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騎電動車直行與一橫過馬路電動車相撞,責任如何劃分

2021-03-03 23:03:44 字數 5272 閱讀 4410

1樓:不死鳳凰座

有紅綠燈沒。

有的話,當然按照紅綠燈狀態來劃分責任了。

如果沒有,那麼當然是橫穿馬路的責任大了。

2樓:我要飛一下

像你這種情況最好報警,讓交警過來給你們劃分一下責任。

機動車右拐與直行電動車相撞責任如何劃分

3樓:芥末留學

一、如果是電動自行車,機動車全責,電瓶車不需要賠償。

以下為相關依據

1、《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8條第1項「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2、《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2條第3項:「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二、如果是電動摩托車,摩托車全責。以下為相關依據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條:「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

2、《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3條第2款「機動車在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應當依次排隊,不得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前車轉彎、行經交叉路口的。」

4、《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7條「後車應當在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後,從前車的左側超越」。

三、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車的判斷,以時速20公里、50公里為界限。

1、最高時速超過50公里的,且整車質量大於40公斤的,必定屬於摩托車。

2、最高時速低於20公里的,且整車質量小於40公斤的,屬於電動自行車。

3、最高時速20-50之間的,屬於爭議區。看交警的判斷。

擴充套件資料: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定非機動車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訊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條 人行橫道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二)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第二節機動車通行規定

第四十四條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左側為快速車道,右側為慢速車道。在快速車道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快速車道規定的速度行駛,未達到快速車道規定的行駛速度的,應當在慢速車道行駛。

摩托車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有交通標誌標明行駛速度的,按照標明的行駛速度行駛。慢速車道內的機動車超越前車時,可以借用快速車道行駛。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

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誌、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一)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第四十六條 機動車行駛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其中拖拉機、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

(一)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時;

(二)掉頭、轉彎、下陡坡時;

(三)遇霧、雨、雪、沙塵、冰雹,能見度在50米以內時;

(四)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

(五)牽引發生故障的機動車時。

4樓:我是澤川

這個情況很好判斷。電動車違規行駛佔70%責任(如未上牌照、屬於改裝車,責任佔比最高90%),機動車觀察不仔細,避讓不及時,佔30%至10%責任。聯絡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希望回答能幫助你,請採納

騎電動車與橫過馬路的行人相撞,造成行人受傷,怎麼劃分責任和怎麼賠償 10

5樓:匿名使用者

同等50%是你理想結果並有相應證據支援,1 電動車是強者但走的是自行車道。2 學生過馬路不走斑馬線並不注意觀察有責任。

事情你自己沒做好,現場沒保護,做筆錄時候沒將其同學的第一手情況記錄(交警到學校核實)

有機會接觸傷者或其他相關同學,隱蔽的用手機錄影和錄音一下,自我保護嘛。

不過50%的責任就免不了。

6樓:匿名使用者

車撞人 就是車的錯 法律有保護弱者

7樓:我愛羅

中國的法律就是大的責任大 所以估計你是主責了

8樓:崔玉花餘婉

都有責任,行人沒在斑馬線過馬路,您騎車也沒注意僚望保證安全距離沒極時剎車,去交警隊處理了也是先給您們調解,答成就取車了,答不成就得法院起訴了

騎電動車直行與右轉機動車相撞,責任如何劃分?

9樓:雷都樂

朋友,你所問到的這起交通事故的責任如何認定的問題,下面我來談點看法:

1.你所騎行的電動車確實為電動車嗎?為什麼通過技術鑑定後,就改變成了機動車輛了呢?

大概是因為通過技術部門對於你的電機和電瓶的功率檢測後,得出的最大行駛速度和輸出扭矩計算出來後,再與相同型號的摩托車對比後得到的結論吧。可是,如果僅憑上述的技術檢測結論就斷然得出了你所使用的電動車為機動車,可是車管所能夠給你掛牌嗎?如果在車管所的汽車產品目錄中沒有相應的資料,肯定是不能給予你上牌的。

所以,他們對你的車子認為是機動車輛,應該掛牌和執照駕駛,在與公安交警部門的管理系統上會出現問題的。一句話,他們對你的電動車認定為機動車,是值得商榷的。

2.你的車子如果強迫被視為機動車輛,就會出現你有在三無(無牌,無照,無保險)駕車上路的交通違法行為,儘管如此,從事故的現場可以知道,小汽車的右轉,沒有盡到認真觀察右側慢車道上你借道行駛的電動車和行人的義務,對方還是應該負主要責任,甚至於全部責任的。

因此,你的這起事故,你方最多負次責。當然,最終還是應該以交警的認定為準哈。

電動車和機動車相撞責任如何劃分?

10樓:蘇年不是偽正太

我國道路交通事故的歸責原則採用多元化歸責原則,根據交通事故主體的不同而採取不同的歸責原則,即: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適用過錯責任原則,是以過錯作為價值判斷標準;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機動車駕駛人員無論有無過錯,只要對非機動車、行人造成損害,法律規定其承擔賠償責任就應承擔賠償責任。非機動車駕駛人員、行人若有過錯適當減輕機動車方的賠償責任,即過失相抵,但在舉證責任分配上,應由機動車一方舉證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

即使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也應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只有在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以致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才免除承擔民事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身**、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1樓:豆村長de草

電動車和機動車相撞責任劃分,非機動車撞機動車責任,以交警部門認定為準。主要責任責任劃分標準,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所有賠償責任依據的開始。

對於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損害,主要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建立的基礎是傷殘等級鑑定基礎之上。傷殘等級鑑定是由專門的鑑定機構鑑定。

傷殘等級後確認後,依據當地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以及受害人的年齡、戶籍來確認各項賠償責任。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可以聘請律師,律師費用也由將來的敗訴方承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保險公司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雙方都屬於機動車輛,有過錯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如果雙方都有過錯,根據過錯比例各自承擔事故責任。

(2)有一方是非機動車輛,並且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也就是說,只要電動車劃分為非機動車輛,發生事故時,機動車一方或多或少都承擔一些賠償責任,當然碰瓷的除外。而劃分為機動車的電動車,比如電動摩托車、輕便電摩在發生事故時,按照過錯比例各自賠償,沒有過錯的無需賠償。

12樓:

1、責任劃分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

八、六十九條規定,轉彎的非機動車應該當直行的車輛優先通行,所以你的責任較大一些;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一款,機動車駕駛人遇情況判斷操作失誤也可以上升責任,這一條款一般都是照顧另一方而用的,所以這個事故如果劃分同等責任,是比較客觀的,否則,電動車一方的責任較大。

2、電動車是否屬於機動車。根據《機動車安全執行國家標準》(應該是這個名稱,記不大準確了)的規定,只要車輛外型、尺寸、最大設計時速符合機動車標準的,應按機動車分類。現在市面的上的電動自行車如果嚴格按這個標準,全部是機動車,電動三輪車更不用說了。

但由於相關配套法律、法規還沒完善,對於電動自行車一般還是按非機動車處理。

13樓:張愚頑

是的,按照國家的最新電動車標準來說,如果你的電動車超標,是禁止上路的,兒女駕駛禁止上路的電動摩托車,本來就屬於違法行為,而你在轉彎的時候又不看清道路,你的責任也不小

14樓:匿名使用者

嚴格來說你的電動車屬於機動車 這個概念20年前就已經規定 並沒有作廢 只不過一般情況下交警不會管 但要認真來看 你的車是電動摩托屬於機動車 轉彎的都要讓直行的。說句實話我覺得**車有點冤枉 只要**車當時沒有超速責任應該全在你。可能交警看你是電動車 可能全判你會引起你心裡不平衡 所以也讓**車罰50%

我騎電動車停在路上準備過馬路,後面一電動車急剎導致摔倒我有責任嗎

如果有紅綠燈誰闖誰全責,如果無,那就沒有責任,具體看情況的 還是得看具體情況,目前來看是他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首先要確認一點你的停車地點是否是允許停車的,其次當時的交通訊號燈是什麼樣的。這種責任沒法沒法劃分,你說的也太籠統。如果你停在路邊,他摔倒與你沒有關係,這個最好去找交警劃分責任,如果不涉及到什麼...

電動車橫穿馬路被直行的貨車撞了,電動車有責任嗎

肯定承擔責任。只是還需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是承擔什麼程度的責任。電瓶車不是自行車。現在劃定為非機動車只是權宜之計,到了法庭上肯定被定性為機動車。完全按機動車行駛規定裁定責任的。因此平時要多讀一點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尤其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好處。如果不是人行道,電動車一半責任 直行電動車與橫穿馬路電動車相撞...

我騎電動車斜著過馬路,被直行的摩托車撞倒,他車撞到我電動車腳踏的

交警判定事故責任,主要看違章行為和事故之間有沒有因果關係。此次事故中,電動車橫穿馬路和轉彎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應負主要責任,摩托車未盡觀察義務,負次要責任。至於無證駕駛和無保險,和事故無關,在責任劃分時不予考慮,交警會另行處罰。至於賠償,儘管電單車主責或全責,但是機動車交強險應該對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賠償...