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我國公務員義務權利本身的特點

2021-03-03 22:00:15 字數 3721 閱讀 3056

1樓:小費

所謂公務員的義務,就是國家法律對公務員必須做出一定行為或不得做出一定行為的約束和限制。目的是為了保證公務員能在國家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準確行使職權,忠實執行國家公務,不得濫用權力。 所謂公務員的權利,就是國家法律對公務員在履行職責、執行國家公務的過程中,可以做出一定行為,要求他人做出一定行為或抑止一定行為的許可和保障。

目的是為了使公務員更有效地行使職權,更好地執行國家公務。 公務員權利義務的內容,是與一個國家的政治制度、經濟條件、歷史文化等緊密聯絡的。 公務員是國家公職機關任命的負責協調當地民眾與國家利益的和諧發展.

他們在行使職權時也是在盡義務. 國家任命公務員是指望他們為人民服務,是指望他們努力把事往好處做,但國家公職機關沒有把事情往壞處想:一但公務員中的一小撮不為人民而只為人民幣服務如何有效監督?

這些公務員必然矇蔽事實.因為人性的弱點決定了人承認自己的錯誤是非常困難的.

簡述公務員義務與權力的關係

2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權力與義務的關係是相對應的,既沒有無權利的義務,也沒有無義務的權力,每個人既享有權利,又承擔義務,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必須承擔相應的義務,要維護權利,就必須要履行義務,履行義務是享有權利的前提。

3樓:為午夜陽光

我國公務員法的規定:第十二條 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四)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五)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六)保守國家祕密和工作祕密;

(七)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

(八)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九)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公務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

(三)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

(四)參加培訓;

(五)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六)提出申訴和控告;

(七)申請辭職;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論述公務員的權利和義務

4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公務員法的規定:第十二條 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四)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五)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六)保守國家祕密和工作祕密;

(七)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

(八)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九)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公務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

(三)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

(四)參加培訓;

(五)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六)提出申訴和控告;

(七)申請辭職;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論述公務員的權利和義務?

5樓:百度使用者

我國公務員法的規定:第十二條 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四)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五)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六)保守國家祕密和工作祕密;

(七)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

(八)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九)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公務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

(三)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

(四)參加培訓;

(五)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六)提出申訴和控告;

(七)申請辭職;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公務員的義務和權利的含義

6樓:樓閣妹妹

【公務員權利】公務員權利的含義及維護公務員權利的重要意義

權利與義務是辨證統一的,沒有無權利的義務,也沒有無義務的權利。如果說過去強調的主要是義務的話,現代社會則愈來愈主張權利本位。權利本位包含兩層含義:

一是指在權利與權力的關係上,應當樹立權力來自權利,權力為權利服務的理念。二是在權利與義務關係上,應著重保護相對人的權利,儘量減輕相對人的義務和負擔。權利本位有利於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

市場經濟本質上是一種自由經濟、權利經濟,是充分發揮市場主體積極性、創造性的制度,從某種程度上說,正是自由保障了市場經濟永恆的活力,而權利則是獲得或實現自由的方式,只有獲得權利才能得到自由。權利本位也有利於法治社會的建立。現代法是維護人的尊嚴、尊重人的價值、保障人的權利的法。

現代法治的核心價值就是保護權利,權利保護程度是衡量一國法治和依法行政發展程序的標尺之一。美國著名法學家德沃金指出「如果**不給予法律獲得尊重的權利,它就不能重建人們對於法律的尊重。如果**不認真對待權利,那麼它也就不能認真地對待法律」。

權利本位的價值不僅在於保護權利,而且還有利於規範國家權力。如果忽視權利,就會造成權利與義務的不平衡,最終也必然影響義務的履行,只有在重視義務的同時也重視權利,才能實現權利與義務的統一。但長期以來,我們強調義務過多,權利過少,《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則開始對公務員的權利給予高度重視,把「義務與權利」作為重要內容列為總則之後的第二章,就說明了這一點。

第1頁所謂公務員的權利,是國家法律對公務員有資格享受某種利益或不作出某種行為以及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種行為的許可和保障。所謂公務員的義務,是國家法律對公務員必須做出一定行為或不得做出某種行為的約束和強制。公務員的權利與義務具有同一性、法制性、平等性、不可放棄性。

那麼,公務員權利有哪些呢?公務員權利的規定具有哪些重要意義呢? 我國公務員暫行條例裡在規定了公務員有8條義務的同時也規定了8條權利 (一)非因法定事由和非因法定程式不被免職、降職、辭職或者行政處分; (二)獲得履行職責所應有的權力; (三)獲得勞動報酬和享受保險、福利待遇; (四)參加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的培訓:

(五)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領導人員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六)提出審訴和控告; (七)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辭職; (八)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如休息、退休的權利。從公務員與**之間的法律關係來分,可分為:

(一)身份權利,即政治權利、經濟權利、名稱權、執行公務時名譽、人身受到保護的權利、依法辭職的權利。 (二)執行權利,包括公務員中心公務的職務權和工作條件的要求權等。 第2頁(三)補救權利,即申訴、控告權利。

規定公務員的權利具有重要的意義:一有利於公務員行使職權(身份保障權、履行公務職責的權力和工作條件等),執行公務的有效保證,也是使公務員系統得以正常運轉的的保證。二有利於實現公務員管理的民主化、法制化,促進社會民主化和法制化程序;三有利於維護公務員的合法權益,調動公務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四有利於在公務員管理中體現權利本位。

我國公務員制度的特色,我國公務員制度與西方公務員制度相比有什麼中國特色

因此,堅持德才兼備標準 是國家公務員制度的重要特色。希望對你有所幫助!題目 我國公務員制度的特色有 a 黨管幹部 b 政治中立 c 為人民服務 d 德才兼備的選才標準 答案 a d 解析 公務員制度從我國國情出發,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相適應,充分體現和反映了我國政治體制的特點和要求,具有鮮明的...

公務員有哪些基本權利和義務公務員的權利與義務有哪些

一 在基本權利方面,公務員享有以下權利 1 身份保障權,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經法定程式不被免職 降職 辭退或者行政處分,國家公務員的身份和職務受法律保障 2 執行公務權,獲得履行職責所必須的權力 3 工資福利權,獲得勞動報酬和享受保險 福利待遇 4 參加培訓權,參加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的培訓,以適應工作崗...

我國公務員的具體等級劃分,2018公務員職位等級如何劃分

公務員分類,級別怎麼劃分呢 一 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與級別的對應關係 1 國家級正職 一級 2 國家級副職 二級至四級 3 省部級正職 四級至八級 4 省部級副職 六級至十級 5 廳局級正職 八級至十 6 廳局級副職 十級至十五級 7 縣處級正職 十二級至十八級 8 縣處級副職 十四級至二十級 9 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