,是基於「人文關懷」,這是一種沒有法律依據的說法。
對於原告的辯論,被告**律師肖志雄在法庭辯論期間,多次提及,唐慧和其家人在永州市中院立案大廳滯留15天,晚上睡在立案大廳,嚴重擾亂永州中院正常辦公秩序。唐慧和其婆婆曾到湖南人代會駐地攔車喊冤,並散發傳單,並在湖南人大門口舉著牌子跪地、靜坐,這些行為已觸犯法律。
肖志雄說,原告律師稱湖南省**委撤銷**唐慧決定,是根據《行政複議法》第28條第一款第三項中的第5項:「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但這個「不當」不意味著違法犯罪,是在合法範圍內的不當。而且行政訴訟法的違法行為裡面,也沒有包括「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
肖志雄說,既然沒有違法,就不符合國家行政賠償的前提條件,法庭不應支援。
3該給唐慧經濟補償嗎?
原告律師表示,永州市**委對唐慧的**決定不合法,即使按被告說的合法,也存在「不當」。國內一些地方曾有多起以「不當」為由撤銷的**決定,那些被「不當**」的人獲得了賠償。在這一點上,「永州市**委也應該學習」。
對此被告一方認為,只有違法才應承擔國家賠償責任。因此,原告的賠償請求不屬於國家賠償範圍,永州市**委沒有義務對原告予以國家賠償,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賠償請求。
湖南省**委撤銷**唐慧決定,依據的是《行政複議法》相關條文,也就是說,永州**委對唐慧的**決定違法,既然違法就應該做出行政賠償。
——唐慧的律師徐利平、斯偉江
撤銷決定根據《行政複議法》第28條第一款第三項中的第5項:「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但這個「不當」不是違法,是在合法範圍內的不當。
法院認定**委**決定不違法
經過合議庭評議、評審委員會、討論,永州市中院認為,永州市**委根據唐慧的違法事實,對唐慧決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只是在行政處理的具體方式上存在是否合理的問題。湖南省**委撤銷永州市**委的**決定,並不是因為永州市**委違法行使職權,而是認為對原告依法進行訓誡、教育更為適宜。
此外,永州市中院認為,永州市**委作出不予賠償的決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程式合法,應依法予以支援。駁回原告唐慧要求永州市勞動教養委員會行政賠償的賠償請求。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之日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湖南省高階人民法院。
對此判決,唐慧當庭表示上訴。
下午4時40分,唐慧走出法庭被記者堵著採訪。唐慧說,**前她曾寄託勝訴的希望,這次希望再次破滅,讓她很失望。講完此話,她蹲在地上哭起來。
哭了10分鐘後,唐慧蹲在法庭門前,不再說話。
壯漢斷棘說明了什麼道理,壯漢斷棘說明了什麼道理?
翻譯 終南山上,荊棘撲滿道路,碰上荊棘的人總是被荊棘纏住,無法擺脫。人們害怕荊棘上的刺,就都改變路線,繞過撲滿荊棘的道路。有一個壯漢,滿臉的義憤之色,說 你們害怕膽怯,這個又有什麼可怕的呢!於是手拿刀,想要一步步砍斷那些荊棘。誰料到左邊的被手掐斷,右邊的卻拽住了自己的右手,下面的荊棘鉤住了自己的衣襬...
知道遣唐使 玄奘西行 鑑真東渡的史實,說明了什麼問題
歷史作業吧。說明了唐朝強大,經濟實力雄厚。倉稟實而知禮節,在宗教方面也不單單只是獨門一戶,尋求更多真理。在唐朝 國力強盛 於外界交流甚多 這三個都是國際文化交流 問答題回答唐代中外文化交流的有關問題。1 簡述遣唐使 玄奘西行 鑑真東渡的主要史實。遣唐使玄奘西行鑑真東渡,等客觀,史實反映啊對,反映出唐...
我做了夢,說明了什麼,我做了一個夢,說明了什麼
有一天晚上我買了一本娛樂雜誌,但是我是為了詩詩買的,但是晚上我卻做夢夢到了鹿晗,不是不喜歡詩詩了,而是我又喜歡上了鹿晗,我因為鹿晗又喜歡上了世勳exo是不是我瘋了啊 我也做過很混亂的夢 有個回答說能記清自己夢是神經衰弱的表現 我神經衰弱過 這個應該是坑日劇看多了。下回來別拿東西,說過多少回了,直接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