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您好,您可以詳細描述您的問題。
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合同糾紛的內容主要表現在爭議主體對於導致合同法律關係產生、變更與消滅的法律事實以及法律關係的內容有著不同的觀點與看法。合同糾紛的範圍涵蓋了一項合同的從成立到終止的整個過程。
不當得利糾紛,是指因沒有合法根據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損失的事實產生的糾紛。
無因管理糾紛,是指因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的管理或者服務的事實行為,事實行為所產生的債務而產生的糾紛。民法通則第93條:沒有法定的或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或服務的,管理人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
如能給出詳細資訊,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什麼叫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 ?
2樓:匿名使用者
1,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損失,為他人管理事務的行為。無因管理法律制度源於古羅馬法,近代各國民法建立相應的無因管理法律制度。無因管理法律制度倡楊社會互助的道德追求,確認無因管理的合法性,以阻卻管理行為的違法性,體現公平正義的法律精神。
在性質上,無因管理是一種事實行為。無因管理有真正無因管理和不真正無因管理兩種型別,真正無因管理包含適法無因管理和不適法無因管理,不真正無因管理包含誤信管理、不法管理和幻想管理,不同型別的無因管理,其構成要件不同,產生的法律效果亦不同。
無因管理的表現形式有很多:常見的有見義勇為/下雨,鄰居不在,幫助鄰居家收被子等等行為....都屬於無因管理,通俗一點就是沒有義務的助人行為.....
2,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而獲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損害的事實。
因為不當得利是社會經濟生活中出現的一種不正常現象,在社會生活中任何人不得無合法根據地取得利益而致他人損害,因此,依法律規定,取得不當利益的一方當事人應將其所取得的利益返還給受損失的一方,受損失一方當事人有權請求取得利益的一方返還其不當得到的利益。因此,不當得利為債的發生原因,基於不當得利而產生的債稱為不當得利之債。
不當得利之債既不同於合同之債,也不同於無因管理之債。不當得利不是當事人雙方間的合意,不當得利之債並非是當事人追求的法律目的,也不以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而是法律為糾正不當得利的現象而直接賦予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當得利從其性質上說屬於事件,而非行為,當然不是一方當事人為維護他人利益而實施的合法事實行為。
不當得利可因各種原因發生,但作為債的發生原因,則不論其是因何原因造成的,只要發生不當得利的後果,就在當事人間產生不當得利之債。
3,債的發生原因有四,即合同、侵權行為、不當得利和無因管理。
合同行為和無因管理行為的區別
3樓:匿名使用者
無因管理與合同、不當得利、侵權行為的區別:
無因管理與合同的主要區別在於:合同為表意行為,即以意思表示為要素,須有各方的意思表示的一致才能成立,並且當事人應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而無因管理是單方實施的事實行為,不以意思表示為要素。
由於合同當事人依據合同享有權利和義務,而無因管理以管理人無約定或法定的管理義務為前提。?
無因管理與不當得利的區別在於:無因管理屬於法律事實中的行為,不當得利屬於法律事實中的事件。?
無因管理與侵權行為的區別在於:無因管理是合法的事實行為,而侵權行為屬於不法的事實行為。
4樓:遲屹樸殺
民事行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行為。合法的民事行為稱為「民事法律行為」。
不具備民事法律行為所必需的條件的民事行為,是非法的,無效的。 民事行為是民事法律行為的上位概念,包括民事法律行為、相對無效的民事行為、可變更或可撤銷的民事行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為,不包括侵權行為、違約行為、無因管理行為等事實行為。 注意事項:
1.民事行為並非成立時即生效。、 2.
民事行為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有效條件,就發生法律效力,構成民事法律行為。 3.如果不具備法律規定的有效條件,就自始不發生法律效力,即不轉化為民事法律行為。
記住這幾種,以後就不會混了,只有這五種:合同行為,婚姻行為,遺囑行為,收養行為,處分行為,贈與行為,獎勵和獲得報酬等。
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為目的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法民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為《民法通則》所採用,民事法律行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實行為;同時民事法律行為是合法行為,以適法性位特徵,不包括無效民事行為、可變更、可撤銷民事行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為。
嚴格稱謂是「法律行為」,中國民法稱民事法律行為。
不當得利 無因管理 的區別是什麼?
5樓:enjoy梅花
區別:1、意義不同
不當得利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後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無因管理是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義務,為避免造成損失,主動管理他人事務或為他人提供服務的行為。
2、成立條件不同
不當得利是一方取得財產利益;一方受有損失,無因管理是管理人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也未受本人委託;管理人從事管理他人事務的事實行為;其目的在於為他人謀利或免使他人利益受損。
3、事實不同
無因管理是一種法律事實,而不當得利是由於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誤解或過錯所造成的使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
6樓:千山鳥飛絕
不當得利和無因管理的主要區別有以下幾點:
1、定義不同: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依據,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後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
無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託,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義務,為避免造成損失(損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僅為他人),主動管理他人事務或為他人提供服務的行為。
2、成立條件不同:
不當得利:一方取得財產利益;一方受有損失;取得利益與所受損失間有因果關係;沒有法律上的根據。
無因管理:管理人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也未受本人委託;管理人從事管理他人事務的事實行為;其目的在於為他人謀利或免使他人利益受損。
資料拓展:
法律適用上,無因管理排斥不當得利。就同一現象來說,應首先分析其是否為無因管理,若不成立無因管理再分析其是否是構成不當得利。
7樓:孤舟夜雨任平生
區別可以理解為不當得利時損人利己,無因管理是助人已受益。從以下定義也可以看出:
不當得利就是沒有法定理由獲得利益,而他人因為你的獲利而受到損失,就是不當得利,應當予以返還。
無因管理是指在法律上沒有進行管理的義務,但為了他人的利益進行了管理,他人因此受益,這就是無因管理。無因管理者的必要支出,受益人應當補償。
舉個例子:比如銀行利息計算錯誤,多付給你100元利息,此款對於你來講就是不當得利,應當返還給受損失的銀行。
比如你家的牛走丟,被人撿到後對牛進行了照料飼養,那麼此人既進行了無因管理行為,你應當補償她支出的合理費用。
拓展資料:
1、不當得利相關條款:
《民法通則》第92條:「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予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31條規定:「返還的不當利益,應當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當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勞務管理費用後,應當予以收繳。
2、《民法通則》中無因管理相關規定:
第93條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
第109條因防止、制止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的財產、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害人承擔賠償責任,受益人也可以給予適當的補償。
8樓:匿名使用者
不當得利跟無因管理還是有很大的區別的。其本質區別是無因管理是一種法律事實,而不當得利是由於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誤解或過錯所造成的使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
不當得利: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後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如售貨時多收貨款,拾得遺失物據為己有等。
無因管理:指當事人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法律事實。無因管理,是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義務,為避免造成損失(損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僅為他人),主動管理他人事務或為他人提供服務的行為。
無因管理漫畫說明
拓展資料
不當得利主要特徵:
① 雙方當事人必須一方為受益人,他方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害人遭受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即既沒有法律上、也沒有合同上的根據,或曾有合法根據,但後來喪失了這一合法根據。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沒有合法根據或得知合法根據已經喪失後,有義務將已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害人。
無因管理有三個法律特徵:
①無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務的行為。
②無因管理必須是為了他人的利益。
③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務無法律上的義務。
9樓:匿名使用者
不當得利: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後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
無因管理:是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義務,為避免造成損失(損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僅為他人),主動管理他人事務或為他人提供服務的行為。管理他人事務的人,為管理人;事務被管理的人,為本人。
無因管理屬於行為,管理人的意志內容有意義,其是否有為他人利益管理的意思是能否成立無因管理的重要條件;而不當得利屬於事件,不論當事人的意志內容如何,均不會影響不當得利的成立。由於不當得利是無法律根據的得到利益,而無因管理是本人得到利益的法律根據,所以在法律適用上,無因管理排斥不當得利。就同一現象來說,應首先分析其是否為無因管理,若不成立無因管理再分析其是否是構成不當得利。
10樓:小丑魚
不當得利是沒有合法依據 使他人受到損失而自己獲得利益無因管理是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 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 自願管理他人事務或為他人提供服務的行為
不當得利是當事人沒有合法根據獲得利益 而無因管理是本人得到利益的法律根據 ,在這種意義上,無因管理排斥不當得利
無因管理可以阻止管理人干預他人事務的違法性,因此在法律適用上無因管理排斥侵權行為。對某一干預他人事務的行為,若成無因管理即不屬於侵權行為
什麼叫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不當得利無因管理的區別是什麼?
1,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損失,為他人管理事務的行為。無因管理法律制度源於古羅馬法,近代各國民法建立相應的無因管理法律制度。無因管理法律制度倡楊社會互助的道德追求,確認無因管理的合法性,以阻卻管理行為的違法性,體現公平正義的法律精神。在性質上,無因管理是一種事實行為。無...
不當得利和無因管理的區別是什麼?(最好有案例)
區別 復 無因管理屬於行為,管理人 制的意志內容有意義 而不當得利屬於事件,不論當事人的意志內容如何。1 不當得利 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後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2 無因管理 是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義務,為避免造成損失 損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僅為他人 主動管理他人...
這屬於不當得利麼
對方這樣子的形式是屬於不當得利行為,應予以返還其不當得利。話費充錯了,你應當去營業廳要求取消的,看看可以不?報警跟訴訟不太現實,現在只能既往他有點良心,願意返還了。你如果有證據證明是你充錯值了,營業廳應當將那個話費返還才對的。要不就跟我之前整我一個同學一樣,召集10個朋友,在一分鐘內,每個人連續發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