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潘增飛
憲法 第五條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
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家庭受國家保護,屬於家庭的東西只能以家庭名義對其行使相關權利、付諸於相關行動,戶主可以以個人身份代表家庭使用家庭名義,其他成員脫離戶主不可以使用。說家庭成員共有都不貼切。物權法不要憲法任何一條規定牴觸,有跡象與家庭出現牴觸,就不要適用物權法了。
宅基地使用權是產權人一人所有還是家庭戶口人員共同所有
2樓:奇農嘉嘉普
宅基地是按照戶為單位,不是個人。
宅基地使用權指的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依法享有的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個人住宅的權利。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宅基地使用權具有如下特徵:
(1)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只能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
(2)宅基地使用權的用途僅限於村民建造個人住宅。個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與村民居住生活有關的附屬設施,如廚房、院牆等。
(3)宅基地使用權實行嚴格的「一戶一宅」制。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稽核,由縣級人民**批准,但如果涉及佔用農用地的,應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4)福利性:宅基地的初始取得是無償的
產權人和共有人的區別 10
3樓:z不可替代
產權人指對財產擁有所有權的人,可以是一人或者多人。產權共有人是指多人對某一財產共同擁有所有權。
產權是所有權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力,是經濟所有制關係的法律表現形式。它包括財產的所有權、佔有權、支配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
房屋共有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擁有該房屋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共有房屋一般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所謂「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共有的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
房屋共有權保障共有人的權利。
辦理《房屋共有權證》的條件:
1、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法繼承人同時繼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所繼承的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2、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或法人同時出資購買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 即按出資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房屋共有權證》的頒發方式:
共有的房屋,由權利人推舉的持證人收執房屋所有權證書,其餘共有人各執房屋共有權證書一份。
《房屋所有權證》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定,證書由市、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頒發。
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是指該房屋的所有權為兩個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個所有權同時歸屬兩個主體享有的權屬狀態。根據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共有關係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型別。
4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出首付,女方貸款,兩人共同償還,是屬於兩個人共同買的,房產證上如果只有女方名字的話,那女方就是產權人,男方則是共有人。男方或是女方都可以要求在房產上標註出資份額,不過要標註出資份額的話,那就只能通過「按份共有」進行主張,做好份額公證,下來的房本就會標註每個人所享有的百分之多少的份額。
產權人和共有人本質的區別在於產權比例,產權人為100%,共有人是沒有產權比例的。但產權人和共有人具有對該房產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共有的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如果要處理該房產,那麼共有人只有待該房產的所有人(包括其他共有人和產權人)都同意的情況下,方可處置,換句話說共有人沒有單獨處置房產的權利。
針對你們的情況就是男方在沒有女方同意的情況下不能單獨處置房產。
"產權人"指的是對財產擁有所有權的人,可以是一人或者是多人。針對你的情況,女方本人就是唯一的產權人,對該房產擁有所有權的人。
"共有人"指的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擁有該房屋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相應的義務。共有的房屋一般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
「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房屋共有權保障共有人的權利。共同共有名字沒有先後之分,共有人都享有相同的份額。
「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共有的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按份共有需要做份額公證,下來的房本會標註每個人所享有的百分之多少的份額。
房產證上的第一產權人和共有人的權利是一樣的,就是你兩人共同對該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權。辦理按揭貸款要房產證共有人都簽字。理論上講,結婚前一方購買的財產歸其個人所有。
辦理《房屋共有權證》的條件
(1)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法繼承人同時繼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所繼承的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2)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或法人同時出資購買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 即按出資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房屋共有權證》的頒發方式
共有的房屋,由權利人推舉的持證人收執房屋所有權證書,其餘共有人各執房屋共有權證書一份。《房屋所有權證》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定,證書由市、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頒發。
5樓:匿名使用者
、房屋的產權人一般是指該房產的所有權人屬於某一個人所有,共有產權是指該房產屬於兩人及兩人以上的多人所共有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九十三條 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
第九十五條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第九十六條 共有人按照約定管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十七條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由於雙方共有房屋產權的共有關係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型別,因此,在處分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時也應分為兩種情況:
(1)處分按份共有關係的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時,按照兩個所有者各自的份額,對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並且也按份額分擔義務。按份共有的雙方均有權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轉讓,但任何一方不經他方同意不得擅自處分房屋,且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獲得權。(2)處分共同共有關係的雙方房屋產權時,由於兩個所有者對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權,承擔共同的義務,在這種關係存續期間,任何一方擅自處分房屋均屬無效。
當這種關係終止時,按照友好、協商的原則對房屋產權進行處理。有協議的,按照協議進行處理;無協議的,根據等分的原則進行處理,並考慮共有人對房屋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進行處理。
拓展資料: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房屋產權證具體又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統一開據的《房地產權證書》。
有產權證可以對房屋擁有一定的處分權,沒有產權證的有些權利得不到保障。如果沒有辦理房地產權證,買房人即使交了房款,辦了入住手續,但從法律意義講,房子還是不屬於買房者所有。
6樓:酷是易烊千璽
產權人指的是對財產擁有所有權的人,可以是一人或者是多人。房屋的共有指的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擁有該房屋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相應的義務。共有的房屋一般分為:
「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所謂「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共有的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房屋共有權保障共有人的權利。
共有人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擁有該房屋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共有房屋一般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
所謂「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共有的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房屋共有權保障共有人的權利。
二者的區別就是法律上擁有的產權份額不同。
就您所說的問題,關於產權的問題如下:
1、房屋產權人是房屋所有權人和房屋佔有土地的使用權人。共有房產是指屬於兩個或兩個以上所有人共同所有的房產,這些所有人稱為房屋產權共有人,在法律上共同擁有房屋相關義務和權利的人。
2、共有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名字沒有先後之分,共有人都享有相同的份額,而按份共有需要就共有人之間所佔的份額做相應的約定,房產證會標註每個人所享有的百分之多少的份額。
3、就處分權來講,單獨所有的房產,產權人一個人就可以做出處分房屋的決定,而共有房產,處分房屋時需要共有人共同做出決定。
「產權人」一般是指「房屋產權共有人」產權人
「房屋共有人」在法律上共同擁有房屋相關義務和權利的人。共有人
7樓:高密聖亞
房產證上女方是所有權人,男方是共有權人,都是產權人;
可以要求在房產證檔案內表明個人所佔份額,不能在房權證上標註出資份額!
8樓:雙魚座
(四)新婚姻
法,一方婚前購買房屋,離婚房產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此時,對於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子也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財產不予分割。
建議去你們當地的房管局諮詢下那裡的工作人員比較好!
戶主和前妻共同承擔房貸,現在須要填家庭成員,前妻名字要填嗎
一般情況下天氣的名字是不需要錢的因為他已經跟戶主沒有任何關係 當然要填寫前妻的名字,因為她跟你共同承擔房貸,理應有她的名字。前妻和本戶主共同承擔房貸,家庭成員要填前妻名字嗎?已經是前妻了,就不是這個家裡的人了,還填她什麼名字?既然已經是前期,那就不屬於家庭成員了,沒必要繼續填寫。那你們離婚的時候,房...
宅基地使用權補償款歸產權人還是家庭成員共有
宅基地是按照家庭發放的,與宅基地有關的事宜當然也是針對家庭的。另外都是一家人,戶主不可能拋棄別人,否則就要追究遺棄罪 宅基地使用權是產權人一人所有還是家庭戶口人員共同所有 宅基地是按照戶為單位,不是個人。宅基地使用權指的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依法享有的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個人住宅的權利。根據...
前妻和本戶主共同承擔房貸,家庭成員要填前妻名字嗎
已經是前妻了,就不是這個家裡的人了,還填她什麼名字?既然已經是前期,那就不屬於家庭成員了,沒必要繼續填寫。那你們離婚的時候,房子是怎麼辦的?如果說房房子已經判給了你的話,那就不用了呀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需要分兩種情況來分析屬於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 夫妻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