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yan胖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第一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對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違反法律規定,管轄錯誤的;
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民事案件二審屬於終審嗎?如果不公可以再上訴嗎?
2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參考 如下法條 申請 再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第一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違反法律規定,管轄錯誤的;
(八)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九)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十)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一)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二)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三)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對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情形,或者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3樓:匿名使用者
二審是終審!
對生效判決不服,且有足以推翻原判決的證據(含原審程式錯誤等證據),可以向上級法院提起申訴。
申訴是否被受理,以及受理後會否重新審理,那是後話了。
4樓:北京楊文戰律師
二審是終審判決,作出即生效。不服二審判決,不能上訴,可以申請,即申請再審,兩年內向作出二審判決的上級法院申請再審。
5樓:任國強
你說得很對,我國民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二審判決是生效判決。即使不服,也不能上訴了。不過你可以依法申請,是否受理,由人民法院決定。
民事案件二審立案條件有哪些?有時間要求嗎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有權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所以,當事人要上述,只要是對一審判決不服的,就可以上訴,且應在一審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上訴才可以,否則一審判決就生效了,法院也不會受理上訴的申請了。上訴時要寫好上訴狀,上訴應當向原審人民法...
請問民事案件一審,二審都敗訴了,向高階法院申請再審又被駁回,我該向那級檢察院申請抗訴呢 和抗訴時效
向縣 市兩級檢察院申訴都可以。不過還是市級比較好,因為縣級沒有抗訴權,縣級審查完後,認真應當抗訴的,還要將案件移送到市檢察院,由市檢察院審查後確定可以抗訴的,他們才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特別是此案已經經過省高階法院再審,所以向市檢察院申訴最好。高階檢察院或最高人民檢察院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八條...
民事案件二審時不提交答辯狀有何後果
不提交答辯狀是主動放棄行使權力,無不利後果。我國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了一審普通程式中的答辯狀制度,其內容是 被告應當在收到法院送達的原告起訴狀後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法院應當在收到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給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法院的審理 答辯狀是為保護被告方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